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15-094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1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111号中衡设计裙房四楼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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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冯正功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詹新建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谈丽华、薛金海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 席;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邹金新先生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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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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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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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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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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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议案名称: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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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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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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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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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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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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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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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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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批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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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批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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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签署《重庆卓创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之股权购买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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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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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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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相关授权人士全面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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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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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银行贷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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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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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2、3、4、5、6、7、8、9、11、12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由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邵禛律师、江子扬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15-095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办公地址搬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苏州工业园区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已搬迁至新地址办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新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111号
邮政编码:215123
联系电话:0512-62586618
传真号码:0512-62586259
电子邮箱:security@artsgroup.cn
公司网站:www.artsgroup.cn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