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新闻·市场
  • 4:新闻·财富管理
  • 5:新闻·公司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调查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信息披露
  • A8:专栏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2015年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停车场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
  •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延锋汽车饰件系统
    有限公司与美国江森自控有限公司
    全球汽车内饰业务重组进展情况的
    提示性公告
  •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  
    2015年12月2日   按日期查找
    B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15版:信息披露
    2015年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停车场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延锋汽车饰件系统
    有限公司与美国江森自控有限公司
    全球汽车内饰业务重组进展情况的
    提示性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2015年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停车场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5-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14版)

      二、发行人其他私募类债务统计

      截至2014年12月末,发行人其他私募类债务融资情况如下:

      ■

      除此之外,发行人及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无其他资产证券化产品、信托计划、保险债权计划、理财产品及其他各类私募债权。发行人亦不存在代建回购、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等方式融资情况。

      三、“10闽投债”、“13闽投债”及“14闽投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0闽投债”募集资金10亿元中2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8亿元用于福建福清核电一期工程项目建设,截至2015年3月31日,募投项目福清核电一期已完成投资464.35亿元,已使用募集资金8亿元。“13闽投债”募集资金15亿元全部用于新建合肥至福州铁路项目建设,截至2015年3月31日,募投项目合福铁路已完成投资267.66亿元,已使用募集资金15亿元。“14闽投债”募集资金15亿元全部用于南平至龙岩铁路扩能工程项目,截至2015年3月31日,已完成投资88.7亿元,已使用募集资金15亿元。各项目具体进展情况如下表所示:

      ■

      第十二条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8亿元,全部用于福建省境内城市停车场项目建设。

      一、停车场项目建设背景和意义

      随着福建省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居住人口、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加,“停车难,停车乱,交通拥堵”问题日益严重。停车场对于城市交通具有蓄纳、调节的作用,路面上违规停放车辆的减少将会使得交通流更加顺畅,从而使有限的道路资源得以充分利用。从国内外城市交通的规律和实践经验来看,动态交通和静态交通只有协调发展,才能最终解决好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停车场问题已经成为城市畅通工程建设的一块短板。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必须动态与静态相结合,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

      根据《2014年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14年末,福建省汽车保有量388.49万辆(含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比上半年增长16.0%,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331.23万辆,增长18.6%。全省汽车保有量229.5万量,增长18.1%,其中私人轿车保有量209.97万量,增长19.8%。截至2014年6月,福州市区的汽车保有量59.8万辆,其中私家车40.5万辆,年均增长超过30%,私家车占汽车总量的比例由2005年的25%增至67.7%。调查显示,截至2012年底,福州市区路面仅有10,311个停车位,其中夜间停车位1,689个、人行道停车位1,257个,二环内公建、公共停车场仅有93,744个停车位,停车缺口极大。福州市区社会公共停车泊位占总停车泊位比例仅为5.8%,与规范值15%~25%还有较大差距。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以直投或转贷合作单位使用等形式投入到福建省内城市停车场项目建设中,加快区域中心城市的停车场项目的建设进度。本期债券一系列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改善福建省城市城区交通和停车的环境,缓解区域内停车位不足的问题,尤其是城区停车难的现象,从而大大改善城区交通环境,缓解城市停车和交通状况,提高中心城市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对于提升区域竞争力和影响力意义重大。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批准的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对资金进行支配,并保证发债所筹资金中,用于投资项目的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70%。发行人将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实行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最大限度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发行人制定了完善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通过指定募集款项账户,发行人将对募集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本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资项目安排使用,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将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和项目资金预算情况统一纳入发行人的年度投资计划中管理。发行人资金财务部负责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总体调度和安排,对募集资金支付情况建立详细的台帐管理并及时做好相关会计记录,并将不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确保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偿债保证措施

      发行人收入来源稳定,仍有继续增长的利润空间,发行人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奠定良好的偿还基础。同时,发行人将采取具体有效的措施来保障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

      (一)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品种,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债券偿付本息的时间较为明确,发行人资产质地优良且经营状况良好,有利于提前制定相应的偿债计划。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将在资本支出项目上始终贯彻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司的投资决策管理规定和审批程序。同时,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管理部门与人员、明确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以形成一套确保债券本息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二)设立偿债专户和提取偿债基金

      为了保证本期债券本息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发行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设立了偿债专户,用于偿付本期债券本息。偿债资金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经营产生的现金流等。发行人将提前安排资金,保证按时还本付息。

      按照发行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签订的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及合作协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将履行监管的职责,切实保障发行人按时、足额归还到期债券本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在本期债券的每个还本付息日前四个工作日向偿债专户中划入偿债资金,以保证足额支付债券到期本息。

      (三)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公司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还本付息工作,自本期债券起息日起到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四)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特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的特征,公司将统筹安排资金来源,有效提高集团资金使用效率,控制财务风险,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公司将在债券发行后按照偿债计划归集资金,用于偿债利息和兑付债券本金。本期债券的本息将由发行人通过债券托管机构支付,偿债资金将来源于发行人日常营运所产生的现金流,发行人将发挥整体的盈利能力和融资能力,为偿还债券本息提供有力保障。

      (五)为全体债券持有人聘请债权代理人

      鉴于债券持有人的不确定性,为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特为债券持有人聘请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代理债券持有人监督发行人经营状况,与发行人之间进行谈判及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

      发行人已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债权代理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

      受托期间,债权代理人定期向债券持有人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当出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所约定的发行人违约事项时,债权代理人将向债券持有人公告违约事实,并将依据相关协议向发行人履行督促程序(若有)。经督促无效,债权代理人将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讨论是否要求发行人提前偿付本息,启动提前偿债程序。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的本息;

      (3)拟变更、解聘债券债权代理人;

      (4)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资产重组、债务重组或者申请破产;

      (5)本期债券被暂停或终止上市交易;

      (6)发行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7)单独或合并代表10%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8)债券债权代理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9)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代表本期债券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和/或其代理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二、本期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

      (一)发行人较强的盈利能力是本期债券按期偿付的根本保障

      发行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呈稳步增长趋势,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2012-2014年,公司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84,098.22万元、464,352.30万元和516,579.5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29,556.59万元、113,929.37万元和143,645.74万元。公司经营状况稳定,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

      发行人经营状况稳定,较强的盈利能力为本期债券的本息偿债提供了根本保障。

      (二)募集资金的良好投向可获得稳定的现金回流是本期债券按期偿付的重要来源

      停车场项目具有收益稳定,维护成本低,长期收益显著的特征,随着将来停车费的价格管制逐步放开,本期债券募投项目可获得稳定的现金回流,是本期债券偿付的重要资金来源。

      (三)政府给予发行人的大力支持将有效保障本期债券安全偿付

      公司作为大型省属投资公司资信良好,是福建省政府投资省内重点建设项目和重要金融股权资产的出资人代表,承担了福建省内大量重点产业项目投资任务,多年来得到福建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在重点项目优先选择权政策等方面获得大力支持。

      (四)公司资产良好的投资回报为本期债券的偿付提供了进一步支撑

      近年来福建省经济保持快速稳定发展,总体来看发行人所投资的项目收益良好:电力和金融产业项目收益稳定、投资回报率较高;燃气业务于2009年正式进入商业运行后,销售情况良好。公司近三年公司的投资收益始终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2012年-2014年公司的投资收益分别为15.88亿元、19.67亿元、23.99亿元。此外,发行人还持有大量的优质上市公司股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市值约151.39亿元。

      因此,发行人具备按期偿付本期债券本息的能力,具体保障措施为:1、以本年度经营性现金盈余、募投项目获得的现金回流以及收到的现金分红作为第一还款来源;2、所持有的可变现上市公司股票作为第二还款来源。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市值情况

      ■

      (五)发行人拥有良好的外部融资渠道为本期债券到期偿付提供了有效补充

      发行人具备雄厚的资产实力,稳定的现金收入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并于各大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较强的外部融资能力。截至2015年3月31日,发行人本部共获得各银行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202.326亿元,已使用数额为22.126亿元,尚未使用180.20亿元,公司间接融资渠道畅通。

      (六)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当预期本期债券本息兑付会出现一定风险时,主承销商将与各级政府一起督促发行人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暂停向股东分红、暂停重大对外投资、紧急启动偿债资金归集等措施,该等措施可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

      第十四条 风险与对策

      投资者在决定购买本期债券之前,应当仔细考虑下述风险因素及发行人在本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其他有关信息。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的风险与对策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结构且期限较长,在本期债券期限内,不排除市场利率上升的可能,这将使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的收益水平相对降低。

      对策:本期债券利率水平的确定已充分考虑了宏观经济走势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可能变动对债券市场利率水平的影响,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对利率风险的判断,有选择地做出投资。另外,本期债券拟在发行结束后申请在有关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如获得批准上市或交易流通,本期债券流动性的增强将在一定程度上给投资者提供规避利率风险的便利。同时,本期债券主承销商及其他承销商将积极促进场外交易的进行。

      (二)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的影响。如果发行人经营状况下滑或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将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按期偿付。

      对策:发行人将严格控制项目建设成本支出,提高资金管理和运营效率,确保公司稳定盈利;公司的业务发展态势良好,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稳定;公司的货币资金较为充足,公司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与银行良好的合作关系,融资渠道畅通,筹资能力很强。以上因素都能保障公司能按期还本付息,减少公司的兑付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由于具体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述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

      对策: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的1个月内,主承销商将协助发行人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团成员也将促进本期债券交易的进行。另外,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企业债券流通和交易的条件也会随之改善,企业债券交易日趋活跃,本期债券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逐步降低。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及对策

      (一)产业政策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基础设施、基础产业以及省政府确定的省内重点产业投融资,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在我国国民经济的不同发展阶段,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相关产业政策的变动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盈利能力产生影响。如在电力行业中,发行人以电力销售为主营业务,而当前电力市场的销售价格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其销售价格仍主要由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发行人并无自主定价权。因此,发行人的盈利水平受国家产业政策变动的影响,存有一定不确定性。

      对策:随着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各项政策的逐步落实,在可预见的将来,福建省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还将不断加大。发行人作为大型省属国有独资企业,自成立以来一直得到当地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公共品价格政策等各项规定亦为本期债券的偿付提供了稳定的收入保证。此外,发行人将对宏观经济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及国家金融、土地、税收等政策的变化进行跟踪研究并及时调整自身的发展战略,以适应新的市场环境。

      (二)经济周期风险

      发行人投资的电力、金融等行业受经济周期影响明显。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进一步深化,经济增速下滑无论对实体产业还是金融产业均影响深远。在电力产业方面,工业生产及居民生活用电需求减少,直接影响电力项目的上网电量;在金融行业方面,金融市场价格下跌、交易量持续萎缩、存贷差逐渐缩小等均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了影响。

      对策:发行人通过提升管理水平、优化产业结构,力争平滑经济周期波动、降低其对经营效益的冲击。一方面,发行人对于投资项目始终采取谨慎经营的策略,避免过度激进扩张带来的高风险;另一方面,发行人投资了大量收益相对平稳的弱周期性行业,例如天然气以及铁路业务等。

      三、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风险与对策

      (一)多元化经营风险

      发行人作为投资型集团公司,投资了包括铁路、电力、燃气、水务、造纸、金融等多个产业,各产业板块之间的相关度较低,多元化的产业投资给发行人的后续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

      对策:发行人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在其投资的各个领域均积累了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发行人将进一步加大内部治理力度、完善公司组织构架及人才选拔任用机制,通过规范的市场化运作手段和优秀的专业人才加强对各投资项目的运营管理工作。同时,发行人借助各合作伙伴(主要为大型央企)的专业化管理经验,弥补其在各专业领域管理经验不足的劣势。

      (二)现金流风险

      发行人是投资控股型公司,以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形式参与具体项目的运营工作。目前,发行人在其参与投资的许多主要项目中并非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其对项目公司的利润分红并无绝对控制权,这可能导致项目公司的投资收益无法及时兑现,影响发行人的现金流状况。

      对策:发行人一般与国内的大型央企合作,由双方出资建设同一项目。尽管发行人并非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但是由于股东人数较少(通常为两至三位),发行人对于分红的经营决策仍拥有较大的影响力。从实际情况来看:2012-2014年发行人自项目投资收益中取得的现金非常稳定,分别为5.97亿元、10.59亿元和13.14亿元。另一方面公司将加大对控股项目的投资力度,增厚经营性现金流,提高现金分红比例的可控性。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价值波动风险

      截至2014年底,发行人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股票市值约151.39亿元,主要包括华能国际、兴业证券、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厦门钨业、翰蓝环境、福建水泥等股票,约占公司总资产的18.16%。资本市场的震荡,可能会造成发行人持有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产生较大波动,给发行人的资产价值带来一定的不确定影响。

      对策:发行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主要是质地优良的股票资产,且多为战略性持有,以2014年底收盘价计算,华能国际、兴业证券、兴业银行合计所占比重为88.35%。虽然股价波动会对公司净资产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长期来看会给发行人带来持续的分红回报和资本收益。发行人将进一步加强对金融资产的管理水平,减少市场波动造成的不利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停车场建设项目,该项目存在投资规模大、建设工期长的特点,建设期内的施工成本受建筑材料、设备价格和劳动力成本等多种因素影响,项目实际投资有可能超出项目的投资预算,影响项目按期竣工及投入运营,并对项目收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在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政府政策、利率政策改变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困难或情况,都将导致总成本上升,从而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影响。

      对策:发行人将加强工程管理,确保该项目高质量按期完工。同时,发行人对于项目设计、地质考察、环境评价、施工人员培训等方面将继续加大投入力度,把风险水平控制在最低。

      (五)安全生产风险

      尽管公司一直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近年来未发生重大人身伤亡和生产事故,但由于电力、燃气等行业的生产特点,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将一定程度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对策:发行人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第一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针对安全生产修订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公司还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公司副总经理担任。发行人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避免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条 信用评级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主体的信用级别为AAA。中诚信国际的主要评级观点如下:

      一、主要评级观点

      中诚信国际肯定了福建省良好的区位优势和自贸区设立给公司创造的有利外部环境、公司重要的战略地位以及拥有大量优质资产等因素对公司信用实力的支撑;同时,中诚信证评也关注到公司投资项目管理跨度较大、资本支出存在一定的压力和造纸板块持续亏损等因素对公司整体信用状况的影响。

      二、优势

      1、良好的区位优势和政策环境。福建省位于我国东南部沿海地区,与台湾隔海相望,经济发达、交通便利,是我国沿海大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12月,国务院决定设立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公司的外部发展环境良好。

      2、公司重要的战略地位。公司作为福建省最大的综合性投资主体,承担省内国有资产投资及运营管理职能,业务板块涉及电力、燃气、水务、铁路、金融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领域,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同时,福建省政府给予公司项目优先选择权等支持。

      3、公司资产质量优良。公司持有大量省内优质企业的股权,风电项目的投产和新并入的燃气项目拓宽了公司的收入来源;电力、燃气、金融、电信等参股企业贡献了良好的投资收益;同时,截至2015年3月末,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市值156.25亿元。

      三、关注

      1、投资项目跨度较大。公司投资的行业较为广泛,全资及控股企业层级较多,参股企业占比较大、控制力不强,给公司对投资项目的管理带来一定难度。

      2、资本支出存在一定的压力。公司投资领域包括基础产业和重大基础设施,投资项目众多,未来资本支出存在一定的压力。

      3、公司造纸业务处于亏损状态,导致公司盈利水平受到一定影响。福建南纸股权划入公司后,公司盈利水平受到一定影响,公司已对其进行资产重组,未来造纸业务规模将逐步削减。

      四、跟踪评级

      根据国际惯例和主管部门的要求,中诚信国际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对本期债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跟踪评级。中诚信国际将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对其风险程度进行全程跟踪监测。中诚信国际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公布的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及相关信息。如发行人发生可能影响信用等级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国际,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国际将就该事项进行实地调查或电话访谈,及时对该事项进行分析,确定是否要对信用等级进行调整,并在中诚信国际公司网站对外公布。

      第十六条 法律意见

      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作为发行人律师已出具法律意见书。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认为:

      1、发行人申请发行本期债券已经依法通过其内部审批程序,并获得其出资人批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该等已经获得的决议和批准合法、有效。

      2、发行人的设立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必要审批,其设立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自成立之日起至今有效存续,截至法律意见书签署之日,不存在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可能导致发行人停止营业、解散、终止、被撤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为合法存续的主体,具备发行本期债券的主体资格。

      3、发行人已经具备《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和发改财金〔2008〕7号文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本期债券的各项实质性条件。

      4、发行人设立时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准;发行人设立过程中所签订的有关合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引致发行人设立行为存在潜在纠纷;发行人设立过程中有关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验资等已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发行人的股东系依法存续,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股东或出资的资格,发行人的股东人数、住所、出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股东已投入发行人的资产产权关系清晰,将上述资产投入发行人不存在法律障碍;股东投入的资产或权利权属证书已由股东转移给发行人,不存在法律障碍或风险。

      6、发行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市场主体,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方面拥有独立性。公司所有员工实行企业化的用工和分配制度,公司按照市场化运作的要求,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运作管理规范,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业务变更均履行了必要的手续,主营业务突出,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发行人违约风险极低。发行人信用很好。

      8、福建省国资委是发行人的唯一股东,存在控制关系,但不存在关联交易。发行人与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发行人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销;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况;已在发行人内部规定中明确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9、发行人的主要财产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0、发行人重大债权债务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1、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均履行了必要的手续,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2、发行人税务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13、发行人环境保护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4、发行人募投项目为停车场建设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在募集资金的运用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5、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本次发行造成实质性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16、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说明书》及其《募集说明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7、《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及合作协议》、《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承销协议》以及《承销团协议》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18、本次发行无担保。

      19、本次发行涉及的中介机构均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备从事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业务的主体资格。

      综上所述,发行人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独立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发行人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违反本次企业债券发行要求的行为,具备发行本次企业债券的主体资格。发行人本期债券符合《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发改财金〔2008〕7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企业债券发行要求及实质性条件。发行人实施本期债券发行方案不存在法律障碍。

      第十七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 税务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 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就本期债券提出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的申请。

      第十八条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投资者在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同时,应参考阅读以下备查文件:

      1、国家有关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批准文件

      2、《2015年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停车场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

      3、《2015年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停车场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4、发行人2012年-2014年连续审计的财务报告及2015年1季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

      5、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6、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7、《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及合作协议》

      8、《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查询地址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或互联网网址查阅上述备查文件:

      1、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联系人:林鸿珍、周天行、叶震

      联系电话:0591-87542540、87542014、87810407

      传真:0591-87541849

      邮政编码:350003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1号楼20楼

      联系人:蔡虎、陈高威、林颖达、吴晓栋、龙杨华

      联系电话:021-38565881、38565953

      传真:021-38565905

      邮政编码:200135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此外,投资人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到如下互联网网址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国家发改委网站:www.ndrc.gov.cn

      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

      以上互联网网址所刊载的其他内容并不作为《2015年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停车场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及《2015年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停车场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的一部分。如对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附表一

      2015年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停车场专项债券发行网点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