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5-060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3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陆企亭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进行质押融资的通知。
陆企亭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9,000,000股(高管锁定股)质押给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上述质押已于2015年12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登记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
陆企亭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储文斌先生于2015年11月3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6,000,000股(高管锁定股)质押给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一致行动人徐洪珊先生于2015年10月22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7,000,000股(其中5,50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1,500,000股为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详请参见公司于2015年1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2015-059:《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权质押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陆企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5,944,2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97%。本次质押股份9,0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0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累计质押股份9,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陆企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储文斌先生和徐洪珊先生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数为22,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