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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5-1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5-092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30日(星期一)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1月29日至2015年11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9日下午15:00至2015年11月3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8号尚都国际中心A座20层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23日(星期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7,920,0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2589%。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6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177,918,7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2584%;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5%。

      2、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3名,代表公司股份4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65%。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1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60%;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收购集艾室内设计(上海)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7,920,0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投资运作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7,920,0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7,920,0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7,920,0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5-093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同意2015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固定收益或承诺保本理财产品,向非银行类金融机构购买的理财产品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月8日及2015年1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同意2015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固定收益或承诺保本理财产品,向非银行类金融机构购买的理财产品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月20日及2015年2月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一、“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理财产品申购及赎回明细

      1、公司于2015年11月1日-2015年11月30日期间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明细如下表格:

      ■

      截至2015年11月30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申购的“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 理财产品未赎回金额为229,000,000.00元。

      2、公司于2015年11月1日-2015年11月30日期间未使用募集资金申购或赎回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的情况。

      3、公司子公司于2015年11月1日-2015年11月30日期间未使用自有资金申购或赎回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的情况。

      二、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波动,该理财计划的收益率跟随市场利率而波动。本理财计划的实际收益率取决于所投资组合收益率的变化,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受市场多种要素影响,投资者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

      2、流动性风险:若本理财计划发生巨额赎回,投资者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3、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项下的投资组合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影响本理财计划预期收益,并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

      4、信用风险:本理财计划投资范围包括企业债等信用产品,可能面临企业债发债企业不能如期兑付的情况,由此可能影响本理财计划预期收益的实现。

      5、不成立风险:若本理财计划募集金额未达到募集下限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交通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协议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产品,交通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

      6、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纸质账单。投资者需要通过登录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或到交通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计划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计划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甚至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计划的收益。

      8、在最不利情况下,由于市场波动导致贬值或者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相应损失,可能无法实现按银行公布的本产品相应档次预期年化收益率计算的收益,甚至理财收益率为0%,投资者未获得任何收益。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1、尽管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保本型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本次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具体详见如下表格:

      ■

      ■

      注释①:浮动收益理财产品首次购买金额为5000万,申购赎回情况详见“一“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理财产品申购及赎回明细”。

      注释③:公司子公司首次购买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募集资金金额为15600万,申购赎回情况详见“一“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理财产品申购及赎回明细”。

      公司本次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具体详见如下表格:

      ■

      注释②: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募集资金首次购买金额为20000万,申购赎回情况详见“一“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理财产品申购及赎回明细”。

      截至本公告日,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授权范围内。

      六、其他说明事项

      根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集合理财计划协议》,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决议授权范围内的认购金额,公司可在起始日与到期日之间的每个开放日开放时间随时申购和赎回,为保证广大投资者便捷、直观的了解和监督公司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及收益情况,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将每月定期公告公司“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理财产品的申购、赎回及相关收益的具体内容。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