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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说明暨复牌的公告
    2015-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15-081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说明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2月29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全资孙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工程公司”或“孙公司”)基本账号被冻结;

      一、事件概述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孙公司弘高工程公司通过正常招投标手续中标“钰诚云商亦庄总部办公楼装修项目”,并与北京钰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钰诚公司”)签署了《钰诚云商亦庄总部办公大楼装修项目总承包合同》、《钰诚云商亦庄总部办公大楼装修项目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音视频会议及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补充协议》、《十二层公共区多媒体互动系统工程合同》、《二期软装采购合同》等系列合同,该系列合同累计人民币金额9254.4万元 。弘高工程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条款及时向钰诚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及合同履约情况经钰诚公司确认,钰诚公司于2015年11月底之前,累计向弘高工程公司支付了相应比例的合同进度款6257.53万元,款项支付到弘高工程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弘高工程公司于2015年12月9日接到钰诚公司工程部通知暂停该项目全部施工工作。

      弘高工程公司与钰诚公司存在正常业务往来及资金往来,由于钰诚公司可能存在违法行为,目前已经被公安部门调查。据初步了解,因大部分与钰诚公司有资金往来的公司的银行账户均出现协助调查而被冻结的情况,弘高工程公司因而受到牵连从而被冻结基本存款账户。

      目前我公司已经将相关情况向所属的北京市昌平区政府及昌平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了专项汇报,昌平区政府及昌平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向有关部门做了详细汇报和书面沟通,希望能够尽快妥善解决我公司被牵连的实际状况,目前此项工作进展良好。我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及项目人员已经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配合调查。

      因上述原因公司于2015年12月16日星期三开市起公司股票停牌(证券简称:弘高创意,证券代码:002504,公告编号:2015-078)。

      二、本次事件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1、2015年前三季度,弘高工程公司收入占本公司合并报表收入比例为95.72%;

      2、除分公司外,弘高工程公司本部目前除基本账户之外,还有另外三个一般结算账户;一般结算账户是弘高工程公司本部的主要工程结算账户;

      3、从2015年1月1日至今,除所有分公司以外,弘高工程公司本部累计收到工程款13.24亿元,其中,通过基本账户累计额收到工程款2.08亿元;占比例15.71%;

      3、弘高工程公司在基本账户被冻结后第一时间及时清理在手订单,及时通知所有相关项目甲方或业主将工程款支付到基本账户以外的一般结算账户,目前已经全部通知到位,有效防止工程款项继续流入该基本账户;

      4、弘高工程公司的基本账户目前内部规定的使用范围是:除收取少部分工程款以外,还用于缴纳投标保证金、工程公司2000元以上的日常费用报销、社保、公积金的自动划款、缴纳工程公司的各项税金;

      根据工程投标的实际情况,弘高工程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可以通过基本账户缴纳,也可以通过一般结算账户缴纳,弘高工程公司基本账户冻结后,缴纳投标保证金全部通过一般结算账户缴纳,遇到招标文件要求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弘高工程公司与甲方协商可以采取一般结算账户缴纳的方式;基本账户冻结对我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业务没有影响;

      弘高工程公司的2000元以上的日常费用报销目前已经全部通过一般结算账户予以支付,因此基本存款账户冻结对弘高工程公司的日常费用报销没有影响;

      弘高工程公司的社保及公积金一直以来可以选用银行划扣的方式或支票缴纳的方式进行,基本账户被冻结,弘高工程公司采用一般结算账户的支票缴纳社保及公积金。因此基本存款账户冻结对弘高工程公司的社保及公积金的缴纳没有影响;

      弘高工程公司缴纳税款可以通过基本账户缴纳,也可以通过一般结算账户缴纳,因此基本存款账户冻结对弘高工程公司缴纳各项税款没有影响;

      5、截止本公司停牌之日,除分公司外,弘高工程公司本部账面全部货币资金1.02亿元,其中,被冻结的基本存款账户资金余额为1256.67万元,占比12.32%,该账户被冻结对我公司的资金使用和周转影响较小;

      6、本公司对事件细节已基本核实清晰,由于弘高工程公司绝大部分业务都在一般结算账户中进行工程款结算,弘高工程公司本次仅被冻结基本存款账户,其他所有的一般结算账户都处于正常状态,弘高工程公司绝大部分正常经营的资金没有受到牵连。截至目前为止,弘高工程公司所有业务均正常开展,该事件对弘高工程公司整体业务及经营的基本没有影响;

      7、由于没有钰诚公司的书面工程量确认,截至钰诚公司通知停工,经弘高工程公司现场项目人员预测,该项目全部完工量产值不高于6350万元,已经收回款项6257.53万元。

      综合以上因素,弘高工程公司基本存款账户被冻结事件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修订)》第十三章第三节“其他风险警示”13.3.1第二款“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节,仅为经营的银行账户之一被冻结的情形,不构成“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停牌事项的核查意见》,认为:“弘高工程与钰诚公司存在正常的业务往来,公司基本账户收到钰诚公司的付款金额为按正常工程进度结算的工程施工及采购款项。本次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基本账户银行账号被冻结事宜,只是弘高工程公司配合相关部门调查,目前公司生产及经营处于正常状态。”

      弘高工程基本存款账户被冻结事件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修订)》第十三章第三节“其他风险警示”13.3.1第二款“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节,仅为经营的银行账户之一被冻结的情形,不构成“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

      公司目前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尽快恢复资金正常状态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本次孙公司账户被冻结事宜,维护公司权利,保护投资者利益。

      上述事实我公司已初步查明并正在积极稳妥处理,国金证券也对上述事实及对公司的影响出具了核查报告,经深交所批准,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2月29日开市起复牌。

      三、备查文件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停牌事项的核查意见》。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董事会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编号:2015-082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质押股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接到公司大股东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中太公司”)的通知,弘高中太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的20,0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4.85%)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权人: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名称:海通投融宝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本次股票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12月24日;被允许的最早回购时点:2016年12月23日;被允许的最晚回购时点2017年12月22日。

      截止目前,弘高中太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22,081,851.0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29.58%,累计质押股份4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69%。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15-083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投资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次《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东方辉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投资意向书》的签署,旨在表达各方对本次合作(收购,购买)的意愿及初步商洽的结果,本次合作事项尚需要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交易双方将根据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结果等进一步协商洽谈本次合作具体事宜。

      2、上述签订的《合作意向书》,属于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具体合作事项,需要在各方积极推进后续工作的基础上,在各方遵循本意向书的前提下,由各方协商一致并签署相关正式的法律文件后,方可生效。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合作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合作意向书签署概况

      弘高创意公司下属孙公司北京弘高泰合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泰合”或“投资方”)于2015年 12月 25日签署了《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东方辉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投资意向书》(以下简称“投资意向书”或“意向书”),弘高泰合拟通过法定程序暂定出资不高于700万元现金购买标的公司原股东股份,并拟出资不高于2800万元以增资扩股的方式投资目标公司,经上述投资后占有目标公司60%的股权。

      二、合作意向书交易对手主体介绍

      标的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东方辉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庆祥

      成立时间:2007年3月29日

      注册资本:200万

      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文化活动策划、展览展示策划、会议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及其他限制项目);多媒体及计算机网路、计算机网络软硬件的技术开发;网上销售室内装饰材料、建材、家具灯饰;平面设计、室内设计(凭相关资质证书经营);翻译服务;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审批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股东信息

      ■

      三、合作意向书的组要内容

      1、收购标的

      深圳市东方辉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东方辉煌”)成立于2007年3月29日,公司主要运营“中华室内设计网”和“艾特”奖;公司运行的网站及“艾特”奖在国内室内设计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2、合作方式

      公司以购买标的公司老股和增资的方式,最终获取标的公司60%的股权,

      3、尽职调查、审计、评估

      本意向书签订后,公司将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对东方辉煌进行尽职调查、审计等相关工作。

      4、股权投资

      各方一致同意,弘高创意公司下属孙公司北京弘高泰合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泰合”或“投资方”)拟出资不高于700万元现金购买原股东老股,并拟出资不高于2800万元以增资扩股的方式投资目标公司,经上述投资后公司占有目标公司60%的股权。

      5、其他

      本意向书为协议各方合作的原则性约定。协议各方应力争于本意向书生效后尽快按本意向书约定之原则签署本次合作所需的正式法律文件,并获得各方的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四、本次合作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标的公司利用自己运营的网站可以帮助公司在整合设计师资源、网罗更多的设计人才、提供更多的销售渠道、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提高公司运营效率等方面起到相得益彰的作用;标的公司是“IDEA-TOPS”奖的发起方和主办方,并拥有“IDEA-TOPS”商标著作权,“IDEA-TOPS”奖项在建设装饰室内设计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投资意向书》,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具体合作事项尚需各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后进一步协商,并提交有权决策部门进行审议。

      2、本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后,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能否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3、本意向书的投资金额是公司依据2014年年报及2015年当期部分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暂时确定的,待公司对其进行业务、财务及法律的尽职调查后,才能最终确定。

      4、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项目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各方签字盖章的《合作意向书》。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