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5-109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10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五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会董事七名,实参会董事七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壹拾亿元信托贷款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壹拾亿元信托贷款,期限一年,免担保。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0%的合营公司。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拟向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壹拾伍亿元信托贷款,贷款期限三年,担保方式为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所持50%股权比例提供柒亿伍仟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三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事前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独立意见,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截至2015年9月30日,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642,439,946.42元,负债总额1,591,124,938.22元,净资产1,051,315,008.20元,资产负债率60.2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向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需要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2015-110号)。
(三)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戴德明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2015年9月29日,股东大会选举戴德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长潘利群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选举戴德明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并批准其担任主任委员职务。
公司审计委员会组成为:
主任委员:戴德明先生;委员:梁积江先生、阮庆革先生。
(四)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戴德明先生担任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潘利群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选举戴德明先生担任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为:
主任委员:刘守豹先生;委员:戴德明先生、阮庆革先生。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公司众筹业务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公司第七届六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启动房地产众筹业务的议案》,公司通过渤海银行搭建的众筹业务平台启动房地产众筹业务。首期推出首开缇香郡、首开香溪郡两个项目。首期众筹业务共募得资金人民币两亿元,由渤海银行以委托贷款的方式提供给公司使用。
公司将在今后根据市场情况不定期推出房地产众筹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遴选众筹项目、确定众筹金额、众筹期限、以委托贷款方式使用众筹资金、与众筹平台及相关金融机构签约(涉及抵押或担保事项除外)等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9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5-110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柒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10月9日召开,会议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0%的合营公司。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拟向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壹拾伍亿元信托贷款,贷款期限三年,担保方式为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所持50%股权比例提供柒亿伍仟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该项担保提交本公司七届六十九次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0%的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伍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南路118号411;法定代表人:孙建峰;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
截至2015年9月30日,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642,439,946.42元,负债总额1,591,124,938.22元,其中流动资产总额1,450,671,521.22元。净资产1,051,315,008.20元,资产负债率60.21%,本年营业收入750,205,459.62元,本年净利润193,680,507.81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拟向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壹拾伍亿元信托贷款,贷款期限三年,担保方式为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所持50%股权比例提供柒亿伍仟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同意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申请壹拾伍亿元信托贷款,用于其所属房地产项目开发,由本公司提供柒亿伍仟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该项担保提交本公司七届六十九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拟向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壹拾伍亿元信托贷款,贷款期限三年,担保方式为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所持50%股权比例提供柒亿伍仟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三年。
公司为其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持有被担保公司50%的股权,且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陆拾叁万捌仟贰佰叁拾贰万元(小写金额638,232.00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78%。
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伍拾叁万叁仟肆佰捌拾贰万元(小写金额533,482.00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60%。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壹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六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2015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