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新闻·市场
  • 4:新闻·财富管理
  • 5:新闻·公司
  • 6:新闻·公司
  • 7:调查
  • 8:评论
  • 9:研究·宏观
  • 10:研究·市场
  • 11:数据·图表
  • 12:上证观察家
  • 13:股市行情
  • 14:市场数据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113:信息披露
  • 114:信息披露
  • 115:信息披露
  • 116:信息披露
  • 117:信息披露
  • 118:信息披露
  • 119:信息披露
  • 120:信息披露
  • 121:信息披露
  • 122:信息披露
  • 123:信息披露
  • 124:信息披露
  • 125:信息披露
  • 126:信息披露
  • 127:信息披露
  • 128:信息披露
  • 129:信息披露
  • 130:信息披露
  • 131:信息披露
  • 132:信息披露
  • 133:信息披露
  • 134:信息披露
  • 135:信息披露
  • 136:信息披露
  • 137:信息披露
  • 138:信息披露
  • 139:信息披露
  • 140:信息披露
  • 141:信息披露
  • 142:信息披露
  • 143:信息披露
  • 144:信息披露
  • 145:信息披露
  • 146:信息披露
  • 147:信息披露
  • 148:信息披露
  • 149:信息披露
  • 150:信息披露
  • 151:信息披露
  • 152:信息披露
  • 153:信息披露
  • 154:信息披露
  • 155:信息披露
  • 156:信息披露
  • 157:信息披露
  • 158:信息披露
  • 159:信息披露
  • 160:信息披露
  • 161:信息披露
  • 162:信息披露
  • 163:信息披露
  • 164:信息披露
  • 165:信息披露
  • 166:信息披露
  • 167:信息披露
  • 168:信息披露
  • 169:信息披露
  • 170:信息披露
  • 171:信息披露
  • 172:信息披露
  • 173:信息披露
  • 174:信息披露
  • 175:信息披露
  • 176:信息披露
  • 177:信息披露
  • 178:信息披露
  • 179:信息披露
  • 180:信息披露
  • 181:信息披露
  • 182:信息披露
  • 183:信息披露
  • 184:信息披露
  • 185:信息披露
  • 186:信息披露
  • 187:信息披露
  • 188:信息披露
  • 189:信息披露
  • 190:信息披露
  • 191:信息披露
  • 192:信息披露
  • 193:信息披露
  • 194:信息披露
  • 195:信息披露
  • 196:信息披露
  • 197:信息披露
  • 198:信息披露
  • 199:信息披露
  • 200:信息披露
  • 201:信息披露
  • 202:信息披露
  • 203:信息披露
  • 204:信息披露
  • 205:信息披露
  • 206:信息披露
  • 207:信息披露
  • 208:信息披露
  • 209:信息披露
  • 210:信息披露
  • 211:信息披露
  • 212:信息披露
  •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  
    2015年12月31日   按日期查找
    8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85版:信息披露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置信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5-063号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1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5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张建伟、任伟理、张宁杰、闵涛、周旭回避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具体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具体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张建伟、任伟理、张宁杰、闵涛、周旭回避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续签〈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张建伟、任伟理、张宁杰、闵涛、周旭回避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控股股东为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最终控股股东为国家电网公司。由于行业特点,我国电网企业主要有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公司所从事的行业主要是为电网公司及所属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公司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发生的部分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是无法避免的。为规范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及其他关联法人之间的持续关联交易,2013年公司与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签署了《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由于该协议于2015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拟与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续签《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新《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经公司非关联股东通过后自2016年1月1日起生效至2018年12月31日止。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和行业特点,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交易必要且将一直持续,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公允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租赁房产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汪龙生回避表决,由其他10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继续租赁关联方上海置信(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天山西路1028号物业,作为公司经营办公用房。

      该物业总建筑面积10623平方米,总占地面积17279平方米,经双方友好协商,并参考周边物业的租赁价格,拟定每月的租金为74,32万元,年租金为891.80万元,租金按季度支付。租赁期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征询各有关方面的意见,董事会聘任汪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汪军先生的基本情况和简历如下:

      汪军,男,196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农工党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国网南京自动化研究院自动控制研究所副所长,南京自动控制分公司副总经理,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自动控制研究所副所长,南瑞水利水电技术分公司副总经理兼云南南瑞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工会委员会副主席兼南瑞集团公司工会委员会副主席等职。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聘任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被人为操纵的情形;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与聘任已经征得其本人的同意;在对其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等进行了解的基础上,我们认为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应的任职条件和资格。我们同意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置信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5-064号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表决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审计委员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影响。

      ●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公司拟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财”)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中国电财为公司及附属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贷款及融资租赁、票据承兑及贴现、承销公司债券、担保、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以及中国电财经营范围内的其他业务。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的议案》,参与表决的5名关联董事(张建伟、任伟理、张宁杰、闵涛、周旭)回避表决,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本议案。会前公司充分征求了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对提交的相关审议事项予以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签订协议构成重大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国网电科院”)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关系

      (1)国网电科院持有公司31.57%的股权,是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网公司持有国网电科院100%的股权,是公司最终控股股东;国家电网公司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国家电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为中国电财控股股东,持有中国电财98.80%的股权。

      2、关联方概况

      (1)公司名称:国家电网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振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 号

      注册资本:2000亿元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企业

      主营业务:输电(有效期至2026年1月25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名称: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永光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院1号楼

      注册资本:100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中国电财将为公司及附属子公司提供金融业务服务。

      四、《金融业务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1、服务内容

      中国电财为公司及附属子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业务

      (2)结算业务

      (3)提供贷款及融资租赁业务

      (4)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

      (5)承销公司债券

      (6)提供担保

      (7)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8)中国电财经营范围内的其他业务

      2、定价原则

      (1)公司在中国电财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同时不低于中国电财给予国家电网公司其他成员公司的存款利率。

      (2)公司在中国电财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同时不高于中国电财给予国家电网公司其他成员公司的贷款利率。

      (3)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同时不高于给予国家电网公司其他成员公司的收费标准。

      3、协议金额

      (1)综合授信业务:在协议有效期内,中国电财同意以信用方式给予公司不低于公司在中国电财的日均存款余额且不高于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2)存款业务: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中国电财的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4、协议有效期

      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协议有效期一年。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财务的公司发生资金往来的履行法定程序、业务范围、应急处置措施、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

      (2)公司修订了《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不得存放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作了明确规定。

      (3)公司制定了《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财公司金融服务业务的内部控制规定》,通过对中国电财提供的存款服务、结算服务、借款和票据贴现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等关键方面或者关键环节实施风险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

      (4)公司及附属子公司在中国电财日均存款余额作了限制。

      (5)中国电财公司内部控制较为健全,建立了各项风险控制制度。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国电财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负责为国家电网公司内各成员公司办理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中国电财为公司及附属子公司提供金融业务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公司加强资金管理与控制,降低和规避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减少在途时间,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同时可为公司提供多方面、多品种的金融服务,并加大金融业务和服务品种的创新,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审批程序

      1、公司事前就本次关联交易向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真实、有效;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出具书面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定价方式公平公允,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4、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置信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5-065号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和行业特点,交易必要且将一直持续,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公允合理,符合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增加了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参与表决的5名关联董事(张建伟、任伟理、张宁杰、闵涛、周旭)回避表决,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本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国网电科院”)将回避表决。

      2、公司事前就本次关联交易向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增加2015年度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的合理估计,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依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全体股东平等,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内容如下,有效期自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注:上表中国家电网公司及所属公司不含国网电科院及所属公司。

      (三)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原因

      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因此新增向国家电网公司及所属公司、国网电科院及所属公司销售及采购配电变压器及相关产品或服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2、公司拟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财”)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中国电财为公司提供金融业务服务,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因此新增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3、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南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南瑞”)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后,武汉南瑞与公司关联方的交易事项应纳入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内合并计算,因此新增向国家电网公司及所属公司、国网电科院及所属公司销售及采购电网相关产品或服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国家电网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振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

      注册资本:2000亿元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企业

      主营业务:输电(有效期至2026年1月25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名称: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

      法定代表人:奚国富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利西路9号

      注册资本:15亿元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主营业务:电力及其它工业控制、计算机及配件、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电子及信息产品、通信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备)的理论研究、技术开发、产品制造、销售、技术服务;电力高压计量、试验及安装调试工程;承包境外电力系统与水利电力测控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及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科研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3、公司名称: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永光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院1号楼

      注册资本:100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二)关联关系

      (1)国网电科院持有公司31.57%的股权,是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网公司持有国网电科院100%的股权,是公司最终控股股东;国家电网公司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国家电网公司及所属企业为中国电财控股股东,持有其98.80%的股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向国家电网公司及所属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绝大多数合同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取得,招标合同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中标条件确定,非招标合同由双方参照市场价协议确定。

      (二)向国网电科院及所属公司销售产品及服务、采购产品及服务,按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确定的原则,参照市场价确定。

      (三)中国电财为公司及附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按照《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确定的原则,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由于行业特点,公司与国家电网公司及所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公司主营业务的需要,满足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对产品的需要,该关联交易基本通过招标方式取得,交易定价公允。除了使公司通过销售获得应有的收入和利润外无其他影响,并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而且交易是持续和必要的。

      (二)公司与国网电科院及所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下属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正常的商业条款及公平原则并在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相关具体交易协议的基础上进行,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中国电财为公司及附属子公司提供金融业务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公司加强资金管理与控制,降低和规避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减少在途时间,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同时可为公司提供多方面、多品种的金融服务,并加大金融业务和服务品种的创新,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置信电气 公告编号:2015-66 号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月15日 14点

      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19号南瑞集团会议中心A2-310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置信电气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15年12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

      2、 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4、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登记。

      2、 登记时间:2016年1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 登记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 楼(纺发大楼)

      4、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5、 联系人:周小姐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会议联系地址:上海天山西路588号

      联系人:仲华 邮政编码:200335

      电话:021-52311588 传真:021-52311580

      特此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置信电气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