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1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15-088号
债券代码:123002 债券简称:09东华债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1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深圳市金色木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深圳市金色木棉锦程贰拾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申请委托借款的议案》;
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向深圳市金色木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深圳市金色木棉锦程贰拾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借款人民币叁亿元,本公司以本公司的子公司北京东华虹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北京虹湾项目地块及其地上建筑物作为抵押担保,并以本公司所持有的北京东华虹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股份提供质押担保,该笔借款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年利率不高于8%,借款由指定委托贷款银行发放。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