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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湘乡市城市
    生态环境建设及旅游开发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5-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5-120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湘乡市城市

      生态环境建设及旅游开发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的概况

      为充分整合资源,又快又好的推进湘乡市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加快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及水府示范区旅游开发步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就“湘乡市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及旅游开发”战略合作事宜湘乡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双方协商一致,于2015年10月8日签署了《湘乡市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及旅游开发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二、合作双方

      甲方:湘乡市人民政府

      乙方: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1、湘乡市龙城大道东西线绿化景观工程、起凤路绿化景观工程、回水湾湿地公园等一批2015年度重点园林绿化项目投资建设合作。

      2、湘乡市2016-2018年度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期间顾问咨询、规划设计及重点工程项目投资建设合作。

      3、湘乡市区域内旅游资源投资开发合作。

      上述项目合作期暂定为2015年9月—2018年8月共3年。

      (二)合作模式

      1、双方将采用EPC设计施工一体化融资建设合作模式,按照双方约定支付方式具体实施,单个项目甲方在建设期支付30%月进度款,剩余工程款在项目完工后3年内支付完。

      2、其他设计及相关费用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合作模式具体由双方在本框架协议基础上进一步签订合同予以约定。

      (三)双方权责

      甲方的权责:

      1、及时提供相关信息与资料,为双方合作范围内各项工程的报批、规划、建设、融资等相关事项的推进提供支持与帮助;

      2、负责双方合作范围内各项目的征地拆迁及周边矛盾的协调处理;

      3、协调电力、电信、给水、煤气等市政配套专业部门,使合作项目具备必要的施工外部条件;

      4、上述合作项目支付按照双方约定优先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乙方的权责:

      1、为湘乡市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及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提供高水平咨询、规划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服务,打造优质精品工程;

      2、积极做好各项相关准备,通过法定程序,依法获得合作范围内项目的资格;

      3、在具体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履行相应咨询规划设计及施工、融资建设等义务,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建设完成。

      四、本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抓住湘乡市生态环境建设的历史机遇,开拓公司在湘乡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旅游开发合作业务,扩大公司的市场空间,完善公司业务的区域布局。如项目能据合同推进,该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未来三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二)本合作框架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本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对甲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仅为框架性的合作协议,合作意向约定内容的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因此本协议最终是否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本协议涉及项目投资额尚不确定,项目运作的具体商务条款及具体金额以双方后续签订的正式合同和实际结算为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由于甲、乙双方合作项目的投资进度、投资收益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未来项目收益以及最终回款时间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六、备查文件

      1、《湘乡市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及旅游开发合作框架协议》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5-121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10月9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尹洪卫先生关于股权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尹洪卫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3,000,000股质押给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10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质押期自2015年10月9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止。

      尹洪卫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42,549,76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3.76%。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尹洪卫先生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74,9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2.5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99%。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