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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5-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9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2,636,6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10月12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47 号)核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0,000 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100,000,000股,公司股票于2014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3010,股票简称:万盛股份。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浙江伟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周三昌、金译平、张继跃、王克柏、朱立地、吴冬娥、郑永祥、余乾虎、宋丽娟共9名自然人,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22,636,600股,将于 2015 年 10 月12 日起上市流通。

      二、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0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5,00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75,000,000 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进行转增股本等事项,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减持承诺

      1、浙江伟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在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相应调整)的50%,第一年减持比例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80%,第二年减持比例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0%。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在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周三昌、金译平、王克柏、郑永祥、宋丽娟承诺: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3、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周三昌、金译平、郑永祥、宋丽娟承诺: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另外,根据中国证监会[2015]18号规定,从2015年7月8日起6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6个月后按证监会相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各自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核查后认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该等股东持有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保荐机构对万盛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2,636,6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5 年 10 月 12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八、 上网公告附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