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
进行除息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5-82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
进行除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5年9月2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该等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不低于31.16元/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9,000万股(含9,000万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详情请见2015年8月12日和2015年9月3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公司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经2015年9月2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截至2015年7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6,601,5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03,300,785.50元。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9月18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5年9月21日(详情请见2015年9月15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公司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除息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由原来的不低于31.16元/股调整为不低于30.66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由不超过9,000万股调整为不超过9,2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仍为不超过280,000万元。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