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信息披露
  • A8:书评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变更经营
    范围并更名的公告
  •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  
    2015年12月15日   按日期查找
    B1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19版:信息披露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变更经营
    范围并更名的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变更经营
    范围并更名的公告
    2015-1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15-078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变更经营

      范围并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台州市四维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维化工”)

      ●增资金额:4,760万元

      ●本次增资、变更经营范围并更名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资、变更经营范围并更名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变更经营范围并更名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事项概述

      1、增加注册资本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4,760万元向四维化工增资,4,760万元全部计入四维化工的注册资本。增资后,四维化工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仍为100%。

      2、变更经营范围

      现有经营范围:“医药中间体、化工原料的制造、加工”

      拟变更经营范围:“医药中间体、化工原料的制造、加工及研发服务”(暂定经营范围,以工商核准范围为准)

      3、变更公司名称

      原公司名称:台州市四维化工有限公司

      拟变更公司名称:浙江四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变更经营范围并更名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增资、变更经营范围并更名的具体事项。

      二、增资、变更经营范围并更名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台州市四维化工有限公司

      2、主要股东: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3、主营业务:医药中间体、化工原料的制造、加工

      4、注册资本:240万元

      5、成立时间:1993年3月6日

      6、注册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岩头闸

      三、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增资完成后将有效提升子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15-079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4),现就上述公告相关内容做出进一步明确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提供借款额度的对象:江苏瑞克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瑞克”)。

      ●提供借款额度的金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提供借款额度的期限:截至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借款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的相关内容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一、借款事项概述

      公司于2015年12月14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江苏瑞克提供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的财务支持,方式为提供借款。

      上述提供借款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的权限,因此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次对全资子公司江苏瑞克提供借款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江苏瑞克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瑞克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0,937.5万元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陈仁贤

      5、经营范围:医药化工及原料药的研发

      6、注册地址:大丰市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园

      三、提供借款额度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向江苏瑞克提供借款,将补充江苏瑞克的流动资金,用于其生产经营的可持续发展。资金占用费率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对江苏瑞克提供借款额度是考虑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合理预测确定的,符合公司的经营实际和未来发展战略,本次向江苏瑞克提供借款,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江苏瑞克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提升公司的整体经营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四、提供借款额度的情况说明

      为更好地满足江苏瑞克未来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总体融资成本,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现拟向江苏瑞克提供不超过4亿元的财务支持,方式为提供借款,具体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2、借款期限:截至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资金占用费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4、借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5、借款方式: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6、授权:本次借款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江苏瑞克的业务开展情况,在核定额度内处理具体事宜。

      五、备查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15-080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12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15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花轩德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变更经营范围并更名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变更经营范围并更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8)。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个人原因,周其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董事会对周其林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要求以及股东的提名情况,会议同意提议涂永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9)。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1)。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候选人简历:

      涂永强:男,1958年10月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科学院院士。曾获得中国化学会青年化学奖,国家教委科技进步二等奖,香港求是基金会“杰出青年学者奖”,甘肃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美国礼来公司“礼来科研成就奖”等荣誉。历任兰州大学功能有机分子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英国皇家化学会杂志Chem. Comm. 副主编等职。现担任兰州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工作教授。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15-081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2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2月3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台州丽廷凤凰山庄(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解放南路77-1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2月30日

      至2015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12月1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15年12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指定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需要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15年12月22日下午17:00前送达,传真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登记地点: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

      邮政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99号

      邮政编码:318000

      联系人:林辉潞、钟熙、洪文

      联系电话:0576-88706789 传真:0576-88706788

      (三)登记时间:2015年12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