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5-092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25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人,参与表决9人。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投资设立佳都科技创汇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以现金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成立佳都科技创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汇投资”,企业名称最终以工商核准为准),作为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的投资主体。投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创汇投资100%的股权。
此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对外投资的议案
因公司投资佳都科技创汇投资有限公司后,自2015年6月3日至今累计对外投资额度达到65,000万元,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提请股东大会对投资佳都科技创汇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完成后,公司前期对外投资事项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现定于2015年10月15日召开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对外投资及续聘会计师事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93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佳都科技创汇投资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佳都科技创汇投资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5000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成立佳都科技创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汇投资”,企业名称最终以工商核准为准),作为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的投资主体。投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创汇投资100%的股权。
(二)公司于2015年9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佳都科技创汇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此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出资设立佳都科技创汇投资有限公司,占总股本的100%。
(二)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佳都科技创汇投资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准)
2、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万元
3、持股比例:100%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成立佳都科技创汇投资有限公司,有利于公司贯彻《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精神,更好地开展PPP等业务模式下的智能安防和智能化轨道交通业务;同时为公司拓展跨行业业务带来机遇,提升公司的社会价值和商业价值,且风险可控。从管理上来看,通过创汇投资专业管理各项目,有利于实现项目专业及精细化管理,大大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及项目管理力度,因此本项目具备较好的经济和业务可行性。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控制
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控制主要从公司内部控制、项目公司监管两个方面进行控制。
1、资产管理公司内部控制
组建投资委员会,建立投资风险管理体系,科学、合理、专业的对各项目进行评估、立项、管理及退出全过程的跟踪及管理,保证资金安全。
2、项目公司监管
派驻人员进驻项目公司,监管项目公司的合法、合规、按照约定的发展战略进行运营。公司投资活动及运营管理,均接受佳都科技的监管。
创汇投资对项目投资存在一定风险,但通过相应的内部控制即可防范风险,公司存在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五、备查文件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5-094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0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0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地址:广州天河软件园建工路4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0月15日
至2015年10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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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佳都科技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92)、《佳都科技关于投资设立佳都科技创汇投资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93)。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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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A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15年10月14日08:30-12:00,13:30-17:30。
(二)登记地点:公司战略管理中心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10月14日17:3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人:王文捷
(三)联系电话:020-85550260 传真:020-85577907
(四)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软件园建工路4号
(五)邮政编码:510665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0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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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