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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1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5-135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31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15年11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华兴电力股份公司投资设立电力销售子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兴电力”)以现金方式投资设立电力销售子公司:1、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华兴电力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拟定为10亿元,由华兴电力持股100%。2、拟设立控股子公司江苏华兴电力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拟定为2.6亿元,由华兴电力持股80%。3、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河南华兴电力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拟定为2.6亿元,由华兴电力持股100%。

      本次华兴电力所属三家售电子公司的设立有利于公司借助当前电力市场改革的契机,快速拓展在电力销售市场的相关业务,构建在配售电业务上的产业布局,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电力市场的竞争力,增强公司盈利水平。

      本次设立子公司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本次拟设立的子公司尚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电力销售等资格。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5-136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华兴电力股份公司

      投资设立电力销售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兴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兴电力”)拟以现金方式投资设立电力销售子公司:1、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华兴电力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售电公司”),注册资本金拟定为10亿元;2、拟设立控股子公司江苏华兴电力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兴售电公司”),注册资本金拟定为2.6亿元;3、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河南华兴电力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华兴售电公司”),注册资本金拟定为2.6亿元。

      ● 本次华兴电力所属三家售电子公司的设立有利于公司借助当前电力市场改革的契机,快速拓展在电力销售市场的相关业务,构建在配售电业务上的产业布局,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电力市场的竞争力,增强公司盈利水平。

      ● 本次设立子公司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本次拟设立的子公司尚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电力销售等资格。

      一、设立子公司概述

      为了贯彻国家电力改革政策,积极参与售电侧市场竞争,拓展公司在电力销售市场的相关业务,构建公司在配售电业务上的产业布局。公司子公司华兴电力将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政策,在北京、江苏、河南等地投资设立电力销售子公司,开展电力销售、配电设施投资及运营等业务。有关情况如下:

      1、华兴电力拟出资10亿元,在北京市投资设立全资电力销售子公司华兴售电公司,注册资本金拟定为10亿元,由华兴电力持股100%。2、华兴电力拟与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2.6亿元,在江苏省张家港市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江苏华兴售电公司,注册资本金拟定为2.6亿元,由华兴电力持股80%。3、华兴电力拟出资2.6亿元,在河南省郑州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河南华兴售电公司,注册资本金拟定为2.6亿元,由华兴电力持股100%。

      2015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全体参会8名董事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华兴电力股份公司投资设立电力销售子公司的议案》。本次设立子公司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本次拟设立的售电子公司尚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电力销售等资格。

      二、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华兴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出资方:华兴电力

      出资方式:现金方式出资。

      拟定注册资本:10亿元

      拟定注册地址:北京市

      拟定主要业务范围: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开展电力销售、配电设施投资及运营等相关业务(具体以相关部门核定为准)。

      该公司为华兴电力全资子公司,由华兴电力持股100%。

      2、江苏华兴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出资方:华兴电力、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出资方式:现金方式出资。

      拟定注册资本:2.6亿元

      拟定注册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

      拟定主要业务范围: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开展电力销售、配电设施投资及运营等相关业务(具体以相关部门核定为准)。

      江苏华兴售电公司拟由华兴电力出资2.08亿元,持股80%;由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0.52亿元,持股20%。

      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11日,注册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西路国脉大厦17-18楼,法定代表人:蔡建林,注册资本:80,000万元,营业执照注册号:32058200000452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授权范围内的公有资产经营管理,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交通道路、水电气、市政设施)投资。

      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张家港市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属全资国有企业,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3、河南华兴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出资方:华兴电力

      出资方式:现金方式出资。

      拟定注册资本:2.6亿元

      拟定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

      拟定主要业务范围: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开展电力销售、配电设施投资及运营等相关业务(具体以相关部门核定为准)。

      该公司为华兴电力全资子公司,由华兴电力持股100%。

      三、子公司的设立对公司经营业务的影响

      华兴电力上述售电子公司的设立,符合当前国家电力改革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电力业务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借助当前电力市场改革的契机,依托政策支持和区域优势,快速拓展公司在电力销售市场的相关业务,构建在配售电业务上的产业布局,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利于完善公司电力产业链,促进公司电力产业的快速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电力市场的竞争力,增强公司盈利水平。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