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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经营机构对外开放提速
    2015-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前海拟申报第二家港资控股全牌照合资券商

      ⊙记者 时娜 ○编辑 孙忠

      

      12月7日,深圳市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前海金控”)与东亚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银行”)达成协议,将基于CEPA补充协议十(以下简称“CEPA10”)框架共同发起设立港资控股全牌照合资证券公司,其中东亚银行持股比例49%。这也将成为在前海落地的第二家港资控股全牌照合资券商。

      据介绍,合资协议签署后,前海金控与东亚银行将向中国证监会递交申报材料,并力争尽早获批开业。上月,前海金控已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达成协议,拟在深圳前海组建港资控股合资证券公司并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申报材料,其中汇丰银行持股比例51%。由港资相对控股和绝对控股的两家全牌照合资证券公司的相继报批,意味着CEPA10有关“进一步扩大证券经营机构对外开放”的政策即将正式在前海落地。

      据深圳市委常委、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主任田夫介绍, 东亚银行是香港最大的独立本地银行。通过前海管理局全资控股的前海金控与东亚银行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将根据CEPA补充协议十,共同设立港资控股全牌照合资证券公司,共同培育创新型互联网证券公司,为前海金融业改革创新和集聚发展形成新模式、新经验。

      事实上,早在两年前,相关部门就在推动证券经营机构对港资金融机构进一步开放,而港资金融机构也在积极谋求在内地合资证券公司中更多的话语权。2013年8月,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澳门特区政府签署CEPA10,进一步放宽了证券市场的准入条件。2015年8月,中国证监会发布《落实CEPA补充协议十有关政策,进一步扩大证券经营机构对外开放》公告,明确了CEPA10框架下合资证券公司外资股东具体资格条件,为港资、澳资合资证券公司设立提供了具体操作指引。

      根据《落实CEPA补充协议十有关政策进一步扩大证券经营机构对外开放》的具体指引,符合设立外资参股证券公司条件的港资、澳资金融机构分别按照内地有关规定在上海市、广东省、深圳市各设立一家两地合资的全牌照证券公司,港资、澳资合并持股比例最高可达51%,内地股东不限于证券公司。在此政策框架下获得监管批准组建的合资证券公司将有望可以在内地逐步开展全面的证券和投行业务。

      前海作为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及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一直在积极推动此项政策的落实。据介绍,2013年12月,东亚银行与前海管理局就成立合资证券公司事宜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2014年8月,前海金融控股公司与东亚银行启动合资项目谈判;2015年11月,双方就合资协议达成一致;12月7日,双方签署协议后将向中国证监会正式进行申报。

      分析人士指出,合资证券公司相继在落地前海,是深化深港合作、实现前海国家战略意图的重要成果,将有助于进一步发挥前海规划和政策优势,创新前海发展模式,有力推动前海金融机构聚集和金融生态完善,也体现了中央政府对于维护香港繁荣稳定的积极态度。

      除了前海金控与东亚银行签署合作协议,在昨日举行的签约仪式上,前海管理局还与迪拜经济委员会、中粮集团、深圳华强集团签署合作协议。田夫表示,这些合作项目分别涉及自贸区国际合作、产业转型升级、大型企业走出去以及深港合作等主题,是落实“深港合作、一带一路、自贸试验”三大国家战略的具体体现。

      据田夫介绍,三年来,特别是今年前海蛇口叠加自贸区战略以来,前海蛇口一年一个样,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三年来,前海区块经济总量连续倍增,GDP从2012年的7亿元、2013年的49亿、2014年的192亿到今年突破500亿元;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注册企业总量突破6.9万家,今年1至10月已完成税收152.96亿元,已超过全年预计数13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