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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2015-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5-092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因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8日开市起停牌,2015年9月1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公告》,确定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调整为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15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2015年10月1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鉴于收购资产事项仍需进一步细化、论证、完善,预计无法在2015年10月14日前披露符合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并复牌,公司申请股票于2015年10月1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承诺争取在2015年12月15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2015年12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等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议案。详见2015年12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有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 年修订)》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因此公司股票自2015年12月2日继续停牌。

      公司于2015年12月4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中小板重组问询函《关于对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45号),公司与相关方及中介机构积极就问询函准备答复工作,对《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等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公司关于问询函的回复及相关说明详见2015年12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劲嘉股份,股票代码:002191)将于2015年12月11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情况。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5-093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重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2月1日,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等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议案。详见2015年12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有关公告。

      2015年12月4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45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针对重组问询函中的问题,公司与相关方及中介机构积极、认真回复,并对预案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详细内容请见2015年12月1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5-094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预案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相关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45号)的要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预案等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主要情况如下(如无特殊说明,本公告中简称与预案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在“重大风险提示”之“七、标的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及“第七节 本次交易行为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及风险因素”之“二、本次交易的风险因素” 之“(七)标的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补充披露了川渝中烟拆分事项对宏劲印务业绩的影响;

      2、在“重大风险提示”之“八、收购整合及管理风险”及“第七节 本次交易行为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及风险因素”之“二、本次交易的风险因素” 之“(八)收购整合及管理风险”补充披露了交易完成后公司对于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情况;

      3、在“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三、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补充披露了劲嘉股份委托宏声集团行使宏声印务19%表决权的背景、原因以及自2016年1月1日控制权变更后,宏劲印务经营、业务、人员等方面所受的影响;

      4、在“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八、主营业务发展情况”补充披露了宏劲印务与宏声印务互为供应商和客户的说明;

      5、在“第五节 本次交易方案”之“一、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之“(二)交易对方获得股份的锁定期”补充披露了关于交易对方获得股份锁定期的相关情况;

      6、在“第五节 本次交易方案”之“一、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补充披露了本次股份发行的可操作性及锁定期的合法合规性;

      7、在“第五节 本次交易方案”之“二、募集配套资金”之“(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补充披露了预付款项支付的原因、后续安排及用配套募集资金置换该笔预付款项的合法合规性。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5-095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

      企业认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0日收到由深圳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544200581,发证时间:2015年6月19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证通过后三年内(2015年-2017年),将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

      2015年前三季度,公司处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再认定申请期间,已按2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经测算,在享受上述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后,公司201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由51,239.96万元调整为53,021.54万元,基本每股收益由0.39元/股调整为0.40元/股。

      本次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事项对公司2015年度及未来两年业绩有一定积极作用,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不受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