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6版)
(三)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
■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
(一)发行人主要产品、服务情况及用途
公司目前已形成了电缆及光伏两大业务板块。
1、电缆业务
发行人电缆业务主要产品包括阻燃耐火软电缆、船用电缆等特种电缆产品及电缆材料(铜导体、电缆料)等,也包括了部分其他线缆。其中阻燃耐火软电缆营业收入占电缆业务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60%左右。阻燃耐火软电缆目前主要应用于通信电源领域,部分应用于铁路和轨道交通领域;船用电缆主要用于舰船类、海上平台、工矿企业;铜导体和电缆料属于电缆原料,主要自用于电缆的生产,剩余则对外销售。
发行人电缆业务主要产品具体如下图所示:
■
2、光伏业务
发行人光伏业务主要包括国内和国外的光伏电站开发、建设以及光伏组件生产销售,也包括了对部分电站进行持有运营,以及为部分电站提供运营维护服务。
在光伏电站开发、建设业务领域,发行人已成为少数具备百兆瓦级并网发电光伏电站系统开发、建设能力,并且具有自有电站组件生产能力的光伏电站“订单式开发商”之一。
发行人光伏业务的主要产品具体如下图所示:
■
(二)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电缆业务
采购方面,发行人所需原材料向供应商直接采购,选择与有竞争力的供应商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根据市场状况决定交易价格;在生产方面,由于目标客户对于产品的规格、型号、长度、性能的要求不同,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销售订单采购原材料并组织生产,对部分阻燃耐火软电缆提前生产、备货;在销售方面,发行人电缆业务采取自主销售模式,在全国建立区域营销中心和在各省、市、自治区设立办事处,通过招投标的方式与目标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发行人电缆业务目标客户主要为通信、电力和铁路等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并配备专业的营销人员负责区域的市场开发、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企业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一般以铜(铝)现货价格为基础,增加其他辅料及加工费确定销售价格。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电缆业务的销售收入及构成:
单位:万元
■
阻燃耐火软电缆是公司电缆业务板块的主要产品。虽然近年来随着公司进入光伏行业等新领域,阻燃耐火软电缆在公司整体营业收入的比重呈下降趋势,但是在公司的主营业务中仍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公司带来持续稳定收益。
2、光伏业务
发行人光伏业务主要通过子公司中利腾晖开展。
发行人光伏业务开展所需原材料向供应商直接采购,并选择有竞争力的供应商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根据市场状况决定交易价格。
发行人通过设立或收购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获取开发光伏电站的核准批文。国内光伏电站项目主要由发行人作为总承包商,海外光伏电站项目主要由项目公司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总承包商,并由发行人供应光伏组件。光伏电站开发、建设业务的开展流程如下:①与潜在客户达成或确认电站收购意向②对项目开展地点土地资源、电网接入情况等进行考察并论证项目可行性;③通过设立或收购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获得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批文;④发行人负责光伏电站的建设,或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电站项目的承包商,完成电站的设计、建设、并网等流程;⑤将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转让给电站运营商,收取销售款项,确认销售收入,最终实现将光伏电站移交给电站运营商。
发行人也根据客户的需要并结合自身产能情况,对外销售光伏组件等光伏产品。光伏组件销售业务开展模式为:采用全自动流水线进行自主生产,根据订单情况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由电池片事业部生产电池片,由组件事业部生产电池组件。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光伏业务的销售收入及构成:
单位:万元
■
发行人所从事光伏电站开发、建设业务发展受到国家产业政策支持、下游需求较为充沛、毛利水平较高,对发行人收入贡献程度也较高。发行人所从事光伏电站开发、建设业务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在国内市场,发行人及子公司通过与青海、内蒙古、安徽等地区地方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能够在优质项目储备方面获得相关政府的有效支持;近年来发行人与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太阳能电力集团等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约定进行我国西部等地区的光伏电站的合作开发;同时发行人及子公司也与诸多具有项目资源的合作方及运营商或投资商开展紧密合作,共同开发海外光伏电站市场。
发行人具备较为丰富的融资渠道和较强的融资能力,可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债务融资以解决资金需求缺口。发行人已与包括国家开发银行青海分行在内的多家银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或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能够获取较好的信贷支持。与行业内大多数纯组件生产企业相比,发行人从事的电站开发模式具有一定的资金优势。
发行人具有较为丰富的光伏电站项目开发经验,截至本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已转让光伏电站超过800MW,已转让项目开展地点包括国内的甘肃、青海、新疆及江苏等地区以及欧洲等地。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财务报告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天衡审字(2013)00881号、天衡审字(2014)00849号、天衡审字(2015)0103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如无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摘要财务数据均来源于公司2012-2014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和2015年1-9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根据上述数据进行相关财务指标的计算。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状况,请参阅公司2012年、2013年、2014年年度报告和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内容,以上报告均已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
注:2014年9月,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注:2014年9月,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2012年度,发行人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36家,期末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3家;2013年度,发行人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32家,期末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9家;2014年度,发行人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44家,期末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23家;2015年1-9月,发行人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101家,期末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7家。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如下:
■
■
■
■
■
■
注:“新增”是指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包括为发行人通过设立或投资、同一控制下或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等方式,在本期取得的主体;
“期末不纳入”是指期末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主要为发行人当期处置或不再实施控制的主体;
“ / ”是指不适用,主要为发行人在当期尚未取得该主体或发行人上期已经处置该主体。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注:上述指标中除母公司资产负债率的指标外,其他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合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息税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利息偿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收益指标和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修订)的规定计算。上表中其他每股指标均比照执行。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口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试点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201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4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发行2.5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围内,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不考虑发行费用)部分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2.20亿元,优化债务结构;剩余募集资金约0.30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资金状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中的2.20亿元偿还公司银行贷款。明细如下:
单位:元
■
若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公司预计不符,公司将本着有利于优化债务结构、尽可能节省公司利息费用的原则灵活安排偿还所借银行贷款。
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及母公司短期负债比例均较高。截至2015年9月末,发行人流动负债总额为85.56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64.55%,其中短期借款34.77亿元;截至2015年9月末,发行人母公司流动负债总额为39.10亿元,占母公司负债总额的比例为82.83%,其中短期借款25.12亿元。发行人流动负债占比较高,短期借款规模较大,对财务稳健性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通过本期债券募集资金部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能够一定程度上降低发行人短期负债占比,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剩余募集资金拟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业务为电缆业务。2014年以来,随着运营商4G建设的推进以及宽带中国战略的实施等,发行人电缆业务面临有利的市场环境,且进入2014年4季度后发行人子公司中利科技集团(辽宁)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年产能30000吨铝合金导线及电缆生产项目(包括铝合金杆连铸边轧)已正式投产,发行人电缆业务原有产品销售规模的增长和新增产能的达产对流动资金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因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后拟用于补充公司电缆业务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以2015年9月30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其中2.20亿元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剩余募集资金约0.30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考虑发行费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将由发行前的73.47%增至发行后的73.52%,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例由发行前的64.55%下降为62.75%,发行人合并口径的负债结构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母公司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将由发行前的57.53%增至发行后的57.69%,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例由发行前的82.83%下降为77.67%,发行人母公司口径的负债结构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二)对于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以2015年9月30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公司合并报表流动比率将由发行前的1.56增长至发行后的1.60,母公司财务报表流动比率将由发行前的0.98增长至发行后的1.04,公司流动比率将有较为明显的提高,短期偿债能力增强。
第六节 备查文件
募集说明书的备查文件如下:
(一)发行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以及2015年一季度、半年度及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至本公司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处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阅募集说明书及摘要。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