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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5-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5-097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28日上午9时,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兆廷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9月23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参会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与《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20000万元贷款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20000万元贷款,期限12个月,利率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即5.06%。公司为该笔贷款的本息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合肥分行申请4000万元综合授信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合肥分行申请4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12个月。公司为该笔综合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5-098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9月28日,公司七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20000万元贷款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合肥分行申请4000万元综合授信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光电”)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20000万元贷款,期限12个月,利率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即5.06%;同意芜湖光电向民生银行合肥分行申请4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12个月,公司为上述贷款及综合授信的本息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保证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号: 340293000005264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春街道纬二次路36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兆廷

      注册资本:贰拾亿圆整

      经营范围:光电显示玻璃基板产业投资、建设与运营及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设计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1、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87,850.93万元,净资产506,113.14万元;营业收入34,213.52万元,净利润31,416.22万元。资产负债率43%(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1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916,097.62万元,净资产521,705.15万元,营业收入28,738.27万元,净利润15,592.01万元,资产负债率:43.05%(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20000万元

      民生银行合肥分行 4000万元

      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芜湖光电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是公司募投项目“平板显示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实施主体,为了支持芜湖光电的生产及发展,增强其综合实力,保证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董事会同意为芜湖光电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20000万元贷款及向民生银行合肥分行申请4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319,000万元(含本次担保2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5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319,000万元(含本次担保2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56%。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七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