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融资款逾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5-315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融资款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资金周转紧张,造成融资款逾期的情况发生。
2015年11月30日,公司新增逾期融资款6,300万人民币,具体详情如下:
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了1笔出口订单融资业务,金额为7,000万人民币,对应保证金10%,融资额6,300万人民币。现该笔出口订单融资业务已到期。
截至2015年11月30日,公司逾期融资额51,292.27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逾期融资额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计逾期贷款额51,292.27万元。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正在积极研究应对措施。目前,公司正积极与金融机构协商,争取妥善处理上述逾期融资款。
因上述融资款的逾期事项的处理方案尚在研究中,故本次公告所述的融资款逾期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确定。我们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若有相关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经济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5-316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5年11月2日,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与江苏惠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德投资”)和绍兴市上虞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虞房产”)的买卖合同纠纷向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5年11月5日,法院受理了该案件。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2015年11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的《重大诉讼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5-285)。
二、诉讼进展情况
2015年12月1日,经法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如下:
1.惠德投资、上虞房产共向公司返还预付款及违约金合计1,225万元,于2016年1月31日前支付 500万元,于同年3月30日前付清余款725万元;
2.惠德投资、上虞房产未按上述约定付款,公司可就全部欠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且惠德投资、上虞房产应加付逾期付款利息。
本案受理费由惠德投资和上虞房产共同承担。
三、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所述的诉讼事项对公司2015年及后期利润的影响尚无法确定,最终影响以该调解的实际执行结果为准。
我们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如有相关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经济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