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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9-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ST松辽 编号:临2015-046号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4日以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9月16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应有7位董事参与表决,实有7位董事参与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全体董事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因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已完成,公司的股份总数发生了变化。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的第六条、第十八条、第一百零五条等三条条款进行修订:

      1、原第六条:“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425.60万元。”

      现修订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2,456.45万元。”

      2、原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股份总数为224,256,000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现修订为:“第十八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股份总数为824,564,500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3、原第一百零五条:

      “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

      公司董事会设独立董事3名,其中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

      现修订为:

      “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

      公司董事会设独立董事3名,其中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

      因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和工作变动,公司董事李小平先生、张建勋先生、刘峰先生、唐雪峰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职务的请求,李小平先生担任的董事长职务以及上述各位董事担任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也相应辞去。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同意上述董事的辞职请求,公司董事会对各位董事任职期间工作成绩予以肯定,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有关的规定,在公司新任董事正式上任前,上述离职董事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相关职责。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真研究和考核,提名赵磊先生、王森先生、綦建虹先生、姬兴慧先生、高海涛先生、郝文彦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以上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将上述人员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若上述人员当选为公司董事,其任职期限为八届董事会的剩余期限,即至2017年5月14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其所任职务的请求,具体如下:张建勋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及子公司北京松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职务、邹振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孙华东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同意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请求,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的工作成绩予以肯定并表示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真研究和考核,公司董事长提名綦建虹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人选,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同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意见,聘任綦建虹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高海涛先生、冯军先生、袁敬女士(简历附后)任公司副总经理。

      经董事长提名,聘任高海涛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

      同意高海涛先生兼任子公司北京松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江苏耀莱影城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关于流动资金的安排,公司以提供借款的形式向全资子公司江苏耀莱影城管理有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借款金额为人民币8,600万元,期限为12个月,借款年利率为4.6%(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编号为临2015-048号临时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7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赵磊先生:1967年5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北京市委组织部处长、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任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书记、副董事长、CEO;

      2、王森先生:1973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北京市石景山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调研员,现任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3、綦建虹先生:1967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2008年至今北京耀莱投资有限公司(耀莱集团)董事长;

      4、姬兴慧先生:1974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北京中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中海盈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管理事务合伙人,现任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5、高海涛先生:1981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海航实业有限公司战略投资与基金部投资总监、深圳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助理总监,现任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6、郝文彦先生:1982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至今为上海都玩网络/江苏易乐网络联合创始人;

      7、冯军先生:1981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至今为上海都玩网络/江苏易乐网络联合创始人;

      8、袁敬女士:1969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耀莱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江苏耀莱影城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ST松辽 编号:临2015-047号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4日以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9月16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应有5名监事参与表决,实有5名监事参与表决,其中股东监事赵颖女士因个人原因,委托股东监事何悦女士代为参会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东监事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原大股东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决定撤回推荐任命的公司监事会三名股东监事,即张家伦先生、何悦女士、赵颖女士。现大股东北京文资控股有限公司推荐姬连强先生、孙兆荣先生、赵小东先生为公司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另,公司职代会选举程海亮先生、王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报公司股东大会备案。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9月17日

      附件

      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1、姬连强先生:1981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北京千橡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市场投资总监、北京春腾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北京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北京市文化中心建设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歌华文投文化置业有限公司董事。

      2、孙兆荣先生:1980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盐业总公司资产运营部主管、北京科桥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北京龙德文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为北京市文化中心建设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3、赵小东先生:1968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2009年至今任耀莱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裁。

      职工监事简历

      4、程海亮先生:1977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2010年至今为上海都玩网络/江苏易乐网络联合创始人;

      5、王汐先生:1990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2013年至今任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ST松辽 公告编号:临2015-048号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0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0月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0号中铁建设大厦11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0月9日

      至2015年10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15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15年10月8日下午17:30前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0号中铁建设大厦11层。

      (三)登记时间:2015年10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公司联系部门: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办公室

      1、邮政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白松路22号

      2、邮政编码:110101

      3、联系人:卓仪若 王汐

      (三)联系电话:010-81057909,010-57042633,传真:010-81057978

      特此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0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ST松辽 编号:临2015-049号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质押本公司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公司大股东北京文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资控股”)的通知,文资控股于2015年9月14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质押了65,000,000股本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质押信息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ST松辽

      出质人:北京文资控股有限公司

      质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

      证券类型:限售流通股

      质押数量:65,000,000股

      质押登记日:2015年9月14日

      二、出质人情况

      本次质押前,文资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183,164,700股,持股比例为22.214%;本次质押后,文资控股累计股份质押数为6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7.883%。

      三、质押原因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文资控股向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申请了7亿元银行贷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股票质押作为该银行贷款的增信措施。

      四、资金偿还安排

      本次贷款偿还资金来源为文资控股自有资金。

      五、本次股份质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