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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5-1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5-053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2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于2015年11月2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变更增资主体的议案》

      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增资主体由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武汉东湖华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自然人许立群。变更后的增资方为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武汉东湖华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自然人许立群。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长春长光奥立红外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权的议案》。

      长春长光奥立红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立红外”)拟将其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1735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吉林省长光财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财兴”)以不超过2500万元的货币资金全额认缴,经与奥立红外股东方协定,奥立红外每元新增注册资本的增资价格不低于2015年9月30日奥立红外每股净资产值的2倍(最终增资价格以经过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格为准),溢价部分计入奥立红外资本公积。公司同意奥立红外本次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权。

      该议案详情请参见登载于2015年12月4日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长春长光奥立红外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登载于2015年12月4日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同意长春长光奥立红外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权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5-054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1月26日以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3日在公司住所地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588号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现场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安鹏先生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变更增资主体的议案》

      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增资主体由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武汉东湖华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自然人许立群。变更后的增资方为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武汉东湖华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自然人许立群。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长春长光奥立红外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权的议案》。

      长春长光奥立红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立红外”)拟将其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1735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吉林省长光财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财兴”)以不超过2500万元的货币资金全额认缴,经与奥立红外股东方协定,奥立红外每元新增注册资本的增资价格不低于2015年9月30日奥立红外每股净资产值的2倍(最终增资价格以经过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格为准),溢价部分计入奥立红外资本公积。公司同意奥立红外本次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5-055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变更增资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增资主体概述

      2015 年 12 月 3日,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普光电”)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变更增资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华芯”)增资主体由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工激光”)变更为武汉东湖华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自然人许立群。变更后的增资方为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长春光机所”)、武汉东湖华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湖华科基金”)和自然人许立群。

      本次变更增资主体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贾平

      住所:吉林省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3888号

      2、武汉东湖华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 18423万元

      注册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99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敏

      税务登记证号:420101303654159

      营业期限:2014年12月22日至2034年7月20日

      主营业务: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

      股东持股情况:

      ■

      3、许立群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20106196312xxxxxx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关山西村231号

      三、增资方式与价格

      长光华芯本次将注册资本由4,103万元增加至5,913万元,新增的1,810万元注册资本中369万元由东湖华科基金以不超过1,000万元的现金认缴,554万元由许立群以不超过1,510万元的现金认缴,887万元由长春光机所以不超过2410万元的无形资产认缴。

      本次增资的价格参照由各方认可的资产评估师出具的关于长光华芯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

      本次增资完成后,长光华芯的股东、出资额及其出资比例如下:

      ■

      四、本次变更增资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除增资主体变更外,原增资协议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因此本次变更增资主体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其他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5-056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长春长光

      奥立红外技术有限公司

      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普光电”)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2月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长春长光奥立红外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同时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尚需履行资产评估及备案程序,并经交易各方签署并审议通过正式的增资协议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资前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春长光奥立红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立红外”)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办事处文化印刷产业开发区综合服务楼三楼西侧

      法定代表人:李俊义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220112000007369

      经营范围:近红外照明、红外测温等技术及产品的研发、技术转让与技术服务、咨询;近红外照明、红外测温技术及产品的销售和售后服务;近红外照明、红外测温技术及产品的进出口 (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专项审批的项目未获批准之前不得经营)。

      成立日期:2011年4月11日

      奥立红外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奥普光电以货币资金出资425万元,占42.5%;吉林省光电子产业孵化器有限公司以无形资产出资350万元,占35.0%;卢振武以货币资金出资105万元,占10.5%;郭帮辉以货币资金出资60万元,占6.0%,王健以货币资金出资60万元,占6.0%。

      2014年12月31日,奥立红外的资产总额为 18,174,277.24 元,负债总额为 4,777,921.40 元,净资产为 13,396,355.84 元;2014年1-12月份实现营业总收入 12,040,197.00 元,净利润 931,222.43 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2015年9月30日,奥立红外的资产总额为 18,249,509.70 元,负债总额为 4,850,106.33 元,净资产为 13,399,403.37 元;2015年1-9月份实现营业总收入 4,450,324.26 元,净利润 3,047.53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增资概况

      1、增资方基本情况

      增资方:吉林省长光财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财兴”)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法定代表人:李贺军

      注册资本:156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220000000300147

      经营范围:科技专利成果转化投资业务;创业、产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成立日期:2015年6月29日

      长光财兴注册资本人民币15600万元,其中吉林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基金管理中心以货币资金出资13000万元,占83.3%;长春光机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2600万元,占16.7%。

      2、增资方案

      长光财兴以自有货币资金增资入股,经与奥立红外股东方协定,奥立红外每元新增注册资本的增资价格不低于2015年9月30日奥立红外每股净资产值的2倍(最终增资价格以经过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格为准)。奥立红外的注册资本拟由1000万元增加至1735万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由长光财兴以不超过2500万元的现金认缴,溢价部分计入奥立红外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需对奥立红外进行资产评估及备案,增资价格以经过有权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值为准。增资定价方法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奥普光电或奥普光电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增资价格确认后将严格履行进展公告程序,披露奥立红外股权变动情况。

      本次增资完成后,奥立红外的出资人、出资额及其出资比例如下:

      ■

      三、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主要原因

      奥立红外本次增资扩股是为了满足奥立红外业务发展的需要,奥立红外引入吉林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基金管理中心作为其股东,将有效助力奥立红外可持续发展;通过资金注入奥立红外可开发视频监控系列产品,以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

      四、本次增资扩股对公司的影响

      奥立红外本次增资扩股在增加注册资本规模、提升经营实力同时,有助于相关增资方与奥立红外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奥立红外经营业务更好发展。本次增资扩股实施完成后,奥立红外将不再作为奥普光电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因奥立红外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占奥普光电合并报表对应财务指标的比重较低,分别仅为3.53%和1.2%,奥立红外本次增资扩股对奥普光电财务以及经营成果预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同意奥立红外本次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权,是基于对于所涉及子公司的自身经营现状而做出的决议,有利于奥立红外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奥立红外本次增资并同意公司放弃优先认缴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3、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同意长春长光奥立红外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权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