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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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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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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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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5-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986 股票简称:科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57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10月9日上午9:00在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65号东营科英置业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位,实到董事7位,其中独立董事刘春先生委托独立董事曹志敏代为出席并表决。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刘锋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公司拟将持有的东营黄河公路大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桥公司”)50%股权出售给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科达”)。因资产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参考资产评估预估值,公司与山东科达商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为23,800万元人民币,最终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准。股权出售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大桥公司股权。

      1、大桥公司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1年10月16日

      (2)认缴注册资本:3.2亿元,实缴注册资本:3.2亿元

      (3)住 所:东营市东城府前街169号

      (4)法定代表人:刘双珉

      (5)经营范围:东红公路东营黄河大桥及接线工程建设管理、经营;公路养护、道路绿化;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草坪的培育、经营(不含种苗);园林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信息服务;广告设计、制作,户外媒体发布、制作。(以上经营事项涉及法律法规需报批的,凭批准证书经营)。

      2、大桥公司股权结构

      ■

      3、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合同主体:

      出让方: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受让方: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2)转让价格:参考资产评估预估值,双方商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为23,800万元,最终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准

      (3)转让标的:公司所持有的大桥公司50%股权

      (4)定价依据: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以2015年8月31日为基准日的转让标的评估报告结果为定价依据

      4、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本次股权转让价款采取现金方式分三次支付。(1)本次股权转让经出让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20%;(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股东工商变更登记后7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60%;(3)2015年12月31日前,受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20%。

      5、违约责任

      (1)受让方若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2)出让方若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转让股权,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转让部分股权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如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该项议案,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出售资产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业布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董事刘锋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5年10月26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科达股份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5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会计政策的议案》

      2015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新增互联网营销业务,为使财务信息能更准确、真实的反映公司经营状况,公司结合互联网行业的业务特点,在现有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基础上,新增互联网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相关会计政策。本次新增会计政策的具体内容如下:

      1、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1)互联网广告投放收入确认

      公司承接业务后,按照客户要求选择媒体并与其签订广告投放合同,与客户沟通确定投放方案或与媒体沟通编制媒介排期表,公司根据经客户确认的投放方案或媒介排期表执行广告发布,按照广告投放方案或广告排期的执行进度确认收入。

      (2)营销策划及执行服务收入确认

      公司与客户协商确定营销推广内容并签署合同,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为客户提供相关服务,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服务收入。公司根据合同服务期分阶段确认收入,资产负债表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服务收入。

      (3)搜索导航服务收入确认

      公司与客户协商确定网址导航服务内容,根据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在服务完成并经双方确认、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

      2、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政策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① 具体组合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②账龄分析法

      ■

      3、本次新增会计政策执行时间

      本次新增会计政策自2015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

      4、本次新增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会计政策,是公司新增互联网业务,合并报表的范围发生重大变化所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公司执行新业务的会计政策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不会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986证券简称:科达股份公告编号:2015-058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0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0月26日14 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65号东营科英置业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0月26日

      至2015年10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57)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以上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应持有的证件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幼小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 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可以到登记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亦可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在出席会议时应出示上述登记文件的原件(委托人持股凭证除外)。(用信函登记时请提前一周寄出)。

      (三) 登记时间

      2015年10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四) 登记地点

      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65号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人:孙彬、张琪

      4、联系电话:0546-8304191

      5、传 真:0546-8305828

      6、电子邮箱:keda@keda-group.com

      7、邮政编码:257091

      特此公告。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0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986 股票简称:科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59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股份”或“公司”)拟将持有的东营黄河公路大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桥公司”)50%股权出售给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科达”)。因资产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参考资产评估预估值,公司与山东科达商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为23,800万元人民币,最终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准。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1次,金额为20,961.2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2015年10月9日,公司与山东科达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将持有的大桥公司50%股权出售给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科达。因资产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参考资产评估预估值,公司与山东科达商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为23,800万元人民币,最终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准。股权出售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大桥公司股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5年10月9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出售资产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业布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出售资产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山东科达持有公司15.86%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出售资产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根据《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山东科达认购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3,770万股,计20,961.2万元(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13日披露的《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除上述交易外,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五)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股权转让协议主体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一)协议受让方即本次关联交易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住 所:东营市府前大街65号

      4、注册资本:9,497.8万元

      5、经营范围: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工业、餐饮业项目投资;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服务;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开发;广告业务;市政、公路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农业技术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山东科达与公司之间存在的产权、业务、资产等方面的关系

      1、本公告第一、(三)项披露的关系;

      2、山东科达持有公司子公司东营科英置业有限公司3000万股权,占比45.45%;

      3、山东科达持有公司孙公司科达半导体有限公司500万股权,占比10%;

      4、科达股份董事长与山东科达控股股东为父子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关系外,山东科达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山东科达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山东科达总资产为7,734,497,529.45元,总负债为4,301,313,393.64元,净资产为3,433,184,135.81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4,141,283,629.86元,净利润为269,584,677.46元。

      三、交易标的暨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大桥公司50%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大桥公司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1年10月16日

      (2)认缴注册资本:3.2亿元,实缴注册资本:3.2亿元

      (3)住 所:东营市东城府前街169号

      (4)法定代表人:刘双珉

      (5)经营范围:东红公路东营黄河大桥及接线工程建设管理、经营;公路养护、道路绿化;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草坪的培育、经营(不含种苗);园林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信息服务;广告设计、制作,户外媒体发布、制作。(以上经营事项涉及法律法规需报批的,凭批准证书经营)。

      3、大桥公司股权结构

      ■

      4、大桥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注:2014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审计,2015年6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为大桥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5、大桥公司经营情况

      东营黄河公路大桥于2005年通车,目前运营情况正常。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方法

      1、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以2015年8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估报告结果为定价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2、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交易标的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8月31日,评估方法为收益法。因资产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参考资产评估预估值,公司与山东科达商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为23,800万元人民币,最终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准。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能力分析

      (一)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1、出让方: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受让方: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2、合同签署日期:2015年10月9日

      3、转让价格:参考资产评估预估值,双方商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为23,800万元,最终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准

      4、交易标的:公司所持有的大桥公司50%股权

      5、定价依据: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以2015年8月31日为基准日的转让标的评估报告结果为定价依据

      6、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本次股权转让价款采取现金方式分三次支付。(1)本次股权转让经出让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20%;(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股东工商变更登记后7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60%;(3)2015年12月31日前,受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20%。

      7、违约责任

      (1)受让方若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2)出让方若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转让股权,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转让部分股权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如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二)履约能力分析

      山东科达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15.86%,信誉良好,与公司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山东科达近年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完全有能力按照协议规定的日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五、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通过本次出售资产,可以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出售资产所得资金将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和公司新增业务的拓展,在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同时,利用公司自有资金实现新增业务的拓展。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

      截止2015年8月31日,东营黄河公路大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3.83亿元,预计评估值4.76亿元,评估值高于净资产0.93亿元。公司持有东营黄河公路大桥有限公司50%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将增加上市公司投资收益0.47亿元,增加现金流2.38亿元。

      (三)大桥公司为公司的合营公司,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公司不存在为大桥公司担保、委托大桥公司理财,以及大桥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六、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于2015年10月9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刘锋杰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朱德胜、曹志敏、刘春出具了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

      公司出售资产属于关联交易行为,但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出售资产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出售资产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业布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出售资产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业布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临时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七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

      (三)股权转让协议

      股票代码:600986 股票简称:科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60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5年10月9日在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65号东营科英置业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位,实到监事3位。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成来国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公司拟将持有的东营黄河公路大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桥公司”)50%股权出售给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科达”)。因资产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参考资产评估预估值,公司与山东科达商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为23,800万元人民币,最终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准。股权出售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大桥公司股权。

      1、大桥公司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1年10月16日

      (2)认缴注册资本:3.2亿元,实缴注册资本:3.2亿元

      (3)住 所:东营市东城府前街169号

      (4)法定代表人:刘双珉

      (5)经营范围:东红公路东营黄河大桥及接线工程建设管理、经营;公路养护、道路绿化;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草坪的培育、经营(不含种苗);园林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信息服务;广告设计、制作,户外媒体发布、制作。(以上经营事项涉及法律法规需报批的,凭批准证书经营)。

      2、大桥公司股权结构

      ■

      3、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合同主体:

      出让方: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受让方: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2)转让价格:参考资产评估预估值,双方商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为23,800万元,最终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准

      (3)转让标的:公司所持有的大桥公司50%股权

      (4)定价依据: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以2015年8月31日为基准日的转让标的评估报告结果为定价依据

      4、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本次股权转让价款采取现金方式分三次支付。(1)本次股权转让经出让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20%;(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股东工商变更登记后7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60%;(3)2015年12月31日前,受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20%。

      5、违约责任

      (1)受让方若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2)出让方若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转让股权,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转让部分股权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如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