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公司与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协商一致,自2015年12月7日至12月18日,对投资人通过京东金融电子交易平台认/申购(含定期申购)本公司基金实施认/申购费率优惠,优惠费率为0%,LOF基金原费率采用固定费率的除外。12月18日15:00后恢复现有优惠费率,即基金相关公告中规定的前端申购费率(以下简称为“标准费率”)大于0.6%的,单笔申购费率按标准费率4折执行,折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计收;标准费率小于或等于0.6%的,单笔申购按标准费率执行,固定费率除外。
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04日
南方基金关于南方沪港深价值基金
增加上海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增加上海银行为南方沪港深价值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南方沪港深价值基金”)的代销机构。
从2015年12月4日起,投资人可前往上海银行在全国的营业网点办理南方沪港深价值基金的认购及其他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遵循上海银行的相关规定。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上海银行客服电话:95594
上海银行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4日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广东南粤银行
为代销机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南粤银行”)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广东南粤银行将自2015年12月4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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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5年12月4日起,投资人可通过广东南粤银行在全国各指定网点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二、 重要提示
1、 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 投资人可与广东南粤银行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目前,广东南粤银行可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广东南粤银行的相关规定。
3、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与转换业务规则可参照我司2007年8月30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开展转换业务的公告》和2008年3月11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三、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广东南粤银行客服电话:4000961818
广东南粤银行网址:http://www.gdnybank.com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4日
南方稳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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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南方稳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若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日(不含)之前的第15个工作日当日收市后某类基金份额类别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1元(含),则本基金在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该基金份额类别的收益分配。各基金份额类别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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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分红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最终的分红方式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接受账户类分红方式的修改,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选择的账户分红方式对本基金无效。
3)、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4)、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2015年12月8日之前(含2015年12月8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需分别在多家销售机构逐一按基金代码提交修改分红方式业务申请。
5)、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