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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5-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15-048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出席。

      ●本次董事会会议无董事对会议审议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形。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年11月26日以电话通知、书面直接送达、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2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会议由杨凤明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上海尔华杰机电制造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提案》

      同意《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上海尔华杰机电制造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提案》。

      同意公司放弃上海尔华杰机电制造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不参与其挂牌交易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5-050号公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二)《关于清收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四家企业欠款的提案》

      同意《关于清收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四家企业欠款的提案》。

      同意公司在不低于七折基础上清收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四家企业欠款,欠款金额合计231,647,497.00元。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5-051号公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三)《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董事会定于2015年12月17日召开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独立董事唐宗明先生、张文良先生、李瑞峰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鉴于尔华杰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放弃上海尔华杰机电制造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不参与其挂牌交易行为。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清收上述欠款可减少公司资金成本、缩短回款时间、减轻公司资金压力,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对上述两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15-049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监事会全体监事出席。

      ●本次监事会无监事对会议审议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形。

      ●本次监事会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七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年11月26日以电话通知、书面直接送达、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六届七次监事会会议于2015年12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可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清收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四家企业欠款的提案》

      同意公司在不低于七折基础上清收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四家企业欠款,欠款金额合计231,647,497.00元。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15-050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上海尔华杰机电制造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事项概述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子公司上海尔华杰机电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尔华杰),注册资本4,800.00万元,成立于2005年,2007年公司出资2,315.63万元,获得其37.50%的股权。目前的股东结构为:上海华谊集团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谊企发)持有其37.50%的股权,公司持有其37.50%的股权,自然人代表侯德宝持有其25.00%的股权。

      日前,公司收到华谊企发公函,告之华谊企发拟以经国资备案的评估价格4,927.00万元作为首次挂牌价格,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其持有的尔华杰公司37.50%的全部股权,并请公司函复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于2015年12月1日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上海尔华杰机电制造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提案》,决定放弃上海尔华杰机电制造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不参与其挂牌交易行为。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尔华杰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单位:元

      ■

      三、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的主要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尔华杰公司近来连续亏损的经营状况和公司资金短缺、资金成本压力大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放弃华谊企发转让其所持有的尔华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不参与其挂牌交易行为。

      本次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公司在尔华杰的持股比例仍为37.50%,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唐宗明先生、张文良先生、李瑞峰先生认为:鉴于尔华杰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放弃上海尔华杰机电制造有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不参与其挂牌交易行为。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15-051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清收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

      公司所属四家企业欠款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不低于七折基础上清收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四家企业欠款,欠款金额合计231,647,497.00元。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清收欠款事项的实施,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清收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四家企业欠款。

      2015年12月1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清收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四家企业欠款的提案》,同意在不低于七折基础上清收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四家企业欠款,欠款金额合计231,647,497.00元。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清收欠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04年至2008年,与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四家企业签订了空冷产品供货合同,合同总金额为702,640,017.00元。

      目前,上述合同已全部履约,公司提供空冷产品的上述四家电厂已全部发电,公司产品已过质保期。

      截止2015年11月25日,上述合同已回款470,992,520.00元,尚有231,647,497.00元欠款待收回,具体情况如下:

      1、内蒙古准大发电有限公司空冷产品合同金额176,330,000.00元,回款143,903,605.00元,欠款32,426,395.00元。

      2、内蒙古锡林发电厂有限责任公司空冷产品合同金额160,297,900.00元,回款126,676,550.00元,欠款33,621,350.00元。

      3、内蒙古乌斯太热电厂空冷产品合同金额167,222,000.00元,回款100,412,365.00元,欠款66,809,635.00元。

      4、内蒙古金山热电厂空冷产品合同金额198,790,117.00元,回款100,000,000.00元,欠款98,790,117.00元。

      三、清收欠款事项的主要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四家企业的供货合同履约以来,已累计回款470,992,520.00元,虽多次与对方协商清收剩余欠款一事,但由于近年来国内电力需求增速放缓、各电厂发电不足、欠款额度较大等多种原因,还款难度较大,且上述款项账龄均超过五年,存在坏账风险,已对此项业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了坏账准备,截止目前,已累计提取减值准备33,883,716.00元。公司在不低于七折基础上清收上述欠款,可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减轻资金压力、缩短回款时间,公司实际清收欠款的折扣金额超过已计提减值准备的部分将减少公司损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唐宗明先生、张文良先生、李瑞峰先生认为:清收上述欠款可减少公司资金成本、缩短回款时间、减轻公司资金压力。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六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公告编号:2015-052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2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2月17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滇池街7号十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2月16日

      至2015年12月17日

      投票时间为:2015年12月16日15:00至2015年12月17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六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15年12月2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6日15:00至2015年12月17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投票表决。

      2、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网址同上),点击右上角“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8位数字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简称“中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1.00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8位校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应进行登记。

      1、会议登记办法:

      (1)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和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持有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及出席人个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采用传真、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15年12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3、会议登记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滇池街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者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哈尔滨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滇池街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50078

      电话:0451—84644521 传真:0451—84676205

      联系人:李小维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2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15-053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F201523000051,发证时间:2015年8月5日,有效期:三年,公司将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按 15%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