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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2015-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于2010年11月25日起实行销售服务费分级收费方式,根据投资者持有本基金的份额划分A、B等级,并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详见2010年11月20日《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修改长信利息收益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有关内容的公告》。本基金的收益支付按A、B级在收益期间的收益分别予以支付。

      2、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1 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截止日为每月20日,并于每月21日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若累计收益截止日或支付日为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3.2 投资者于2015年12月21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收益,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收益(通过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上直销“T+0”快速赎回业务申请赎回的份额,不享有赎回当日的收益)。

      4、咨询办法

      4.1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xfund.com.cn;

      4.2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4.3 中国农业银行、长江证券等代销网点。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23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美国标准普尔

      100等权重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赎回、

      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等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管理的长信美国标准普尔100等权重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等业务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本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2.2 2015年12月28日起恢复长信美国标准普尔100等权重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等业务,届时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

      2.3 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址:www.cxfund.com.cn。

      2.5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23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3年2月4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利众A份额(基金份额简称:利众A,基金代码:163006)、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利众B份额(基金份额简称:利众B,场内简称:利众B,基金代码:150102)两级份额。

      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本基金名称变更为“长信利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长信利众(LOF)”)。

      根据《基金合同》和《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日为2016年2月4日。

      一、利众B封闭期届满日的提示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利众B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3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016年2月4日是利众B份额的封闭期届满日,利众B将在该日日终,按照其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利众B(150102)份额拟定于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终止上市,终止上市的详细信息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二、三年期届满后基金的存续形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本基金名称变更为“长信利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利众A、利众B的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并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情况下,长信利众(LOF)基金份额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三、三年期届满基金转换时利众A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利众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将持有的份额赎回或转入长信利众(LOF)。若投资者不做选择,其持有的利众A份额将被默认转入长信利众(LOF)份额。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前,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公告并提示利众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关于“利众A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利众A 的开放日原则上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 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之规定,于2016年2月3日即利众A份额的最后一个开放日选择将持有的份额赎回或转入长信利众(LOF)。若投资者不做选择,其持有的利众A份额将在2016年2月4日日终转换后被默认转入长信利众(LOF)份额。

      四、三年期届满基金份额的转换规则

      1、份额转换基准日

      本基金的份额转换基准日为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即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为2016年2月4日。

      2、份额转换方式及份额计算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0元。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1.0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利众A、利众B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本基金的份额转换计算公式:

      利众A份额(或利众B份额)的转换比率=份额转换基准日利众A(或利众B)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0

      利众A(或利众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前利众A(或利众B)的份额数×利众A份额(或利众B份额)的转换比率

      在进行份额转换时,利众A、利众B的场外份额将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外份额,且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利众B的场内份额将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内份额,仍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

      在实施基金份额转换时,利众A份额(或利众B份额)的转换比率、利众A(或利众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份额转换后的基金运作

      基金管理人将在利众A、利众B的份额全部转换为长信利众(LOF)份额之日起不超过30日内开始办理长信利众(LOF)的场内外申购和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将在利众A、利众B的份额全部转换为长信利众(LOF)份额之日起45日内,在满足上市条件的情况下,申请长信利众(LOF)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份额转换后长信利众(LOF)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上市交易的具体日期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份额转换的公告

      (1)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前30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就本基金进行基金转换的相关事宜进行提示性公告;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时,本基金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管理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基金进行基金转换的相关事宜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利众A、利众B进行份额转换后,基金管理人应在2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三年期届满基金转换后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管理程序等均保持不变。

      六、重要提示

      1、为保证本基金份额转换的平稳运作,自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起,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停止办理利众A的系统内转托管和利众B的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届时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2、本基金封闭期到期后,利众B将终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届时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3、基金份额转换完成后,本基金将更名为“长信利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4、在基金转型时,所有利众B份额将自动转入本基金转型后的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原有利众B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的基金份额,可能会因其业务办理所在证券公司的业务资格等方面的原因,不能顺利赎回。此时,投资者可选择卖出或者通过转托管业务转入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基金份额。

      5、在长信利众(LOF)上市交易之前,投资人将无法进行基金份额的交易,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投资者如需了解有关详情,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xfund.com.cn或拨打客服电话:4007005566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23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之利鑫B份额(150042)暂停交易公告

      因2015年12月23日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开放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利鑫A(场内简称:利鑫A,代码:163004)份额申购、赎回业务,并进行份额折算,故于2015年12月21日公告了《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利鑫A份额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公告》、《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利鑫A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和《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利鑫A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赎回期间利鑫B份额(150042)的风险提示公告》。基金管理人决定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利鑫B份额(场内简称:利鑫B,代码:150042)自2015年12月23日至2015年12月24日实施停牌,并于2015年12月25日复牌。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