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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
    2015-1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5-092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8月25日起停牌,并于2015年8月25日、9月1日分别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6)、《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7)。2015年9月10日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8),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10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2015年9月17日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62),2015年9月24日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63),2015年10月8日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68)。2015年10月10日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0),申请公司股票10月12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2015年10月15日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71),2015年10月22日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75),2015年10月29日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76),2015年11月5日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82)。2015年11月10日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3),公司股票自2015年11月10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2015年11月12日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84), 2015年11月19日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89),2015年11月26日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9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根据停牌期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及时公告并复牌。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项目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0736 证券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5-093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2月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高新区科发路101号致远国际商务大厦18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3名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更换部分董事的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列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3均属于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国兴、郎一华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5-094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日在苏州高新区科发路101号致远国际商务大厦1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管人员等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经认真审议、依法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改选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徐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王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保留董事职务;同意由董事孔丽女士出任公司董事长,董事徐明先生、王星先生出任公司副董事长。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调整的议案》。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调整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孔 丽、徐 明、王 星、刘 敏、杨相宁组成,由孔 丽任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由杨相宁、孔 丽、王 星、刘 勇、魏向东组成,由杨相宁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由刘 勇、王 星、屈晓云、杨相宁、魏向东组成,由刘 勇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魏向东、王 星、王 平、刘 勇、杨相宁组成,由魏向东任主任委员。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3日

      附:董事长、副董事长简历

      孔 丽,女,196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毕业于苏州大学财经学院财务会计与审计专业,高级经济师、会计师。曾任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党委委员,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徐 明,男,1961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毕业,曾任苏州乐园度假酒店总经理,苏州新城花园酒店(集团)副总经理,苏州百汇连锁店总公司总经理,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党委委员,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

      王 星,男,197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西安交通大学EMBA,高级经济师。曾任苏州乐园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苏州太湖湿地世界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苏州西部生态城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现任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