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
赎回安排的公告
根据《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投资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基金投资的主要市场(纽约证券交易所、伦敦交易所及香港交易所)同时正常交易的工作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持有人利益,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处于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下列2016年度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并自下列节假日的下一开放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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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另行公告。
本公司再次提示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由此给投资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咨询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6年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
暂停申购赎回安排的公告
根据《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投资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基金投资的主要市场(香港联合交易所和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同时正常交易的工作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持有人利益,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处于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下列2016年度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并自下列节假日的下一开放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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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另行公告。
本公司再次提示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由此给投资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咨询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旗下基金调整开放时间的公告
为确保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旗下的公募基金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指数熔断的相关规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公募基金行业相关配套工作安排的通知》及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司对旗下相关公募基金的开放时间进行如下调整。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指数熔断且当日恢复交易的,我公司旗下所有公募基金的开放时间均不调整。
二、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因熔断规则导致收市时间不一致的,将按照“孰早原则”执行,即以两市较早的收市时间为当日申购、赎回申请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依据交易所公告时间为准。
三、我司旗下的分级基金的配对转换业务办理时间将按照上市交易所在证券交易所的规则执行。依据目前相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我司旗下的所有分级基金在发生指数熔断时可以正常办理拆分配对业务。
四、定期开放基金的开放时间以我司届时公告为准。
五、我司旗下的QDII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理财债券基金及基金合同投资范围中不包含指数熔断品种的其他债券型基金的开放时间不受指数熔断的影响,基金开放时间不调整。
六、除上述基金外的混合型基金及基金合同投资范围中包含指数熔断品种的其他基金将调整开放时间:
若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发生指数熔断且指数熔断至收盘的,当日基金申购赎回开放时间截至当日最后一次实施指数熔断的起始时间。即:(1)对当日交易所实际收盘(指发生熔断且熔断至收盘的起始时间,下同)前提交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投等业务(以下简称“申赎类业务”)申请,按当日的申请处理。(2)对当日交易所实际收盘后提交的申赎类业务申请,按如下规则处理:对通过我司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申赎类业务申请,按下一开放日的申请处理,投资者可于下一开放日办理上述申请的撤单;对通过代销机构提交的申赎类业务申请,如代销机构当日将交易所实际收盘后提交的申赎类业务申请上传给基金管理人的,此类申请将全部确认失败;如代销机构于下一日将交易所实际收盘后提交的申赎类业务申请上传基金管理人的,此类申请将按下一开放日的申请处理。投资者可于下一开放日办理上述申请的撤单,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另有公告的除外。认购和分红方式变更都不受上述开放时间调整的影响。
我司将在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定期更新时,对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进行更新。
重要提示:
1、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指数熔断且指数熔断至收盘的,我司将在公司网站及时发布相关公告,说明受指数熔断影响的相关基金当日申购赎回等业务实际办理时间的变化等事项。
2、若法律法规、交易规则、市场情况和技术条件未来发生变化,我司将根据上述因素综合考虑调整本方案,并将及时披露方案的更新情况,届时请以我司最新的方案公告为准。
3、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当发生指数熔断时,本基金管理人可能延缓支付基金赎回款。
4、依据交易所目前的交易规则,指数熔断期间交易所会继续接受基金的场内申购赎回申请,但申请应以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该申购赎回申请存在被确认失败的可能,敬请投资者留意。
5、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公司网址:www.xcfunds.com
客服电话:400-666-0066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
办理份额折算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4个月的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对信诚新双盈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以下简称“新双盈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新双盈A的每个开放日。
本次新双盈A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其第三个运作年的第二个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即2016年1月8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新双盈A份额。
三、折算频率
新双盈A的每个开放日折算一次。
新双盈A的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4个月的对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开放日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四、折算方式
在折算基准日日终,新双盈A的份额(参考)净值将调整为1.000 元,折算前新双盈 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的部分将按新双盈A折算后的份额(参考)净值(1.000元)折算为新双盈A的基金份额并分配给新双盈A的份额持有人。具体内容如下:新双盈A的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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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双盈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新双盈A在开放日折算比例将保留到小数点后9位。
除保留位数因素影响外,基金份额折算对新双盈A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新双盈A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1、若近期市场出现异常波动,导致本折算方案不适用,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可致电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