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信息披露
  • A8:书评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  
    2015年11月5日   按日期查找
    B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8版:信息披露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1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码: 2015-099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 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5年11月4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2015年11月3日至2015年11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3日下午15:00至11月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号会议室(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衡安路668号)。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任思龙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1人,代表股份78,307,1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09%。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9人,代表股份16,117,78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的14.0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8,281,5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0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5,641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02%。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78,302,7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反对0股;弃权4,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6,113,3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7%;反对0股;弃权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3%。

      2、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上海良信电器股份公有限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任思龙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成青、樊剑军、陈平、丁发晖、刘宏光、任思荣、刘晓军、李遇春等九人及关联股东卢生江回避表决。

      2.01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17,512,5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反对0股;弃权4,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6,113,3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7%;反对0股;弃权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3%。

      2.02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17,512,5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6,113,3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7%;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3%;弃权 0 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任思龙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成青、樊剑军、陈平、丁发晖、刘宏光、任思荣、刘晓军、李遇春等九人及关联股东卢生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17,512,5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反对0股;弃权4,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6,113,3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7%;反对0股;弃权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3%。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任思龙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成青、樊剑军、陈平、丁发晖、刘宏光、任思荣、刘晓军、李遇春等九人及关联股东卢生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17,512,5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反对0股;弃权4,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6,113,3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7%;反对0股;弃权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3%。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78,302,7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反对0股;弃权4,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6,113,3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7%;反对0股;弃权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3%。

      6、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78,307,1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6,117,7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78,307,1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6,117,7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之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11月4日

      股票代码:002706 股票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5-100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可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该事项已经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1; 2015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29。

      根据上述决议,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了一份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具体如下:

      一、公司于2015年11月3日与中信银行签订协议,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万元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智赢系列(对公)15351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

      2、产品代码:C15DQ0151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理财产品投资标的: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黄金期货1606 合约

      5、本产品收益计算方式为:理财本金×产品到期年化收益率×产品实际收益计算天数/365

      6、预期年化收益率:3.70%

      7、收益起计日:2015年11月3日

      8、到期日:2016年2月3日

      9、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9,000万元

      10、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1、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本次购买的中信银行理财产品风险

      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能保证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除产品协议书中揭示的通用风险外,具体风险如下:

      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各类理财产品均面临不同程度的风险,其中:保证收益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能保证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您可能因市场变动而损失全部本金且无法取得任何收益。本理财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2、利率风险: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投资者将承担该产品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

      3、流动性风险/赎回风险:投资者没有提前终止权,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投资者不得提前赎回,可能导致投资者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投资者提前赎回其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可能导致本金和收益的损失。

      4、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投资、偿还等环节的正常进行,从而可能对本理财产品造成重大影响,例如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或全部损失。

      5、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中信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及时与理财经理联系,或到中信银行网站(http:// bank.ecitic.com/)、营业网点查询,以获知有关本理财产品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中信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中信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中信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中信银行在其需联系时无法及时联系上投资者,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不可抗力”是指交易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产品说明书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水灾、其他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其他类似事件、新法规颁布或对原法规的修改等政策因素。

      7、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联系标的市场波动将可能导致产品收益下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本金到期全额返还且理财年化收益率为3.70%。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所需资金不受影响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较短,公司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在保本的前提下,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含本次),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

      截至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共计为1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5.4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34%。

      五、备查文件

      《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中信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