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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5-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万份至50万份(含);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含)。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0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2015年12月15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年12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若距离上一次基金份额折算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折算。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广发医疗A份额、广发医疗份额。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按照《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将针对广发医疗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并遵循以下原则:

      1、广发医疗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广发医疗A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本金1.0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广发医疗份额分配给广发医疗A份额持有人。

      2、广发医疗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广发医疗份额将按1份广发医疗A份额获得新增广发医疗份额的分配。

      3、持有场外广发医疗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广发医疗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广发医疗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广发医疗份额的分配。

      4、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广发医疗A份额和广发医疗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广发医疗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元,广发医疗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5、定期份额折算时,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广发医疗A份额

      折算前后广发医疗A份额的份额数不变,广发医疗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元。

      ■

      (2)广发医疗B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广发医疗B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

      (3)广发医疗份额

      ■

      ■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5 年12 月15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业务、配对转换业务;广发医疗A份额和广发医疗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二)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5 年12 月16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广发医疗A份额暂停交易,广发医疗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5 年12 月17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广发医疗A份额于该日开市起复牌,广发医疗B份额正常交易。

      五、重要提示

      (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2015年12月17日广发医疗A份额复牌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12 月16日的广发医疗A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 元)。由于广发医疗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2015年约定收益后与2015年12月17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12月17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二)由于广发医疗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广发医疗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广发医疗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广发医疗A份额数或场内广发医疗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广发医疗份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出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话费)。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0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暂停申购、赎回、

      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托管及配对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广发医疗分级B份额不参与此次定期份额折算。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投资人办理广发医疗份额场内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场所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且具有场内基金申购赎回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投资人需使用上海证券账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广发医疗份额场内申购、赎回业务。投资人办理广发医疗份额场外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场所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场外代销机构。投资人需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办理广发医疗份额场外申购、赎回业务。

      本基金场内、场外代销机构名单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公告中列明。本基金恢复申购与赎回后,投资人可对广发医疗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广发医疗A份额、广发医疗B份额只上市交易,不接受申购与赎回。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广发医疗分级份额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转换转出、转托管和配对转换业务的情况进行说明;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