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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州三福重工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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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三福重工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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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三福重工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5-1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9版)

      (11)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一般不高于母公司信用等级。在无担保情形下,债项信用等级一般不高于主体信用等级。在有担保情形下,如为保证人担保,且保证人主体信用等级高于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债项信用等级一般不高于保证人主体信用等级,如保证人主体信用等级等于或低于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债项信用等级一般不高于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如为其他担保方式,且违约后回收率很高,债项信用等级可高于主体信用等级1-3个微调级别。

      (二)评级程序

      东方金诚的评级程序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见下图:

      图:评级业务流程图

      ■

      (1)前期

      东方金诚分别于2014年12月22日和2015年4月13日与发行人签订《主体信用评级委托协议书》和《公司债信用评级委托协议书》,并分别于2014年12月23日和2015年4月13日收到发行人支付的评级费用,业务发展部向评级作业部门下达了《评级项目管理流程表》,东方金诚作业部门成立了3人评级小组,项目负责人为杜薇,项目成员为张睿婧和李铭。

      (2)现场访谈及尽职调查

      东方金诚评级作业人员于2015年4月14日-2015年4月15日期间对发行人的高管、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发行人主要子公司等进行了现场访谈,对发行人经营和管理等进行了实地考察,充分调查和了解了发行人的历史沿革、经营现状、内部管理、组织架构、财务状况和未来规划等内容,发行人为东方金诚现场尽调人员提供了相关数据资料。评级作业人员根据现场访谈情况及所收集的相关资料,编写了工作底稿及访谈纪要。

      (3)评级报告撰写及审核

      2015年4月16日-2015年7月14日,评级作业人员完成评级报告初稿。初稿完成后,依据行业监管要求和东方金诚的评级作业制度及相关流程,评级报告初稿先后经历了一审、二审和三审三道审核程序,每次审核后评级作业人员都依据审核意见对评级报告的内容做了相应的修订。

      (4)评审及结果

      东方金诚于2015年7月15日针对该项目召开了评审会议,会议由东方金诚首席评级总监裴永刚主持。会议采取个人单独投票的方式,经评委投票表决,最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会后,评级秘书就此次评审过程形成了专门的评审纪要,并作为底稿一并存档。

      (5)评级报告意见征求及反馈

      评级报告完成后,东方金诚向发行人发送了评级报告及《评级分析报告意见反馈书》,并就报告内容向发行人征求意见。发行人对东方金诚拟出具的评级报告没有意见,并向东方金诚递交了《评级分析报告意见反馈回执》。2015年7月16日,东方金诚出具正式评级报告。

      (三)评级模型和重要参数的选取情况

      东方金诚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评级模型,根据受评企业所处行业的不同,评级模型有所差异。对于造船企业,评级模型和重要参数的选取适用于《东方金诚制造业(重型)行业评级方法》,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制造业(重型)企业主体经营风险评价指引

      ■

      表:经营风险中等情况下主要财务指标的评价指引

      ■

      说明:企业主体的经营风险分为:低、中等、高三种。如果企业主体的经营风险被评价为低,则上述指标可降低(负向指标为上升)30%;如果企业主体的经营风险被评价为高,则上述指标可上升(负向指标为降低)30%。

      依据上述评级要素和评级指标,东方金诚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估。

      1、经营风险

      (1)行业风险

      在经营环境方面,尽管发行人所处的造船行业的景气度短期内难以有较大的改观,但公司的船型主要为10万吨及以下的机动船和驳船,其中机动船以散货船、多用途船和油轮为主,根据船型不同,船舶价格的变化幅度存在较大的差异。东方金诚对造船行业的研究表明,好望角型散货船因载重量大船价也近乎双倍于其他船型,但其价格波动幅度也大;灵便型及巴拿马型散货船价格波动较小。同时,国家政策的重点是扶持优势造船企业,逐步化解过剩产能,提高行业集中度,同时加快造船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推动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的研发与生产。在这样的政策导向下,造船业的市场竞争环境将进一步改善,优势造船企业将获得更好的发展条件。

      总体来看,东方金诚认为发行人行业风险中等。

      (2)企业规模和产品多样

      根据中国船舶工业年鉴统计,截至2014年末,中国拥有船舶制造企业1307家。2014年,中国造船完工量居前10名的企业合计占全国总完工量的50.6%,新接订单量前10名的企业占全国的55.5%。与韩国、日本等造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造船行业集中度一般,竞争较为激烈。从国内造船行业的竞争格局来看,中国船舶制造业已形成了两大集团和地方企业三足鼎立的局面。近年来地方造船工业呈现快速发展态势,地方造船工业凭借其较强的成本控制能力、良好的市场开拓能力以及灵活的机制取得了较快发展。

      从区域上看,我国船舶制造业主要分布在江苏、上海、浙江和辽宁。江苏省是全国造船业的第一大省,位处长江口,码头资源丰富,民间资本活跃,专业人才集中,船舶制造业的区域优势十分明显。据中国船舶工业协会统计,2014年,江苏省船舶制造业在市场低迷的情况下,造船完工量、新接订单量、手持订单量三大指标仍居全国首位。2014年江苏省共完成船舶建造262艘,合计1238.5万载重吨(其中出口占比82.3%),同比减少5.68%,该指标占世界份额的13.2%,占全国份额的31.7%;新接订单为397艘,合计2202.3万载重吨(其中出口占比94.8%),同比下降31.7%,该指标占世界市场份额的18.5%,占全国份额的36.7%;手持订单量为1183艘,合计6981.2万载重吨(其中出口占比95.2%),同比增长16.3%,该指标占世界市场份额的22.1%,占全国份额的46.9%。

      表:江苏省造船企业与三福船舶主要造船指标

      单位:万载重吨

      ■

      资料来源:中国船舶工业协会、公司提供,东方金诚整理

      公司拥有年产100万载重吨的造船生产能力,在船舶制造行业具有一定规模和技术优势,产品得到了国内外著名船级社的认可;公司船舶业务产品结构较为合理,经营较为稳健,近年来新接船舶订单量持续增长,手持订单量充裕,船舶制造业务收入较有保障。

      综合来看,公司企业规模较大,产品多样化组合程度一般。

      (3)设备与技术水平

      截至2015年3月末,公司永安厂区共有船台4座,其中2座并联的10万吨船台,1座5万吨船台,1座2万吨船台,约为100万载重吨的造船生产能力。永安厂区拥有2500米长江岸线,600米的舾装码头,1个原材料(钢材)码头以及下料、预处理、涂装、合拢车间各有1个。此外,永安厂区拥有塔式起重机共65台、门座式吊车共12台以及龙门吊共28台。公司口岸厂区共有船台3座,为2座2万吨船台和1座5万吨船台。口岸厂区拥有1000米长江岸线,200米的舾装码头,1个原材料(钢材)码头以及下料、预处理、涂装车间各1个。此外,口岸厂区拥有塔式起重机共10台、门座式吊车共4台以及龙门吊共3台。公司从2009年开始实施数字化造船模式。这种模式以Tribon为平台进行二次开发形成PDM 系统,该系统将设计过程数字化、智能化和模拟化,具有计划管理、船体精益管理和物资信息管理三项功能。近年来公司还通过船舶生产技术升级改造和数字信息化造船适应性改造,不断推进造船技术革新,加强生产精细化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规模优势逐步体现。

      综合来看,公司设备及技术水平处于行业中等水平。

      (4)销售渠道和客户稳定性

      公司销售区域以海外销售为主,2012年~2014年,公司出口销售额占销售总额比例分别为89.07%、78.01%和71.83%。目前公司主要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辅以少量中间代理商销售模式。公司的客户(船东)主要为国内外知名的大型航运公司,大部分客户与公司有着多年的合作关系。这类公司具有真实购船需求,拥有自己的海运船队,购船目的是用于更换老旧船舶或新增海运运力,弃船可能较小。

      总体来看,公司销售渠道较为完善,产品销售区域广泛,能够对营业收入的增长提供较大的支持。

      (5)企业管理

      在企业管理方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杨屹峰,公司属于民营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股东会运转正常且运作良好。公司组织机构合理,并建立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公司高管人员均具备行业多年从业经历,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经验。

      整体来看,东方金诚认为公司企业管理属于中等水平。

      (6)资产质量与盈利能力

      公司提供的审计报告真实可信,近三年资产总额有所波动,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存货及预付款项为主,整体资产质量较好;公司近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状况较好,2013年以来随着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的下降,投资性现金流出也有所减少;公司近年来债务规模逐年下降,债务负担较轻,偿债能力较强;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有所波动,整体盈利能力较强。

      综合来看,东方金诚认为公司资产质量较好,整体盈利能力较强。

      (7)现金流状况

      公司近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状况较好,2013年以来随着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的下降,投资性现金流出也有所减少。整体来看,公司现金流状况较好。

      (8)信用记录

      公司根据公司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截至2015年1月15日,公司在银行贷款履约方面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同时,东方金诚也关注到,全球经济增长缓慢,海运需求下降,造船行业景气度短期内难以有较大的改观,给造船企业带来一定的经营压力;公司船舶业务近三年产能利用率处于较低水平,造船业务的稳定性仍会受到行业整体景气程度的影响;公司船舶业务以出口为主,人民币汇率变动将对公司收入产生一定的影响。

      总体来看,东方金诚认为公司经营风险中等。

      2、财务风险

      财务风险方面,主要定量分析指标包括盈利能力、负债水平和偿债能力等方面。2014年,公司主要定量分析指标情况如下:

      ■

      与定量指标及标准值的比较分析表明:公司2014年的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全部债务资本化比率、速动比率、EBITDA利息倍数、债务保护倍数和经营性现金流动负债比均高于平均值,且其中资产负债率、全部债务资本化比率、速动比率、债务保护倍数和经营性现金流动负债比均优于制造业(重型)行业的最佳值。

      综合来看,公司财务风险较低。

      基于以上对三福重工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定性和定量分析,东方金诚认为公司偿还债务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经东方金诚信用评级委员会评定,公司主体的信用等级为AA。

      (四)对同行业其他企业评级及评级一致性的说明

      除了三福重工之外,东方金诚尚未对其他造船企业进行评级,但对同属于制造业(重型)行业的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等同类企业进行过评级。东方金诚于2015年1月14日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机床股份”)的主体及其拟发行的2015年第一期中期票据进行评级,级别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项目已经于2015年7月10日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代码“15沈机床股MTN001”。

      依据《东方金诚制造业(重型)行业评级方法》,东方金诚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在经营环境、企业竞争力、业务运营、企业管理、财务风险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估。

      1、经营风险

      在经营环境方面,机床行业相关产业政策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区域经济发展政策为我国机床行业向高档数控机床转型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也为东北地区机床制造企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我国机床行业集中度不高,市场竞争较为激烈,高档数控机床发展潜力较大。综合来看,东方金诚认为沈阳机床股份行业风险较低。

      在企业竞争力方面,沈阳机床股份作为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机床集团”)旗下核心子公司,在机床行业具有较强的规模和品牌优势。截至2013年末,沈阳机床股份及其子公司累计拥有各项专利140件,其中2013年获得授权专利34件,进一步确立了沈阳机床股份在国内机床行业的技术领先地位。沈阳机床股份作为沈阳市机械装备制造重点企业,得到了来自辽宁省、沈阳市政府以及国家工信部数控专项办等的专项资金以及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综合来看,东方金诚认为沈阳机床股份企业规模大,产品组合多样化程度高。

      在业务运营方面,沈阳机床股份具备年产6.5万台机床的生产能力,在机床行业具有较强的规模和技术优势;沈阳机床股份近年来积极进行产品升级,机床产品产量数控化率明显提升,市场竞争力有所增强。近年受市场需求影响,沈阳机床股份总体产量有所下滑,但受益于产品结构的调整,数控机床产量有所增长,产量数控化率亦随之提升。同时,沈阳机床股份大部分普通机床以及部分低档数控机床已基本实现OEM,附加值较高的中高档数控机床所占比例将稳步提升。随着i5数控系统的逐步产业化,沈阳机床股份产品智能化程度也会不断增加,竞争实力将进一步增强。沈阳机床股份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原材料采购较有保障,但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公司营业成本具有一定影响。近年来,受机床下游市场需求不足影响,沈阳机床股份机床销售规模整体有所下降,销售政策的调整导致回款周期延长;受益于产品结构调整,沈阳机床股份数控机床销量占比整体有所提升。整体来看,沈阳机床股份业务运营稳定,风险较低。

      在企业管理方面,截至2014年末,沈阳机床集团持有公司33.09%股权,为沈阳机床股份控股股东。由于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沈阳市国资委”)持有沈阳机床集团94.14%股份,沈阳机床股份实际控制人为沈阳市国资委。沈阳机床股份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组织结构和内控制度,并通过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决策和管理水平。沈阳机床股份人员结构符合行业特征,核心管理人员具备多年各自专业领域的管理经验,能够较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整体来看,东方金诚认为沈阳机床股份企业管理风险较低。

      在资产质量与盈利能力方面,近年沈阳机床股份资产规模保持增长,以应收账款和存货为主的流动资产在公司资产中占比较高。受下游需求疲弱及公司赊销政策的调整,应收账款近年显著增长,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受机床行业下游需求不振影响,沈阳机床股份营业收入逐年下降,营业外收入是公司利润的重要补充。沈阳机床股份近年来整体盈利能力欠佳,随着机床下游行业景气回升和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沈阳机床股份盈利能力将有所提高。

      在现金流方面,受机床行业下游需求萎缩以及公司货款回款不及时的影响,公司近年来经营性净现金流持续为净流出且规模较大,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所需资金主要依赖于外部融资。综合来看,东方金诚认为沈阳机床股份经营风险低。

      2、财务风险

      在定量方面,2013年,沈阳机床股份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

      因沈阳机床股份经营风险较低,则相关指标可降低(负向指标为上升)30%。整体来看,沈阳机床股份营业利润率优于行业最佳值,其他指标与平均水平相差不大。综合来看,沈阳机床股份财务风险一般。

      基于以上对沈阳机床股份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定性和定量分析,东方金诚认为沈阳机床股份偿还债务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经东方金诚信用评级委员会评定,沈阳机床股份主体的信用等级为AA。

      与沈阳机床股份相比,三福重工经营风险中等,沈阳机床股份经营风险较低,但沈阳机床股份近三年营业收入逐年下降,整体盈利能力欠佳,同时近年来沈阳机床股份债务规模持续增长,债务结构以短期有息债务为主,整体债务负担较重。而三福重工整体盈利能力较强,债务负担较轻,偿债能力较强。

      经分析和核实,东方金诚对三福重工和沈阳机床股份等同类企业的评级方法、评级程序和评级标准与上述评级方法、评级程序和评级标准一致,评级指标的选取也基本一致。

      综合来看,东方金诚对三福重工及同类企业的评级结果遵行了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则,对三福重工的评级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其信用状况和违约风险。

      第四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一、担保情况

      本次债券由江苏望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次债券本金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1、担保人概况

      名称:江苏望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改红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3年3月28日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1203000001727

      住所: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16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从事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的经营、资本运作;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的投融资、建设、管理、维护;水土资源开发利用;水利工程设备物资采购、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望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望涛”)是经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批准于2003年3月28日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14年末,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00.00万元,泰州市高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公司唯一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江苏望涛作为高港区最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体,主要负责高港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土地开发及管理等。

      (二)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5]京会兴审字第69000043号)以及江苏望涛2015年上半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江苏望涛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表:

      ■

      (三)担保人资信情况

      担保人成立于2003年3月28日,是根据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03年9月,担保人注册资本增加至12,000万元,由泰州市高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独出资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中以货币出资600万元,以实物资产出资11,400万元。2011年10月,担保人由泰州市高港区城市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更名为江苏望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人民币25,000万元。

      担保人资信状况优良,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健康,保持着良好的信用等级,在银行贷款还本付息方面无违约记录,与包括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江苏银行、广州银行在内的国内多家大型银行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

      (四)担保人累计对外担保的余额及占净资产额的比例

      截至2014年末,担保人对外担保合计19笔,担保金额总计为6.70亿元。以2014年末所有者权益为基础,担保人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占净资产额的比例为13.99%。

      (五)担保人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分析

      担保人是泰州市高港区最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体,主要负责高港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土地开发整理等。目前担保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与经营、机动车驾驶培训和保障房投融资与建设等业务的业务板块已经形成,并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未来,随着担保人承建项目的增多,担保人业务能力优势将更加显现。

      截至2013年底,江苏望涛合并范围内资产合计122.72亿元,负债合计71.01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1.71亿元。2013年,江苏望涛实现营业收入10.54亿元,净利润2.74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08亿元。

      截至2014年底,江苏望涛合并范围内资产合计120.45亿元,负债合计72.56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47.89亿元。2014年,江苏望涛实现营业收入33.90亿元,净利润2.63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12亿元。

      2014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33.88亿元,较2013年同比增加221.52%,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收入大幅增加所致。2014年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代建工程、土地开发管理、驾校培训和商品房销售,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6.75%、5.06%、3.21%和2.61%。

      ■

      从短期偿债能力指标来看,截至2014年末,江苏望涛流动比率为2.24,速动比率为1.19,短期偿债能力较强。从长期偿债能力指标来看,截至2014年末,江苏望涛的资产负债率为60.24%,EBITDA利息保障倍数为1.76倍,具备良好的长期偿债能力。

      二、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的债券期限、金额

      被担保的债券为泰州三福重工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90,000万元)。

      (二)担保的方式

      担保人承担保证的方式为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范围

      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和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四)保证的期间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债券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二年。债券持有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五)发行人、担保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之间权利义务

      如发行人不能全部兑付债券本息,担保人应主动承担担保责任。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债券受托管理人有义务代理债券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

      在担保函项下债券付息日的十个工作日前,如果发行人存入偿债保障金专户的资金不足以支付本期利息,担保人应当在收到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利息差额部分存入偿债保障金专户。

      在担保函项下债券兑付日的五个工作日前,如果发行人存入偿债保障金专户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债券本息余额,担保人应当在收到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书面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本息差额部分存入偿债保障金专户。

      如债券到期后,债券持有人对担保人负有同种类、品质的到期债券的,可依法将该债务与其在担保函项下对担保人的债券相抵销。

      (六)信息披露

      担保人将在保证期间定期披露会计报表和信用评级等相关信息,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督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查询。

      (七)债券的转让或出质

      债券认购人或持有人依法将债权转让或出质给第三人的,担保人在担保函第五条规定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八)主债权的变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期公司债券利率、期限、还本付息方式等发生变更时,不需另行经过担保人同意,担保人继续承担本担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

      (九)加速到期

      在债券到期之前,保证人发生分立、合并、停产停业等足以影响债券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债券发行人应在一定期限内提供新的保证,债券发行人不提供新的保证时,债券持有人有权要求债券发行人、担保人提前兑付债券本息。

      (十)保函的生效

      担保函自签定之日生效,在担保函第六条规定的保证期间内不得变更或撤销。

      三、发行人偿债计划

      (一)利息的支付

      1、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1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付息日为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11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2、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3、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其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1、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0年11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11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四、偿债的主要来源

      本次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运用管理,保证及时、足额安排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和到期的本金兑付。

      较强的盈利能力为偿还债券利息及本金提供了良好基础。发行人近三年主营业务稳步发展,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不断提高。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营业收入分别为507,640.02万元、421,643.48万元和564,902.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8,023.48万元、27,902.51万元和43,248.68万元。

      发行人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合并报表口径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915.64万元、63,340.26万元和74,640.52万元,近三年平均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为53,632.14万元,且近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稳中有增,能够确保本次债券利息支付。

      发行人未来持续增长的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将为发行人清偿本次债券本息提供保障。

      五、偿债保障措施

      为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保证本次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设立专门部门与人员、加强信息披露等,形成了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一)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二)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聘请德邦证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签订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按照协议的约定维护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合法利益。

      (三)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指定财务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次债券的按期偿付工作,并通过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次债券本金和/或利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四)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确保了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能够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有效监督。

      (五)加强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

      发行人将制定专门的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关业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并确保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根据股东会决议及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使用。

      (六)担保人为本次债券提供保证担保

      江苏望涛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为本次债券提供了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发行人无法按约定偿付本次债券本息,则江苏望涛将按照出具的担保函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担保责任,保证的范围包括本次债券本金和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七)其他保障措施

      根据发行人执行董事决定和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在发生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发行人将依法定程序决定采取如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派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负责人不得调离。

      六、偿债应急保障措施

      (一)畅通的融资渠道

      发行人与各家银行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截至2015年3月31日,发行人取得银行授信额度合计为80.61亿元,其中尚未使用的授信余额为53.71亿元。发行人畅通的直接和间接融资渠道为偿还本次债券本息提供了支持。

      (二)流动资产变现

      发行人财务政策稳健,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经审计的合并流动资产余额为627,502.76万元,存货为227,496.89万元,货币资金244,729.30万元、应收票据10,904.35万元、预付款项119,913.47万元、其他应收款24,458.75万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未经审计的合并流动资产余额为610,302.83万元,存货为271,158.50万元,货币资金242,072.50万元、预付款项73,027.33万元、其他应收款24,044.50万元。在现金流量不足且无法及时获得银行贷款的情况下,发行人可通过及时变现部分流动资产作为偿债资金的补充来源。

      七、针对发行人违约的解决措施

      发行人保证按照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期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期债券本金。若发行人未按时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和/或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向发行人进行追索,包括采取加速清偿或其他可行的救济措施。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发行人进行追索,并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发行人承诺按照本期债券基本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债券利息及兑付债券本金,当发行人未按时支付本次债券本金和/或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发行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其承担的违约责任范围包括本次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其中违约金按迟延支付的本金或利息的每日万分之二计算。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代表债券持有人向发行人进行追索。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发行人进行追索。

      本期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风险的,发行人应当及时启动债券应急保障措施,若仍未能解决本息偿付问题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勤勉尽责、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等。本期债券履约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应尽最大努力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仲裁地点为中国上海。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泰州三福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屹峰

      设立日期:2009年05月0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住所:泰州市高港区口岸镇口永路58号

      邮政编码:22532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联系人:徐兵

      联系电话:0523-86922270

      所属行业:船舶制造业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68960797-9

      经营范围:船舶配件制造、销售;钢结构制作、安装;海洋工程产品及配件制造、销售;实业投资、股权投资。

      泰州三福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6日,主要从事船舶配件、海洋工程产品及配件的制造和销售,钢结构制作、安装,实业投资、股权投资。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合并范围内资产总计为798,015.61万元,负债合计为395,582.29万元,股东权益合计为402,433.32万元。发行人2014年度,合并范围内,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564,902.00万元,净利润为43,248.68万元。

      截至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未经审计的合并范围内资产总计为796,890.76万元,负债合计为376,111.52万元,股东权益合计为420,779.24万元,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47.20%。

      (二)发行人所属行业

      发行人主要从事船舶配件、海洋工程产品及配件的制造和销售,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发行人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销售收入绝大部分来源于船舶销售和钢结构销售,少量为软件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的行业划分标准,发行人属于“船舶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7525。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2009年5月,杨屹峰和戚俊宏分别以货币资金的形式出资4,500万元和500万元,共同发起设立了泰州三福船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福投资”),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经泰州兴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泰瑞会验字(2009)第16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三福投资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与股权投资。三福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

      2009年5月20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名称由“泰州三福船舶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泰州三福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5月25日,泰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此项变更。

      2013年4月12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船舶配件制造、销售;钢结构制造、安装;海洋工程产品及配件制造、销售;实业投资;股权投资”。2013年7月9日,泰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此项变更。

      2013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泰州三福重工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12月4日,泰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此项变更。

      三、发行人股东情况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自设立以来,发行人无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股权结构图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公司股权结构图

      ■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由杨屹峰先生和戚俊宏女士分别出资4,500万元及500万元设立,杨屹峰持有发行人90%股份,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戚俊宏女士与杨屹峰先生为母子关系。

      杨屹峰先生,1970年2月出生,毕业于上海交大船舶系,高级经济师,从事船舶制造企业高层经营管理工作几十年,对国际、国内造船行业的形势和发展颇有研究,经营管理经验十分丰富。1997年至今年任三泰船业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工会主席。先后获得江苏省十大优秀青年乡镇企业家、泰州市技术改造工作先进工作者、高港区十大杰出青年,泰州市十大经营者等荣誉称号。杨屹峰先生目前任发行人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

      戚俊宏女士出生于1946年月,中共党员,经济师职称。1963年12月至1984年7月工作于泰兴市口岸综合厂任学徒工、工人、车间主任等职;1984年7月至1998年1月任泰兴市口岸镇船厂扬子江船厂厂长;1998年1月至今任泰州三福船舶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先后被评为“全国十大女杰”、“全国爱心助西大使”、“江苏省十佳民营女企业家”,多次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江苏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江苏省巾帼创业排头兵”等称号,当选为第九届、第十届“江苏省人大代表”、第十届“全国妇女代表”,2010年5月获得“全国五一劳模”称号。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有将发行人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股权争议情况。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屹峰先生对其他企业无直接投资情况。

      四、发行人组织结构以及对外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

      1、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及职责

      截至2015年3月末,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及职责如下:

      图:组织架构图

      ■

      (二)公司治理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公司经营运作。发行人根据《公司法》及《泰州三福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章程》,设立了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并设置了相关职能部门,形成了以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执行董事为决策机构、监事为监督机构,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1、股东会

      发行人设立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2、执行董事

      公司设立执行董事一人,不设总经理,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3、监事

      公司设监事一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对股东会负责,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三)内部控制制度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一直十分重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发行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自身情况,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投融资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制度、信息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根据实际运作情况,及时进行补充和完善。

      (四)公司独立性情况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体系,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

      (五)人员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员工总数为850人,员工构成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六)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合营公司和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直接或间接拥有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总共9家,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简介

      ■

      2、发行人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参股子公司总共3家,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参股子公司简介

      ■

      (七)发行人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无对外投资情况。

      (八)发行人资金被控股股东等的占用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内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况。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3月31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董事杨屹峰先生持有发行人90%的股份,发行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持股发行人的情况。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情况

      1、船舶制造业简介

      船舶制造业是为水上交通、海洋发展和国防建设等行业提供技术装备的现代综合性产业,是劳动、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亦是对机电、钢铁、化工、航运、海洋资源勘采等上下游产业发展具有强劲带动作用的产业。

      根据船舶类型的不同,世界上的船舶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表:船舶分类及主要用途一览表

      ■

      在船舶制造业行业指标上,国际上主要用造船完工量、新接订单量以及手持订单量来描述行业状况,其中造船完工量是期间数,反应特定时间内的船舶产量情况;新接订单量反应船舶需求情况,是造船市场走势的晴雨表;手持订单量是时点数,反应截至某一时间点的船舶订单情况,也反应了造船行业可持续发展情况。

      2、船舶制造业发展情况及特点

      (1)全球船舶制造业发展情况

      船舶产业的发展与世界宏观经济与贸易环境的变化息息相关。受到全球航运运力供不应求、运价大幅上涨以及船龄结构老化的影响,全球造船市场从2002年底走出低谷,并迅速复苏。2003年以来全球造船业快速发展,全球造船产量、新船订单量和手持订单量屡创历史新高。2007年底,全球造船企业的手持订单量是完工量的6倍多,全球造船行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然而,2008年至2012年,受金融危机影响,全球实体经济低迷,世界经济贸易形势发生巨大变化,贸易量大幅下降,致使连年快速增长的海运需求出现了停滞放缓的局面。

      2014年,全球造船市场表现仍旧差强人意,据英国克拉克松研究公司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全球新船订单成交量为1749艘、3970万修正总吨,按修正总吨计,同比减少34.7%。其中,散货船市场全年新船订单量只有677艘、1360万修正总吨(修正总吨(Compensated Gross Tonnage):船舶货物总量(GT-Gross Tonnage)乘以船舶类型系数得出。是在船舶总吨基础上考虑进船舶复杂度而算出的船舶度量单位,计算方法为:修正总吨CGT=GT*C,其中GT为总吨数,C为修正系数。目前国际上均按OECD造船工作组1994年1月制订的修正系数表选用。修正总吨不仅比载重吨、总吨更能正确反映造船工作量大小,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船价高低和产值大小。),按修正总吨计,同比减少44%。与散货船市场不同的是,包括液化天然气(LNG)船和液化石油气(LPG)船在内的气体运输船市场表现突出,2014年全年新船订单量达176艘、780万修正总吨,按修正总吨计,同比增长39%。

      从世界主要造船国家接单情况看,按修正总吨计,中国、韩国和日本2014年承接了全球近90%的新船订单。其中,中国造船企业2014年承接新船订单801艘、1530万修正总吨,按修正总吨计,占全球市场份额的38.5%,继续位居全球第一。韩国造船企业承接新船订单305艘、1180万修正总吨,按修正总吨计,占全球市场份额的29.7%。日本造船企业承接新船订单389艘、780万修正总吨,按修正总吨计,占全球市场份额的19.6%。

      图:2014年全球新船投资情况(单位:亿美元)

      ■

      数据来源:英国克拉克松公司研究报告

      在新船投资上,美国船东2014年表现较为突出,全年投资总额为114亿美元,位居世界各国之首。其中,豪华邮轮是美国船东2014年投资的重点,投资总金额达56亿美元,占全年投资总额的49%。中国船东在新船投资方面的热情大增,2014年投资总额达111亿美元,与希腊船东同时位居全球第二。日本、新加坡和挪威船东2014年在新船领域的投资总额分别为79亿、75亿和68亿美元。

      在手持订单方面,截至2014年11月底,全球船企手持新船订单5245艘、1.151亿修正总吨。其中,中国船企手持新船订单2429艘、4560万修正总吨,按修正总吨计,占国际市场份额的39.6%,继续位居全球第一。韩国船企手持新船订单868艘、3330万修正总吨,按修正总吨计,占国际市场份额的28.9%。日本船企手持新船订单986艘、1970万修正总吨,按修正总吨计,占国际市场份额的17.1%。

      在新船价格方面,2014年各船型价格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截至2014年12月底,克拉克松新船价格指数报收于138.5点,同比上涨3.9%。从具体船型看,价格涨幅最大的是苏伊士型油船,2014年的平均价格为6500万美元/艘,同比上涨9.2%,其他各型油船的涨幅均在3%以上。散货船中,涨幅最大的是巴拿马型散货船,2014年的平均价格为2900万美元/艘,同比上涨4.5%。集装箱船方面,13000TEU集装箱船2014年的平均价格为1.16亿美元/艘,同比增长2.2%。气体运输船中,2014年各型LPG船的价格涨幅均超过6%,LNG船的价格水平则维持稳定。

      表:2014年1-12月造船完工量、新接订单量、手持订单量

      ■

      数据来源:英国克拉克松研究公司

      (2)全球船舶制造业行业特点

      ① 全球性竞争特征

      船舶作为国际贸易最主要的运输工具,其需求受到全球经济的影响,但船舶制造工业则会因为要素禀赋的比较优势而集中在少数国家。船舶的需求和供给特点使得船舶商品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流通。因此造船企业在分享全球市场的同时也面临了来自世界各地的竞争。

      ② 产品结构复杂

      船舶是一种定制化的产品:船东根据运输标的、通行航道、成本费用等因素来定制不同型号和技术水平的船舶,因此船舶制造商无法生产也无需生产所有类型的船舶,而是根据自身的生产规模和技术优势来细分市场。

      ③ 船舶制造行业呈现周期性特征

      由于船舶的建造周期和使用周期较长,下游航运业运力的增减无法根据市场需求灵活的做出调节,另外船舶运输主要承担着大宗商品和国际货物在全球范围内的流通任务,因此上下游之间的传导机制使得造船业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特征。随着自身以及下游航运业的金融属性加强,造船行业的周期波动则显得更加明显。

      图:船舶制造业上下游关系图

      ■

      ④ 船舶行业中心逐渐向中国转移

      几十年来,全球船舶工业的产业转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造船中心从西欧向东亚的转移;二是东亚内部的产业转移。20世纪50年代之前,以英国为代表的西欧造船界一直占据统治地位,进入50年代,日本造船业的崛起打破了西欧造船国一统天下的局面。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韩国的造船业逐步发展起来并超过了日本,成为新的世界造船霸主。全球造船市场的快速发展,为我国造船业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目前,随着我国造船业的崛起,世界船舶市场重心呈现由日、韩向我国转移的趋势。近五年我国造船业占世界造船市场份额逐年上升,已经成为全球最重要的造船中心之一。

      (3)我国船舶制造业发展情况

      我国的船舶制造业在最近的十年中虽然经历了金融危机带来的增长放缓,但是从全球的行业地位上来看,我国的船舶制造业地位处于不断上升状态。

      根据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统计,我国2003年承接新船订单达到1,810万载重吨,超过前三年承接订单总和;2004年和2005年承接量又分别达到了1,579万和1,699万载重吨,占全球市场份额分别达到16%和23%。到了2007年我国承接量更是再创新高,全年承接量达9,845万载重吨,同比增长132%,占有全球份额超过40%。2008年,我国造船完工量、承接新船订单和手持船舶订单分别占全球市场份额的29.5%、37.7%和35.5%,三大造船指标已全面超越日本,位居世界第二。然而,受2009年全球造船行业空前低迷影响,中国的造船行业2009年也受到较大的负面影响,行业增长势头和盈利能力都有所下降,但是在世界船舶工业中的相对地位却得到了提升。根据工信部的统计数据,2009年我国造船完工量、新接订单量、手持订单量分别达全球市场份额的34.8%、61.6%、38.5%。截至2011年末,我国造船完工量、新接订单量、手持订单量分别占全球市场份额的41.2%,46.9%,44.9%,已全面超过韩国,跃居世界第一。2013年,全球船舶市场需求有所回升,我国船舶企业抓住市场机遇,全年新接船舶订单6984万载重吨,同比增长242%,占全球新船订单的47.9%,继续保持全球第一。

      图:中国造船年度新接订单量全球市场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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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以来,造船行业呈现强势运行的态势,尽管中国大宗产品需求放缓,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BDI)(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BDI):是航运业的经济指标,它包含了航运业的干散货交易量的转变。BDI指数一向是散装原物料的运费指数,散装船运以运输钢材、纸浆、谷物、煤、矿砂、磷矿石、铝矾土等民生物资及工业原料为主。因此,散装航运业营运状况与全球经济景气荣枯、原物料行情高低息息相关。故波罗的海指数可视为经济领先指标。)等航运价格走弱(如图);同时经历前期需求大量释放后,新船订单规模有所下滑,但造船行业盈利的核心指标—新船价格(CNPI)走势强劲(如图)。这也说明了在有效产能实现收缩后,造船行业的盈利底部得到抬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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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我国船舶制造产业支持政策及行业规范

      船舶制造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为水运交通、能源运输和海洋开发等行业提供装备,也是国防建设的战略性产业。为了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健康运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产业政策以及行业规范。

      表:产业支持政策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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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一系列产业政策,主要措施如下: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支持船舶工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参考世界主要造船国的政策措施,实行财政、金融、税收、租赁、保险等方面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支持船舶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重要产品制造本土化等,全面提高我国船舶工业的市场竞争力。

      2、支持大型船舶企业集团在条件成熟时通过股票上市、定向募股、发行企业债券等形式筹措资金,投资大型造船设施建设。

      3、鼓励采取股份制或合伙制的方式,组建专业化的船舶、船用柴油机设计公司,为船舶工业提供技术支持。设计公司适用现行鼓励技术创新的财税政策。

      4、加大对船舶工业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重点扶持生产企业和科研机构自主开发和优化设计新型船舶和船用设备,引进消化吸收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和关键船用设备技术,开展基础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

      5、提高对国内造船企业建造内销远洋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所需流动资金贷款的支持力度,满足符合条件企业的信贷需求。国内金融机构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6、进一步完善船舶出口融资体制。研究调整出口信贷结构,积极扩大出口买方信贷比例。按照国际惯例,制定科学的卖方信贷利率。

      7、加强出口信用保险体系建设。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和其他商业保险公司的作用,创新保险业务品种。鼓励船舶出口企业积极利用出口信用保险。

      8、国家支持金融机构进一步探索以在建船舶作抵押,对造船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的做法。交通主管部门要完善在建船舶抵押登记的实施办法。

      9、支持造船、航运和国内相关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投资参股现有租赁公司,开展船舶租赁业务。

      10、加强船舶工业人才队伍建设。教育机构、科研院所、生产企业要注重培养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科技人才、管理人才和一线生产操作人才,建立培训和激励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11、充分发挥中国船级社、船舶工业行业协会、造船工程学会、进出口商会等行业组织的作用。行业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协调组织能力,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出口有序竞争;增强服务意识,向政府部门研究提出解决行业重大技术经济问题的对策建议。

      除了产业支持政策之外,为规范船舶行业的发展,我国已制定一个专业配套、门类齐全、水平较为先进的国防科技工业船舶行业标准体系,各项标准共计3,600多项,其中国家标准500余项、国家军用标准1,100余项、行业标准1,900余项。我国船舶工业标准的国际接轨程度较高,80%以上的标准达到或接近国际标准水平,标准的整体水平达到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国际水平。

      (5)我国船舶制造业运行特点及现状

      ① 船舶工业获国家高度重视,支持政策加快落实

      2014年,中央领导多次视察船舶企业。国家领导赴辽宁、江苏省造船及航运企业调研,推进国务院发布的《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3~2015年)》中各项政策的落实。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发布了《关于海运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报废更新实施方案》、《高技术船舶科研项目指南(2014)》、《海洋工程装备科研项目指南(2014)》、《海洋工程装备工程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鼓励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报废更新,支持行政执法、公务船舶建造和渔船更新改造,鼓励开展船舶买方信贷业务,加大信贷融资支持和创新金融支持力度,加强企业技术进步,控制新增产能、支持产能结构调整等政策按计划有序推进。

      ② 科技创新步伐加快,产品转型成效显著

      2014年,我国骨干造船企业主动适应国际船舶技术和产品发展新趋势,强化需求引导,调整产品结构,大力发展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的绿色环保船舶、专用特种船舶、高技术船舶,完工船舶修载比达到0.366,比去年提高0.024个百分点。在船舶建造领域,产品转型成效显著,1.8万箱船进坞搭载、8,500车位汽车滚装船出坞、极地重载甲板运输船开工建造、超大型液化气船(VLGC)码头调试、4.5万吨集滚箱船进入系列化建造、7万/10万吨总吨级豪华邮轮等完成设计。此外,船舶企业在科研经费投入、科技队伍培养、科技创新及采用新工艺新流程等方面也取得显著的成绩。船舶制造业正朝着设计智能化、产品智能化、管理精细化、和信息集成化等方向发展。

      ③ 船舶、海工经营成绩斐然,世界造船大国地位进一步巩固

      虽然全球船舶市场新船订单量呈现前高后低态势,海洋工程装备市场一路下滑。市场环境出现了不利变化,但我国船企和海工骨干企业凭借自身优势,努力承接订单,2014年全球市场份额从上年度的47.9%上升到50.5%,继续保持世界第一。承接各类海洋工程装备订单31座、海洋工程船149艘,接单金额147.6亿美元,占全球市场份额的35.2%,比2013年提高了5.7个百分点,位居世界第一。

      ④ 优势企业不断壮大,综合实力逆势提升

      2014年,环渤海湾、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三大造船基地造船完工总量占比超过90%,全国造船完工前10家企业集中度50.6%,前20家企业71.6%,前30家企业83.8%,分别比去年提高3.2、5.9和7.4个百分点,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我国有4 家企业新接订单量位列世界前10 强。一批海洋工程装备骨干企业逐步形成,市场竞争能力得到提高,国际地位得到提升。

      我国船舶制造业除了呈现出以上发展的积极局面外,全球范围内的经济不景气、产品结构单一而无法紧跟市场需求、落后产能过剩不能满足新标准等问题也制约着我国船舶制造业的发展:

      第一:落后产能的过剩,无法有效满足新规范、新标准的要求,对未来绿色、环保的市场要求应对不足。从2005年起,国际海事组织(IMO)已经和正在制定实施一系列国际造船新规范、新标准。IMO公约对我国的船舶制造行业提出了更高的生产制造要求。2011年7月,国际海事组织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第62次会议通过了“新船设计能效指数”和“船舶能效管理计划”两项船舶能效标准(EEDI),对船舶的能源利用效率和温室气体排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还有船舶共同结构规范(CSR)、目标型船舶建造标准(GBS)、压载水管理公约(BMW)等,对我国船舶工业提出了严峻挑战。日韩等造船国家都把研究新标准、新规范,开发绿色环保型船舶作为其占领夺得未来市场的关键,我国如果不加快研究,未来几年不少船厂将面临退出世界船舶市场的风险。

      第二:产业集中度和技术集中度较低,高技术的双高船型生产能力不足,造船海洋日刊报道,据Clarkson Research统计,尽管中国手持订单量已超越韩国,但从单一造船厂来看,2015年2月末,在全球手持订单量排行中,排在前五位的依次为;韩国大宇造船海洋玉浦船厂(795.7万CGT)、韩国现代重工蔚山船厂(502.6万CGT)、韩国三星重工巨济船厂(486.6万CGT)、韩国现代尾浦造船蔚山船厂(343.9万CGT)、韩国三湖重工(341.8万CGT),均为韩国造船企业。大宇造船海洋玉浦船厂从去年11月末之后,4个月连续保持全球第一位置。;

      第三:船舶配套国产化率仅为50%左右,远低于日本、韩国90%以上的配套率,配套设备及装置依赖进口程度过大。

      3、船舶制造业未来发展趋势

      在当前世界经济复苏乏力、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国际航运市场供求关系失衡的局面在短期内难以得到大幅改善,运力过剩的矛盾仍将存在。虽然市场整体前景不容乐观,但不排除某些船型市场出现例外,如2014年气体运输船市场以及目前的油船市场,都给处于调整期的国际船市增添了一抹亮色。预计2015年我国船舶工业主要经济指标将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新接单总量预计稳中略降,但市场份额有望保持现有水平。预计未来我国船舶制造业发展将呈现以下趋势:

      (1)现代造船模式将被大范围推广

      现代造船模式是以中间产品为导向的分道造船模式,其体现的是先进的工程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在现代造船模式下,造船企业可以获得少品种大批量的生产效率。目前,韩日大型造船企业已采用现代造船模式,而我国大多数造船企业仍采用传统的造船模式,这使得我国造船行业的生产效率远低于日韩的水平。因此,未来我国要从造船大国发展成造船强国,现代造船模式需在我国大范围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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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船舶产品将实现分化,即干线船舶大型化和支线船舶先进化

      由于对港口码头尺寸、仓储容量、航道水深和集疏运能力的要求不同,干线船舶和支线船舶的发展将分化。干线船舶受航道和港口的影响较小,从经济性和运输效率角度考虑,随着各国主要港口的扩建和苏伊士运河、马六甲海峡两大国际通行水道的扩建,大型化发展是未来趋势。支线船舶由于受航道和港口承受能力的限制,其大型化发展有一定极限。因此,支线船舶的发展趋势是优化内部设计、提升技术含量和节能环保等。船舶产品分化的发展趋势也使得造船企业出现分化,即以建造干线大型船舶为主的造船企业主要将进一步增加投资扩建船台、船坞以适应船舶大型化的发展趋势,而以建造支线船舶为主的造船企业则主要通过改进造船模式、提升建造工艺水平来强化自身优势。

      (3)船舶集装箱化、多用途化

      集装箱船自上世纪60年代出现,由于具有运输量大、装卸高效、货物耗损率低、水陆联运等优点,其船队规模增长迅速。在过去20年中,世界集装箱船队规模增长了154%。随着集装箱和集装箱船建造技术的提高以及对集装箱运营管理水平的提升,众多原本用普通货轮或者用散货船装运的货物逐渐改用集装箱运输。根据克拉克松的统计,1980年全球干货贸易量中仅5.1%是用集装箱运输,2009年该比例已上升至24.3%。这极大提高了对集装箱船的需求。此外,船东为了提高单条船舶的使用效率,倾向于订购通过简单改造便可用于装载杂货、散货、集装箱等多种货物的多用途船舶。因此,除油轮和特殊商品运输船舶外,船舶的集装箱化或者多用途化是现代化运输发展的趋势。

      4、未来行业政策导向展望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船舶工业快速发展,取得显著成就,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造船大国之一。但是,在产业快速发展过程中也积累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创新能力不强、结构性矛盾突出、产业集中度较低、产能过剩矛盾加剧等方面。在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国际航运市场持续低迷的背景下,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保持健康发展,成为我国船舶工业的首要任务。

      2013年7月出台的《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3-2015年)》指出,船舶工业是为海洋运输、海洋开发及国防建设提供技术装备的综合性产业,中国船舶市场应当保持稳定增长,国际市场份额得到巩固,骨干企业生产经营稳定,船舶工业实现平稳健康发展。中国船舶制造应当增强创新发展能力,实施创新驱动。同时提高关键配套设备和材料制作水平,调整优化产业布局。

      2013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修订包括船舶行业在内的若干个行业的准入条件,加强行业准入和规范管理,公告符合条件的生产线和企业名单。

      2013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船舶行业规范条件》。该规范条件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主要方面提出了规范要求,重在引导船舶企业提高船舶设计和建造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引导社会资源向符合条件的优势造船企业集中。

      2014年9月和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分别公示了两批共60家符合《船舶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造船企业白名单”,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泰州三福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位列其中。 “造船企业白名单”将为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支持提供依据,引导社会资源向符合条件的优势造船企业集中。这意味着银行信贷和政府补贴,未来都将向进入名单的国资船厂和知名民营船企继续倾斜,未予列入的企业将更难受到支持。

      2014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银发〔2014〕390号),引导金融机构做好对船舶工业发展的金融服务工作,推动船舶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2015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转发银发〔2014〕390号,提出要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号召各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船舶企业融资特点的信贷产品,股利符合条件的船舶、航运、海工装备等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进行融资。

      总体来看,国家政策的重点是扶持优势造船企业,逐步化解过剩产能,提高行业集中度,同时加快造船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推动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的研发与生产。在这样的政策导向下,造船业的市场竞争环境将进一步改善,优势造船企业将获得更好的发展条件。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根据中国船舶工业年鉴统计,截至2014年末,中国拥有船舶制造企业1307家。2014年,中国造船完工量居前10名的企业合计占全国总完工量的50.6%,新接订单量前10名的企业占全国的55.5%。

      从区域上看,我国船舶制造业主要分布在江苏、上海、浙江和辽宁。江苏省是全国造船业的第一大省,位处长江口,码头资源丰富,民间资本活跃,专业人才集中,船舶制造业的区域优势十分明显。据中国船舶工业协会统计,2014年,江苏省船舶制造业在市场低迷的情况下,造船完工量、新接订单量、手持订单量三大指标仍居全国首位。

      江苏的造船企业数量众多,不同企业间的规模和技术装备水平相差较大,产品定位也各不相同。在重点造船企业当中,民营企业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新时代造船有限公司、泰州市三福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以及国有企业南通中远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中外运长航重工江苏金陵船舶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综合实力较强。从手持订单的情况来看,当前江苏重点造船企业的订单较为充裕,截至2015年3月末,其中7家江苏籍船企的手持订单位列全国前20名。

      表:截至2015年3月末中国船厂手持订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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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国际船舶网

      1、经营范围

      发行人经营范围为:船舶配件制造、销售;钢结构制作、安装;海洋工程产品及配件制造、销售;实业投资、股权投资。

      (下转B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