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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海消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89版)

      ■

      如果万得资讯调整或停止行业分类,或者基金管理人认为有更适当的消费主题行业划分标准,基金管理人可对消费主题行业的界定方法进行调整。2、大类资产配置

      大类资产配置主要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在资产配置中,本基金主要考虑如下因素:

      宏观经济,包括国际经济和国内经济等,判断经济周期是否处于衰退、复苏、过热和滞胀阶段,通过投资时钟,确定阶段性较优资产。

      政策层面,包括宏观政策(货币和财政政策)松紧、区域经济扶持政策力度、资本市场相关政策和消费主题行业政策等。

      市场估值,包括市场的资金供求状况、估值水平、不同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水平和相对吸引力等。

      市场情绪,包括市场成交量、股票账户新增开户数、持仓账户数及其他反映投资者情绪的技术指标。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上述四方面的情况,通过对各种因素的综合分析,增加该阶段下市场表现优于其他资产类别的资产的配置,减少市场表现相对较差的资产类别的配置,以规避或分散市场风险,提高基金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80%以上的股票资产投资于消费主题类股票。

      本基金对消费主题行业内的个股将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选择其中具有优势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1)定量分析

      本基金通过综合考察上市公司的成长优势、财务优势和估值优势来进行个股的筛选。

      本基金考察的成长指标包括:总资产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销售毛利率变化率、净利润增长率、存货周转率。

      本基金考察的财务指标包括:净资产收益率、销售毛利率、总资产周转率、利息保障比率、经营活动净收益/利润总额、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营业收入。

      本基金考察的估值指标包括:企业价值/销售收入、企业价值/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自由现金流、市盈率、市净率、市盈率/增长率等。

      通过归一化等量化处理,对入选的上市公司按照其在每项指标的高低顺序进行打分,得到一个标准化的指标分数。再将指标分数进行等权相加,得到一个总分。按照总分的高低进行排序,选取排名靠前的股票。

      (2)定性分析

      本基金主要通过实地调研等方法,综合考察评估公司的管理水平,并坚决规避那些管理水平差的公司,以确保最大程度地规避投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主要通过以下六个方面对上市公司管理水平进行评估:

      1)长期战略规划和管理目标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国家扶持政策;

      2)盈利模式的正确性和管理层的执行力,是否能够通过有效措施保持市场份额的稳固和提升;

      3)大股东、管理层与股东利益的一致性,激励机制的落实情况;

      4)内部控制与权利制衡,诚信与透明度;

      5)前瞻性和创新能力;

      6)与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的关系的和谐度。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以降低组合总体波动性从而改善组合风险构成为目的,在对利率走势和债券发行人基本面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采取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债、央票、短期融资券以及资产证券化产品,在获取较高利息收入的同时兼顾资本利得,谋取超额收益。

      本基金通过数量分析,在剩余期限、久期、到期收益率基本接近的同类债券之间,确定最优个券。个券选择遵循以下原则:

      (1)相对价值原则

      属性相近的单个债券,选择收益率较高的券种;在收益率相同的情况下,选择风险(久期)较低的券种。对二者都相近的券种,根据凸性,选择凸性较大的券种。

      (2)流动性原则

      收益率、剩余期限、久期和凸性基本类似的券种,市场表现有时差别明显。在一般情况下,避免波动性过大的券种,选择流动性较好的券种。

      十、基金的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1) 投资决策依据

      1、依据投资研究人员对国内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和上市公司的综合分析研究进行决策;

      2、依据对国内证券市场的阶段表现、活跃程度和发展趋势的判断进行决策;

      3、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决策;

      4、风险控制贯穿投资过程各环节。

      (2) 投资决策流程

      为明确投资各环节的业务职责,防范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规范的投资流程。

      1、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确定股票/债券资产投资比例,形成基金投资的投资决议。

      2、研究部和金融工程部提出个股、行业选择、数量化投资方案,为基金经理和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供投资参考依据。

      3、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在研究部和金融工程部提出的方案的基础上构建投资组合。

      4、交易部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执行交易,交易进行过程中,交易员及时反馈市场信息。

      5、风险管理部对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进行跟踪、评估、控制,对投资组合的绩效进行分析。

      十一、基金的投资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3)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4)本基金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5)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6)本基金投资权证,在任何交易日买入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8)本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中有关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的规定;

      (9)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非本基金管理人的因素致使基金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1)-(3)项以及(5)-(8)项规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投资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十二、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基准为:中证内地消费指数涨跌幅×80%+中国债券总指数涨跌幅×20%。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35%,从长期看,本基金股票资产平均配置比例为80%,债券资产的平均配置比例为20%。因此,业绩基准中的资产配置比例基本可反映出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股票部分主要投资于消费主题行业股票,组合的业绩基准采用中证内地消费指数,债券组合的业绩基准采用中国债券总指数。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三、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十四、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中海消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为310,481,550.16元,基金份额净值为1.809元,累计基金份额净值为2.019元。其资产组合情况如下: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截至2015年9月30日,本基金的其他资产项目构成如下: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十五、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截止日期2015 年9 月30日):

      ■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11月9日,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中3到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七、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在“基金管理人”部分,对 “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二)对“基金托管人”部分进行了更新。

      (三)对“相关服务机构”部分进行了更新。

      (四)在“基金的投资”部分,对“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按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五)对“基金业绩”按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六)在“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披露了本期间本基金的公告信息。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