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上证观察家
  • A3:评论
  • A4:研究·宏观
  • A5:研究·市场
  • A6:数据·图表
  • A7:公司巡礼
  • A8:财富故事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T1:汽车周刊
  • T2:汽车周刊
  • T3:汽车周刊
  • T4:汽车周刊
  • T5:汽车周刊
  • T6:汽车周刊
  • T7:汽车周刊
  • T8:汽车周刊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项目公告
  •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签订经营合同的公告
  •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
  •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2015年12月3日   按日期查找
    B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4版:信息披露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项目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签订经营合同的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
    2015-1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临2015-052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11月17日,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转让提示性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三林万业”)与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科投”)于2015年11月16日签署了《关于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三林万业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浦东科投转让其持有公司227,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16%),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04,300万元。

      2015年12月1日,公司接到股东双方通知,三林万业和浦东科投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颁发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已完成。浦东科投承诺对所受让的该部分股权在本次股份交割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临2015-053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股东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了公司副董事长金永良先生及董事林逢生先生、林希腾先生、蒋剑雄先生,独立董事史剑梅女士、周琼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委员会相关职务的辞职报告。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丁典瑛先生、监事朱明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监事的辞职报告。上述人员辞职申请在公司改选出新的董事、监事就任时方生效,在改选出新的董事、监事就任前,提出辞职的董监事将仍按照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感谢上述人员在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做出的贡献。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临2015-054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15年12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议,程光董事长主持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并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议案如下:

      一、 《关于改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的议案》。

      近期公司股东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了公司副董事长金永良先生及董事林逢生先生、林希腾先生、蒋剑雄先生,独立董事史剑梅女士、周琼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委员会相关职务的辞职报告。上述人员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需重新改选董事。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持有公司在外有表决权总数28.16%的第一大股东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函,提名朱旭东、李勇军、孟德庆、陈孟钊等四位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陆洋先生、曾庆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附件二)。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了公开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附件三)。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现任独立董事彭诚信、周琼、史剑梅对上述董事候选人提名均表示同意。以上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5年12月18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日

      附件一 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旭东先生简历

      朱旭东先生,中共党员,1964年10月生,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上海交通大学金融EMBA。曾任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局/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局长/主任、党组书记,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协会主席,浦东新区发展计划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浦东新区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浦东新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署副署长、总工程师。现任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李勇军先生简历

      李勇军先生,中共党员,1973年6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大冢(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市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助理、上海浦东生产力促进中心副主任、上海市浦东科技信息中心主任、浦东新区科技局高新技术产业化处主任科员。现任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管理合伙人。

      张陆洋先生简历

      张陆洋先生,1957年11月出生,工学硕士、管理工程工学硕士、工学博士、金融学博士后、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于南开大学金融学系从事第一站博士后研究、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从事第二站博士后研究。现任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复旦大学中国风险投资研究中心主任(创办人),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治理委员会专家委员、国家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项目评审专家、科技部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评审工作专家组组长、成都市人民政府特聘顾问、上海市科技创业特聘导师、西南财经大学兼职教授、全国创业投资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东京大学特聘兼职博士生导师。

      曾庆生先生简历

      曾庆生先生,中共党员,1974 年10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副教授,博士生导师。2001年起曾先后就职于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并兼任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孟钊先生简历

      陈孟钊先生,中共党员,1977年8月生,工学学士,法学学士,律师。曾在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和上海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执业。2011年加入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历任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法务部高级法务经理、法务部副总经理;现任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法务总监。

      孟德庆先生简历

      孟德庆先生,中共党员,1977年7月生,上海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产业经济学硕士。曾任中科院上海浦东院士活动中心常务副主任(法人代表)、上海浦东产业经济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兼上海浦东科学技术委员会研究室主任。现任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总监,上海浦东创业投资协会秘书长。

      附件二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现提名张陆洋、曾庆生为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中曾庆生先生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日

      附件三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张陆洋/曾庆生,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提名为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曾庆生先生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陆洋/曾庆生

      2015年12月3 日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临2015-055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于2015年12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名,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关于改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的议案》。

      因公司股东发生变化,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丁典瑛先生、监事朱明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辞职报告。 上述人员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需重新改选监事。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持有公司在外有表决权总数28.16%的第一大股东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函,提名段雪侠女士、范晓莹女士作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经审议,与会监事对上述监事候选人提名表示同意。以上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以上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2月3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段雪侠女士简历

      段雪侠女士,1968年10月生。1993年本科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系审计专业,2003年研究生结业于上海财经大学投资经济专业。具备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证券业从业资格及上海市国有公司监事职业资格。曾就职于江南造船厂、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受浦东新区国资委委派担任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土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汇地产有限公司、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专职监事。现任职于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

      范晓莹女士简历

      范晓莹女士,1979年1月生,复旦大学法学学士、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于2007-2008年于德国康斯坦兹大学经济学系交流学习。曾在上海恒泰律师事务所、戴德梁行(上海)公司工作。于2008年5月加盟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现任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2015-056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2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2月18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1587号八方大酒店4楼第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2月18日

      至2015年12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5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www.sse.com.cm、《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符合本次会议出席对象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持以下有效证件到指定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收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7日16:00)

      (1)法人股东凭股权证书或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登记。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12月15日(星期二)9:30-16:30

      3、登记地点: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纺发大楼4楼“维一软件”(近江苏路)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凭股东会议通知、股票帐户卡和身份证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凭以上所需资料外还应出示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参加会议。

      2、本次会议食宿、交通费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大道720号9楼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120

      传 真:50366858

      电 话:50367718(直线)

      联 系 人:孔旭

      收 件 人: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2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