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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公告
    2015-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5-103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公司自主行权安排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为:2015年9月7日至2016年9月2日。

      二、期权简称:海能JLC2,期权代码:037668,行权价格:5.178元。本次期权行权涉及人数共10人,期权可行权期数共为3期,本次行权为第1期行权。公司自主行权承办证券公司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截至申请日本期可行权数额为833,250份。

      三、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行权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四、公司在授权日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斯(Black-Scholes)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五、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为预留部分期权,激励对象中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七、其他说明

      (1)本次自主行权将在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生效。

      (2)公司已与激励对象就自主行权模式及承办券商的选择达成一致,并明确约定了各方权利及义务。承办券商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本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3)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行权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的条件。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