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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5-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72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2015—036

      900943 开开B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 2,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 182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9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扩大委托理财范围的议案》,批准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室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征信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其预期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发行的保本理财产品。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一致,具体为从2015年3月17日起一年内,新增购买产品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详见2015年9月26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以及www.sse.com.cn公司公告)

      公司总经理室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为最大限度地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2015年9月28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2,000万元,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赢家”尊崇君享理财产品(WGFT15128期),期限182天,预计年化收益率为4.95%,预计年化收益率高于同期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银行理财产品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9月26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以及www.sse.com.cn公司公告)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上海银行“赢家”尊崇君享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购买上海银行“赢家”尊崇君享理财产品,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赢家”尊崇君享理财产品合同的主要内容

      “赢家”尊崇君享理财产品由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签订相关理财产品合同。

      (一)基本说明

      本理财产品采用安全性、流动性优先的投资策略,在资产配置中较大比例配置投资级别的资产,通过组合管理实现稳健收益。

      (二)产品说明

      本理财产品不保证到期支付本金及收益,上海银行将根据本理财产品对应理财资产组合实际投资运作情况计算和分配客户到期可兑付金额。产品清算时如遇理财资产组合未全部变现,未变现资产在确认损失前,上海银行将根据市场时机按照客户利益最大化原则积极变现资产,并将所得资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比例分配给客户,上海银行同时将尽职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工作。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购买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本次购买的是上海银行“赢家”尊崇君享理财产品,在该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与相关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购买理财情况

      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本年度已到期及正在执行的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七、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征信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预计年化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征信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授权期限和金额与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一致。

      八、备查文件

      (一)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扩大委托理财范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