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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5-1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122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拟签订的仅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15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在山东省济宁市与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北京首创博桑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博桑”)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合作事宜将在明确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公司审议程序。

      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北京首创博桑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创博桑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集团”)之控股子公司,首创集团持有其23.81%股权,同时首创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北京市经中实业开发总公司持有其31.714%股权,为公司的关联方;法定代表人:邵国保;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专业承包;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销售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二)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区长:岳根才;地址:济宁市任城区任城大道89号。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是经北京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由北京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北京农村生产要素流转交易的专业化平台和服务性机构。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作构想:从国家推行PPP模式建设运营公共项目的角度出发,结合国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充分发挥双方各自优势,本着“互利互惠、优势互补、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一揽子整体战略合作,把任城区作为首创股份、北京农交所和首创博桑的战略和投资核心区域,在未来1-5年内,投资约100亿元,以任城经济开发区安居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合作为契机,逐步扩大至水环境治理、农村污水处理连片整治、农村产权交易所、海绵城市等领域。

      合作范围:各方同意在包括但不限于在以下领域内开展合作:任城经济开发区安居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农村污水处理连片整治领域合作、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生产基地、参与建设任城内河治理项目、积极开展固废领域合作、提供水务环保一体化解决方案、积极探讨在海绵城市领域合作等。

      合作原则:各方在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前提下,着眼长远共同发展,建立长效机制,保持合作长期稳定;各方在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前提下,着眼长远共同发展,建立长效机制,保持合作长期稳定;各方本着积极、务实的态度,结合任城区资源优势和发展特点,共同研究制定科学客观、实际可行的实施方案,创新项目和资本运作模式,逐步深化在各层次、各领域的交流合作。

      其他约定:本协议为各方战略合作的意向性文件,本协议签订后,各方将就具体项目进一步协商。各方在具体项目合作中的权利义务,以具体项目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

      协议的生效条件: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各方将作为长期、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开展业务合作,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将以另行签订的实际合同协议为准。公司将继续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6日

      ●报备文件:《战略合作框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