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研发中心(原乳山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与乳山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62 证券简称:*ST中鲁 编号:临2015-053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乳山研发中心(原乳山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与乳山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山东省乳山市城市规划及乳山市人民政府“退城进园”政策(乳发【2009】16号),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投中鲁”)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国投中鲁(乳山)工业园项目”(详见《国投中鲁对外投资公告》(2013-001号))。
公司于2013年启动国投中鲁(乳山)工业园项目的投资建设,该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鲁菱果汁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国投中鲁乳山研发中心(原公司乳山分公司)搬迁建设和乳山中诚果汁饮料有限公司新建多品种果蔬汁生产线三个子项目构成。截至2015年,国投中鲁(乳山)工业园项目的搬迁与建设相关工作已全部完成并经当地质检部门验收合格。项目进展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3年度及2014年度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年报。
就国投中鲁(乳山)工业园项目搬迁事宜,2015年12月11日,山东鲁菱果汁有限公司及国投中鲁乳山研发中心(原公司乳山分公司)分别与乳山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签订《城区企业搬迁补偿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获得搬迁补偿的具体情况
1、山东鲁菱果汁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0日前,将原乳山市胜利街西首北侧老厂区90.71亩(以土地证面积为准)工业用地及地上建筑物交由乳山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依法处置。根据资产评估结果,乳山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在收到山东鲁菱果汁有限公司提交的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资料后,应支付山东鲁菱果汁有限公司5505万元搬迁补偿款,具体支付时间为未来12个月内。
2、国投中鲁乳山研发中心(原公司乳山分公司)于2015年12月20日前,将原乳山市胜利街西首北侧老厂区100.93亩(以土地证面积为准)工业用地及地上建筑物交由乳山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依法处置。根据资产评估结果,乳山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在收到国投中鲁乳山研发中心(原公司乳山分公司)提交的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资料后,应支付国投中鲁乳山研发中心4495万元搬迁补偿款,具体支付时间为未来12个月内。
二、 搬迁补偿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搬迁补偿协议,山东鲁菱果汁有限公司获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搬迁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和弥补搬迁发生的损失后将增加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748万元。国投中鲁乳山研发中心(原公司乳山分公司)获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搬迁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和弥补搬迁发生的损失后将增加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189万元,合计将增加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937万元(未经审计,以年报数据为准)。
公司将对搬迁补偿相关事项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962 证券简称:*ST中鲁 编号:临2015-054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乳山研发中心
(原乳山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乳山市国有资本
运营有限公司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11日,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中鲁”、“公司”)乳山研发中心(原公司乳山分公司,以下简称“研发中心”)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鲁菱果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菱公司”)分别与乳山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签订了《城区企业搬迁补偿协议》(详见临2015- 053号公告)现就上述协议中涉及的会计处理相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搬迁补偿的会计处理
根据鲁菱公司及研发中心与乳山市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签订的补偿协议,最终确定的补偿金额为搬迁所涉资产的评估金额,其实质为按公允价值进行的资产处置,且资产征收补偿资金来源不属于政府财政预算直接拨付资金,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第四项规定的搬迁补偿,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同时,上述交易在满足以下条件基础上,本次搬迁涉及资产的主要风险及报酬已转移至乳山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可在2015年确认相应损益:
1、《城区企业搬迁补偿协议》已正式签署并生效;
2、搬迁所涉及资产所有权已转移给乳山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并取得相关转移证明;
3、本次搬迁补偿的补偿金额已确定,并对补偿款项有确切的收款安排。
根据搬迁补偿协议,山东鲁菱果汁有限公司获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搬迁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和弥补搬迁发生的损失后将增加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748万元。国投中鲁乳山研发中心(原公司乳山分公司)获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搬迁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和弥补搬迁发生的损失后将增加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189万元,合计将增加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937万元(未经审计,以年报数据为准)。
二、相关风险性提示
1、公司的上述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尚未进行国投中鲁201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在执行相关审计程序过程中如有其他发现,可能会影响事务所对会计处理的判断,上述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37万元可能无法计入当期损益。
2、对于该项交易的会计处理结果及相关财务影响将以国投中鲁最终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5年度财务报表为准。
3、公司将对搬迁补偿相关事项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