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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大成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1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84版)

      (78)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法定代表人:郭坚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联系人:宁博宇

      网站:www.lu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79)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号北美广场B座12楼

      联系人:张裕

      网站:www.noa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8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

      联系人:林海明

      网站:www.5i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3层

      法定代表人:刘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5229

      联系人:范瑛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 座4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 座40 层

      负责人:王玲

      电话:0755-22163333

      传真:0755-22163390

      经办律师:靳庆军、冯艾

      联系人:冯艾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金毅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金毅

      四、基金的历史沿革

      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大成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大成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大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变更而来。

      根据《关于大成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到期及相关业务安排的公告》,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于2014年4月21日到期,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变更为大成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基金转型以来,本基金运作平稳。根据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自2015年7月22日起本基金名称变更为“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变更为“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基金类别变更为“混合型”。基金代码保持不变,仍为090013。上述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因上述变更基金名称及基金类别事宜,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了相应修改。在修改过程中,基金管理人根据《运作办法》和基金运作实际情况,对《基金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了必要的调整。就前述修改变更事项,本基金管理人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相关手续及各项信息披露工作。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本次变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更名后,《大成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由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承担和继承。

      大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321号文核准,自2011年3月15日至2011年4月15日期间向全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18,902户,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共计1,672,116,147.63元,折合基金份额1,672,116,147.63 份。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后,于2011年4月20日获书面确认,大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

      2014年4月21日,大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根据《大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如保本周期到期后,大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将按 《大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变更为“大成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也将根据《大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作相应修改。上述变更无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提前在临时公告或《大成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大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于2014年4月21日到期后,变更为大成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混合型基金

      七、基金的运作方式

      本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八、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持续竞争优势的企业,追求基金资产长期增值。

      九、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范围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权证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4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十、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及其政策动态、货币金融运行状况及其政策动态、证券市场运行状况及其政策动态等因素“自上而下”的定量和定性分析,评估各类资产的投资价值,研究各类资产价值的变化趋势,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

      2、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

      本基金根据行业发展规律和经济发展趋势,考虑国际行业联动关系,把握中国经济发展周期、经济发展方向和经济增长方式,通过剖析行业特征指标、行业竞争结构、行业盈利模式、行业景气度等综合判断行业投资价值,确定和动态调整各行业投资比例。

      (2)个股选择

      本基金认为在经济发展中会出现具有公司治理、管理、技术等持续竞争优势特征企业,这些企业能够充分自如应对市场竞争,并能获取持续优秀业绩回报。本基金股票资产将重点投资于具有持续竞争优势特征企业,以获得超额回报。

      ① 建立初选股票库

      为控制风险,本基金首先剔除存在重大违规嫌疑并被证券监管部门调查的公司、股价发生异常波动的公司,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对于主营业务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等财务指标进行深入分析,评估企业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及发展能力,建立初选股票库。

      ② 建立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在初选股票库的基础上,选择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竞争优势特征的上市公司构建备选股票库。

      A.公司治理竞争优势

      公司治理的完善、有效、合理程度直接影响着投资者的利益保护程度,也是企业持续竞争优势的基础性因素。一个处于无效或软弱公司治理机制下的企业对于投资者而言意味着巨大的投资风险。本基金对于治理透明、制衡、高效、具有良好激励约束机制、重视并愿意增加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具有持续公司治理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给予重点关注。

      B.管理竞争优势

      在国内外市场日趋一体化、竞争日益残酷的形势下,公司管理水平如何不仅影响着公司内部运作效率的高低,而对于公司能否在外部激烈竞争下生存、发展壮大具有重要作用。具有持续管理优势的上市公司不仅能有效开拓市场,控制成本,节约费用,而且能在经济环境恶化的情势下,形成紧密的凝聚力,团结一致,为公司持续创造优秀业绩。

      C.技术竞争优势

      上市公司是否具有持续技术竞争优势,不仅是看公司现阶段是否拥有领先的不可复制或者难以复制或者短期难以追赶的技术优势、拥有的现代技术设施和软件的数量,更要看公司是否拥有高素质的技术创新人才和公司是否重视并拥有自主创新机制等使公司能够保持持续技术竞争优势的根本性因素。

      D.品牌竞争优势

      品牌竞争优势具有不可替代的差异化能力,是企业所独具的优势,是竞争对手不易甚至是无法模仿的。具有竞争优势的品牌拥有高知名度和忠诚度,构建较高的竞争壁垒,具有获取超额利润的品牌溢价能力,具有使企业能够产生持续赢利的能力。

      E.两端竞争优势

      在自然资源供应和争夺日益紧张以及“终端为王”的商业环境下,企业能否在生产资料和最终客户的产业链两端上,拥有持续竞争优势显得非常重要。在自然资源的开采、提炼、加工等方面具有垄断竞争优势的企业,会在自然资源的长期性价格上涨趋势中受益,享受超额回报。企业通过拥有众多销售网点或者对于广大销售渠道具有较强持续控制和影响力,无疑在最终客户资源的争夺上占据持续竞争优势,非常有利于快速便捷的把企业产品或服务推广给最终客户,最终形成企业的持续高额利润。

      ③ 建立股票投资组合

      具有持续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最终进入股票投资组合中,还需要经过安全边际、流动性等考核。安全边际是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或实质价值与证券市场价格的顺差,即内在价值与证券市场价格相比被低估的程度或幅度。根据上市公司的行业特征、发展阶段等因素,选择具体适用的估值方法对于上市进行估值。本基金将进入备选库的上市公司按照安全边际和流动性进行排序,选择具有足够的安全边际和高流动性的上市公司进入股票投资组合。

      ④ 调整股票投资组合

      股票投资组合建立后,本基金将动态跟踪经济发展、上市公司的竞争优势和估值水平等变化,适时调整,以不断优化投资组合。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积极组合投资策略,力求在保证基金资产总体的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取一定的稳定收益。

      积极组合投资以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中短期的宏观经济、货币政策等研究和收益率分析,运用利率预期策略、债券互换策略,以及运用子弹式策略、两级策略、梯形策略等收益率曲线追踪策略,以获取适当超额收益,提高整体组合收益率。

      可转换债券在分析基础股票的基本面、转债条款和市场面三方面因素的前提下,将敏感度指标(Delta等)作为市场风险控制的主要技术指标,利用可转换债券溢价率来判断转债的股性,运用转换套利、溢折价管理、一级市场申购、纯债券价值及期权价值管理来积极投资,获取超额收益。

      4、其他品种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控制投资风险和保障基金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对权证进行投资。权证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主要采用市场公认的多种期权定价模型对权证进行定价,作为权证投资的价值基准;根据权证对应公司基本面的研究估值,结合权证理论价值进行权证的趋势投资;利用权证衍生工具的特性,通过权证与证券的组合投资,来达到改善组合风险收益特征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杠杆交易策略、看跌保护组合策略、保护组合成本策略、获利保护策略、买入跨式投资策略等。

      在法律法规或者监管机构允许的前提下,利用未来推出的金融衍生工具,增强收益,规避风险。

      十一、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75%×沪深300指数+25%×中债综合指数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本基金选择市场认同度较高的沪深300指数作为本基金股票组合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用中债综合指数作为本基金债券组合的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比例区间为60%-95%,债券资产比例区间为0%-40%,选择75%作为基准指数中股票资产所代表的长期平均权重,选择25%作为债券资产所代表的长期平均权重。因此,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确定为75%×沪深300指数+25%×中债综合指数。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二、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三、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1 月 1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大成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2015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2015年9月30日)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科伦药业,2015年4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一)科伦药业未按照规定披露临时报告;(二)科伦药业《2011年年度报告》和《201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本基金认为,对科伦药业的处罚不会对其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基金的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基金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四、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2、自基金转型以来(2014年4月22日至2015年9月30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 根据《大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自2014年4月22日大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大成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按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投资比例。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六、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15年6月6日公布的《大成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1期)》进行了更新,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2.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3.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4.根据最新数据,更新了“八、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十三)基金投资组合报告”部分。

      5.根据最新数据,更新了“九、基金业绩”部分。

      6.根据最新公告,更新了“二十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7.根据最新情况,更新了“二十二、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