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获得银行授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油缸 公告编号:2015-061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获得银行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恒立液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立液压”)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花旗银行”)签署了非承诺性短期循环融资协议;恒立液压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授信额度协议。上述协议的签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对公司信用等级的肯定,同时也有效避免了资金占用,提高了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降低了公司的筹资成本,提高了公司的财务工作效率。现将协议内容公告如下:
一、协议主要条款
(一)非承诺性短期循环融资协议
1、协议签署人:
客户: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恒立液压有限公司
贷款人: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最高融资额:等值美元壹仟万元整。
3、融资币种:人民币、欧元、美元、日元。
4、融资最长期限:12个月。
5、融资利率: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下浮一定比例;美元,LIBOR上浮一定比例。每季度付息一次。
(二)授信额度协议
1、协议签署人:
受信人:江苏恒立液压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2、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
3、综合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为:本协议生效日2015年11月2日起至2016年6月16日。
4、授信额度的使用
在本协议约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内,恒立液压可以在不超过本协议约定的各单项授信业务的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
二、协议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花旗银行的第一笔贷款为4,65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为6个月,贷款利率为贷款基准利率下浮一定比例;恒立液压与中国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并收到贷款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为12个月,贷款利率为贷款基准利率下浮一定比例。
三、备查文件
1、《非承诺性短期循环融资协议》;
2、《授信额度协议》;
3、《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