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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指路农垦改革:资产化资本化
    2015-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以推进农场企业化、垦区集团化改革为主线,推进企业整合重组 ■开展改组组建农垦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

      ⊙记者 梁敏 金嘉捷 ○编辑 谷子

      

      在中央深改小组审议通过47天后,农垦改革的顶层设计落地。

      昨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农垦改革目标、重点和路径。意见提出,继续推进垦区集团化改革,有条件的垦区要建设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已组建集团公司的垦区,要加快推进直属企业整合重组。此外,还要推进农垦土地资源资产化和资本化,开展改组组建农垦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

      加快推进农垦集团整合重组

      农垦改革的主线是推进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这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阐明的方向,这次意见则作为改革基调落定。

      围绕这一主线,意见明确了发展目标:到2020年,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企业集团,建成一批稳定可靠的大型粮食、棉花、糖料、天然橡胶、牛奶、肉类、种子、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形成完善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意见首要强调,继续推进垦区集团化改革。有条件的垦区要整建制转换体制机制,建设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已组建集团公司的垦区,要加快推进直属企业整合重组,推动国有农场公司化改造,建设农业产业公司,构建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

      在确保国有资本控股前提下,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依法推进集团公司股权多元化改革试点。国有农场归属市县管理的垦区,要着力增强国有农场经济实力,积极探索推进集团化改革,有条件的要组建区域性现代农业企业集团,产业特色明显的可以联合组建农业产业公司,规模较小的可以合并重组。

      事实上,针对股权多元化,农业部部长韩长赋昨日在解读意见时就提到:“稳步开展农垦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推进企业股权结构优化,多种形式探索管理层和企业员工持股,加大企业上市融资力度。”

      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农垦体系主要矛盾就是体制不顺畅,改革有助于理顺体制,并且农垦集团本身具备很多资源优势,通过市场化改革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在目标明确后,可预期未来农垦改革步子会加快。”

      中泰证券农林牧渔首席分析师谢刚分析称,未来农垦系统将在全国率先引入国际先进的农业生产系统,以信息化、机械化等集约型生产方式充分利用垦区优质资源。同时在体制内外实现资源整合,改变大集团、小公司的局面,将优质资产梳理后注入上市公司。

      推进农垦土地资源资本化

      谈及农垦改革,土地流转是市场最为关心的热点。对此,意见明确称,要深化农垦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意见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任务,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国有农场共同负担。推进农垦土地资源资产化和资本化,创新农垦土地资产配置方式。开展改组组建农垦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

      意见明确,对农垦企业改革改制中涉及的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可按需要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和保留划拨用地等方式处置。省级以上政府批准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等农垦企业,其使用的原生产经营性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经批准可以采取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方式处置。

      此外,意见提出,有序开展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抵押、担保试点,这也是农垦改革创新的亮点之一。

      土地是农垦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是农垦存在与发展的基础,但农垦土地资源的资产、资本价值一直未能充分实现。

      因此,韩长赋强调,推进农垦改革发展,必须利用好农垦国有土地。“推进农垦土地资源资产化和资本化,是深化农场企业化、垦区集团化改革的重要途径,对做强做优做大农垦经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具有重要意义。”

      长江证券指出,释放沉睡已久的土地资源,有利于农垦土地通过证券化、资产抵押、信托流转等方式实现资本化,同时也将存进垦区土地资产的整合与注入。

      东吴证券则在研报中称,农垦改革后,社会职能剥离,农垦系公司盈利能力显著增强,农垦集团旗下上市公司有望获集团资产注入。同时,农垦系上市公司的大量土地资源获得价值重估,农垦系统上市公司将获多重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