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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项措施叩响金融开放大门
    2015-1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董铮铮 ○编辑 颜剑

      更多跨境产品有望成行

      ⊙记者 董铮铮 ○编辑 颜剑

      

      上周五,央行、证监会等多部门联合发布《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案》(下称《方案》)。《方案》共四十条,对推进上海自贸区的金融开放作出相关部署,其重点放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人民币跨境使用、金融服务业开放和建设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加强金融监管等方面。

      业内人士认为,自贸区金改方案的出台,酝酿着新的机遇,将有利于推动期货行业国际化进程。随着未来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地,金融机构打开对外的大门,更多跨境产品有望实现。

      《方案》提出,规范自由贸易账户开立和使用条件,严格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支持经济主体可通过自由贸易账户开展涉外贸易投资活动,鼓励和支持银行、证券、保险类金融机构利用自由贸易账户等开展金融创新业务,允许证券、期货交易所和结算机构围绕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充分利用自由贸易账户间的电子信息流和资金流,研究改革创新举措。

      “这主要涉及金融机构利用自由贸易账户的问题,此前自由贸易账户主要针对一般贸易企业,其中做得最多的是跨境贷款和自贸区人民币双向资金池”,沪上一家期货公司自贸区营业部的负责人说,“资金池其实是最大亮点,但是此前不允许金融企业搭建资金池,也就是不支持套利和境外投资之类的虚拟经济业务”。

      “我们之前做了很多跨境的产品设计,包括内外盘套利的产品,其实都在资金池和跨境借款以及内保外贷这三个层面展开的,但是最终都没有成行”,他同时表示,“我们和银行沟通过,想把产品的托管户放在自由贸易账户里,但自由贸易账户主要针对有套保需求的贸易企业。”

      上述负责人还告诉记者,虽然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可以做现货贸易业务,但集团仍是金融企业,外管局对于跨境套利这块的政策监管较为严格。“尤其8月份以来政策收紧,一些大型银行也在逐步清理不合规的企业。”

      在业内人士看来,若金融机构利用自由贸易账户等开展金融创新业务,金融机构设计发行跨境产品将更具备便利性。据悉,目前跨境产品只能通过QDII这一途径,但涉及资金出境、额度使用,以及投资标的等各项规定限制,审核严格。

      “QDII渠道有数量限制,同时需要支付一定成本,金融衍生品投资还要有套期保值的需求。如果绕开了QDII,可以降低成本,减少许多中间环节”,沪上某期货公司总经理助理称,若相关政策能够进一步落实,那么金融机构跨境业务的问题就初步解决了,期货公司开展跨境投资将打破这一限制,对外投资的门将真正打开。

      不过,具体的配套措施还未正式出台。“其实我们只是按照方案指引去猜测,更多是在摸索过程中,合作的境外公司是金融机构,会不会出现违规,怎样设计产品,都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前述负责人坦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