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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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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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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5-1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5—152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10月30日以电话方式向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截止2015年11月3日,实际表决董事9人,分别为杨铿先生、张志成先生、任东川先生、吕正刚先生、蒲鸿先生、李澄宇先生、唐小飞先生、逯东先生和王晶先生;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铿先生召集。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各下属公司的融资需要,同意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8亿元的担保(含各控股子、孙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153号)。

      经公司控股股东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4.06%)提议,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拟于2015年11月16日召开的201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201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154号)。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5—153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

      武汉名流时代置业有限公司

      武汉市炀玖商贸有限公司

      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

      成都和祥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炜坤置业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预计总金额不超过28亿。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5、本次预计新增对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并非新增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各下属公司的融资需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拟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如下担保:

      1、公司拟预计新增对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8亿元的担保(含各控股子、孙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具体预计新增担保情况详见下文。

      2、为有效提高融资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对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包括根据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实际融资需要适当调整担保额度、调整融资机构及抵押物,并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各类文件资料。

      3、公司于2015年11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融资担保情况(单位:万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是经综合考量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因素后,经慎重研究作出的决定。

      2、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3、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下属公司高效、顺畅的开展项目运作,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

      3、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5年11月2日,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665,499万元,占公司2015年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4.15%。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72,399万元,占公司2015年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02.18%。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5-154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

      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1月16日

      3.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5年10月3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4.06%股份的股东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2015年11月3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将《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153号)。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5年10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11月1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成都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1月16日

      至2015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披露时间:2015年10月30日;议案2披露时间:2015年11月4日。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4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