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338 股票名称:西藏珠峰 编号:临2015-64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股票(2015年11月30日、12月1日、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2015年11月30日、12月1日、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 经书面询证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黄建荣先生和黄瑛女士,确认目前为止,除西藏珠峰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不存在影响股票交易价格波动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