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信息披露
  • A8:书评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FDA豁免舒巴坦钠进口警示的公告
  •  
    2015年11月5日   按日期查找
    B3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35版:信息披露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FDA豁免舒巴坦钠进口警示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2015-1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2015-064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于2015年10月2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2015年11月4日在武汉总部第二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聂凯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翁英俊独立董事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徐京斌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原大康独立董事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张志孝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经过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公司具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了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改善公司融资结构,董事会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债券品种和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用途,包括偿还银行贷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确定。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可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期数和金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偿债保障措施

      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以下偿债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承销方式

      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担保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上市场所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交易上市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公司债券核准发行后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债券上市交易事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有效期至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之日后36个月止,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股东大会批准后36个月止。如果公司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授权事宜

      为有效协调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发行安排、担保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募集资金用途、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

      (3)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与相关商业银行商谈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宜,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与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5)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6)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审议通过关于参股设立中国海外基础设施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美元,与中非发展基金作为创始人,联合其他3家股东共同发起设立中国海外基础设施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

      中国海外基础设施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China Overseas Infrastructure Development and Investment Corporation”,资本总额为5亿美元,注册地为香港,其中:中非发展基金作为主发起人拟出资1亿美元,中国葛洲坝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美元。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全球范围内基础设施类项目的开发和投资,包括从事项目规划、编制项目预可研和可研材料等,开展工程承包业务,为有意参与基础设施项目的政府、企业等主体提供咨询顾问服务,有条件的参与资本市场投资和资金运作,及其他有助于公司发展的业务。

      中非发展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07年6月设立的中国第一支专注于对非洲直接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基金规模50亿美元。中非发展基金致力于鼓励和支持中国企业开展对非合作,以市场化方式促进非洲地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推动中非互利合作迈上新台阶,并为对非投资企业提供管理、咨询、财务顾问等服务。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600068.SH 股票简称:葛洲坝 公告编号:临2015-065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核查公司相关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具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为100元。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二)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三)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四)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用途,包括偿还银行贷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确定。

      (五)发行对象、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可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期数和金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六)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七)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八)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资信状况良好。2015年6月29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发布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15]100356号),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以下偿债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九)承销方式

      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

      (十)担保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一)上市场所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交易上市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公司债券核准发行后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债券上市交易事宜。

      (十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有效期至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之日后36个月止,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股东大会批准后36个月止。如果公司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十三)授权事宜

      为有效协调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发行安排、担保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募集资金用途、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

      3、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与相关商业银行商谈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宜,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与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5、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6、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公司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13】第2-00169号、大信审字【2014】第2-00271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71058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5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财政部于2014年陆续颁布和修订了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已按要求执行新准则,并按照新准则的衔接规定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新准则的实施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为全面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增强报告期内财务数据可比性,以下财务数据均根据新准则进行了追溯调整。

      (一)最近三年一期的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5、母公司利润表单位:万元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1、2012年度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本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情况

      ■

      (2)本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情况

      无。

      2、2013年度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本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情况

      ■

      (2)本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情况

      无。

      3、201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本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情况

      ■

      (2)本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情况

      ■

      4、2015年1-9月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本期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情况

      ■

      (2)本期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情况

      无。

      (三)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具体如下:

      ■

      注:以上指标未经年化处理。

      各财务指标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2/(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2/(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当期经营活动现金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四)简要管理层分析与讨论

      目前公司拥有大量的控股子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财务数据能较全面地反映出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因此公司管理层以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财务数据为基础,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量、偿债能力、盈利能力、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进行了分析和讨论。

      1、资产结构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及2015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7,647,851.11万元、8,632,958.37万元、10,490,025.50万元和12,045,665.52万元。2013年末,公司总资产较2012年末增加985,107.26万元,增长12.88%。2014年末公司总资产较2013年末增加1,857,067.12万元,增长21.51%。2015年9月末较2014年末公司总资产增加1,555,640.03万元,增长14.83%。近三年及一期内公司总资产不断增长,是由于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业务板块持续拓展。

      从资产构成来看,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高于非流动资产。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平均比例为60.45%,非流动资产的平均占比为39.55%。其中,存货、无形资产、应收账款、固定资产和货币资金是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公司所主要从事的建筑工程承包施工业务的特点。

      2、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

      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及2015年9月末,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6,245,984.51万元、7,045,325.70万元、8,074,150.65万元和9,441,607.86万元,负债规模逐步增长。2013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2012年末增加799,341.19万元,增长12.80%,2014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2013年末增加1,028,824.96万元,增长14.60%,2013年及2014年末公司负债总额持续增长,主要是因为应付账款的增加,以及长期借款上升所致。2015年9月末公司负债总额较2014年末增加1,367,457.21万元,增长16.94%,主要是因为新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以及新增长期借款所致。

      从负债构成来看,公司以流动负债为主。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及2015年9月末,公司的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平均比例为65.47%,非流动负债的平均占比为34.53%。其中,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是公司负债的重要组成部分。

      3、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

      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550.96万元、469,756.43万元、114,631.58万元和-573,604.29万元。201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9,756.43万元,较2012年度增加496,307.39万元,主要原因系房地产公司2013年收到预售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201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3年减少355,124.85万元,是由于2014年葛洲坝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开发投入增加所致。2015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73,604.29万元,较2014年同期减少381,300.92万元,主要原因是房地产企业购买土地较上年同期增加。

      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1-9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8,538.12万元、-296,736.37万元、-456,372.11万元和-428,560.99万元。2013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6,736.37万元,较2012年度增加11,801.75万元,主要是2013年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2014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56,372.11万元,较2013年度减少159,635.74万元,主要系房地产企业对联营企业投资增加所致。2015年1-9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8,560.99万元,较2014年同期减少157,056.16万元,原因在于本期在建项目投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1-9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8,193.29万元、12,781.21万元、566,282.70万元和1,073,698.73万元。2013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781.21万元,较2012年度减少145,412.09万元,主要是本期银行借款收到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2014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66,282.70万元,较2013年增加553,501.49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增加所致。2015年1-9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73,698.73万元,较2014年同期增加508,622.8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融资额增加。

      4、偿债能力分析

      ■

      注:以上指标未经年化处理。

      各财务指标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水平,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较为稳定,公司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较低。

      5、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指标未经年化处理。

      各财务指标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毛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毛利率=毛利润/营业收入

      净利润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末总资产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末所有者权益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盈利能力呈稳定增长趋势,主要原因是在过去几年间,公司通过更高层次、更大范围的产业规划和市场布局,积极推动企业向新兴业务、高端业务、国际业务和投资业务转型,企业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环境污染治理、水务、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分布式能源等一大批新兴业务蓬勃发展,培育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建筑板块在产能过剩、市场萎缩的形势下,大力实施国际业务优先发展战略,公司在“走出去”中国企业中带头领跑,投标签约和营业收入均位前列,支持了公司建筑板块继续保持稳定增长。

      6、未来业务目标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面对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国内经济增速放缓,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复杂形势,公司坚定不移地促进战略实施,快速推进了转型升级战略、管理提升战略、国际优先发展战略、人才科技战略和和谐发展战略,不断创新商业模式,探索转型升级之路。公司积极探索企业改革,大力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强与优秀的同行业、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和国外资本合作,增强企业的经营活力和发展动力。

      公司致力于为人类提供清洁能源,引领人类绿色生活,成为水泥行业的环保领跑者,民爆行业的全国龙头企业,在节能环保、水务、高端装备等新兴产业细分领域保持行业领先,努力发展成为以基础设施建设、环保综合服务为主,产业链完善、资源整合力强、投融资功能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四、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确定。通过上述安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为联营企业提供借款担保事项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关联方联营企业重庆江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364,00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愿意就借款人偿付主合同项下32,000.00万元借款本金及其衍生的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向贷款人提供担保。

      (二)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600068 证券简称:葛洲坝 公告编号:2015-066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1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1月20日 9 点 0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解放大道558号葛洲坝大厦3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1月20日

      至2015年11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1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请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请持股票帐户卡、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公司董事会秘书室(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558号葛洲坝大厦)

      邮政编码:430033

      (三)登记时间

      2015年11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伊,联系电话:027-59270353,传真:027-59270357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5日

      

      授权委托书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1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