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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新增建设银行、兴业银行
    和交通银行为建信现代服务业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5-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16年1月6日起,建设银行、兴业银行和交通银行将代理销售建信现代服务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781),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33

      公司网站: www.ccb.com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61

      网址:www.cib.com.cn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客户服务热线: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

      网址:www.ccbfund.cn

      投资者通过建设银行、兴业银行和交通银行的基金代销网点和销售网站办理业务时,请按照各代销网点的具体规定执行。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关于建信安心保本三号混合型

      基金募集期

      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895号文注册,建信安心保本三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12月23日至2016年1月20日公开募集。由于投资者认购踊跃,截至2015年12月29日,本基金的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达到5,476,086,047.07元,超过《建信安心保本三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下简称“发售公告”)中规定的募集规模上限50亿元,其中2015年12月29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为676,205,270.67元。

      根据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对2015年12月29日之前的有效认购申请均全部确认,对2015年12月29日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方式给予部分确认。

      经计算,本基金2015年12月29日的认购申请确认比例为29.594449%。

      2015年12月29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和确认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申请确认比例=(50亿元-截至前一日全部有效认购总金额)/当日有效认购总金额。

      认购申请确认金额=当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认购费率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由各销售机构退还给投资者。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ccbfund.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守信、专业审慎、客户至上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最低收益,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谨慎选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关于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基金

      参加光大银行电子渠道基金

      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协商,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继续参加光大银行推出的精选基金定投推广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投资者

      通过光大银行电子渠道以定期定额投资方式申购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基金的投资者。

      二、 产品信息

      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建信恒稳价值混合

      基金代码:530016

      三、 优惠活动时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四、 具体优惠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光大银行电子渠道以定期定额投资方式申购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基金时,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四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得低于0.6%;原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五、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本公司或光大银行联系:

      1、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

      网址:www.ccbfund.cn

      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六、 其它提示事项

      1、本次优惠活动期间,优惠活动产品以本公告为准,业务办理以中国光大银行基金定投业务规则为准,参加优惠活动的基金名单如有变动,以光大银行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所购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本次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中国光大银行所有。

      七、 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中国光大银行基金定投业务规则》等信息,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本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在指数熔断实施期间调整

      旗下部分基金开放时间的公告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指数熔断的相关规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公募基金行业相关配套工作安排的通知》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在指数熔断实施期间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开放时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指数熔断当日恢复交易的情形

      当发生指数熔断且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均恢复交易的,本公司旗下所有基金的开放时间均不进行调整。

      二、指数熔断至收盘的情形

      当发生指数熔断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指数熔断至收盘的,不同类型基金开放时间将依据基金的情况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公司旗下的QDII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理财债券基金及基金合同投资范围中不包含指数熔断品种的其他债券型基金(基金名单见附件1)的开放时间不受指数熔断的影响,基金开放时间不进行调整。

      (二)本公司旗下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和分级基金的配对转换业务办理时间将按上市交易所在证券交易所的规则执行。依据目前相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本公司旗下所有ETF基金在指数熔断时可以正常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三)本公司旗下定期开放基金的开放时间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

      (四)除上述基金外的股票型基金(不含ETF)、混合型基金及基金合同投资范围中包含指数熔断品种的债券型基金和其他基金(基金名单见附件2),开放时间调整如下:

      1、若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指数熔断且熔断至收盘的,当日基金申购赎回开放时间截至当日最后一次实施指数熔断的起始时间。即:(1)对当日交易所实际收盘(指发生熔断且熔断至收盘的起始时间,下同)前提交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投等业务(以下简称“申赎类业务”)申请,按当日的申请处理。(2)对当日交易所实际收盘后提交的申赎类业务申请,按如下规则处理:对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申赎类业务申请,按下一开放日的申请处理,投资者可于下一开放日办理上述申请的撤单;对通过代销机构提交的申赎类业务申请,如代销机构当日将交易所实际收盘后提交的申赎类业务申请上传给基金管理人的,此类申请将全部确认失败;如代销机构于下一日将交易所实际收盘后提交的申赎类业务申请上传基金管理人的,此类申请将按下一开放日的申请处理,投资者可于下一开放日办理上述申请的撤单,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另有公告的除外。

      2、对于沪深证券交易所因熔断规则导致收市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早原则执行,即当日两交易所较早收市的时间为基金当日开放时间的截止时间。

      3、基金认购申请和分红方式变更等业务不受上述开放时间调整的影响。

      本公司将在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定期更新时,对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进行更新。

      重要提示:

      1、依据目前相关交易所的规则,指数熔断期间交易所继续接受基金的场内申购赎回申报,但申请应当以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因此,上述申购赎回申请在指数熔断发生期间,存在被确认失败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

      2、若未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指数熔断规则发生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本公司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时间调整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指数熔断且指数熔断至收盘的,本公司将在公司网站及时发布相关公告,说明受指数熔断影响的相关基金当日申购赎回等业务实际办理时间的变化等事项;如果届时发布的公告涉及具体基金当日申购赎回等业务办理时间处理方式与上述处理方式不一致的,以届时公告的为准。

      4、当发生指数熔断时,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延缓支付基金赎回款。对交易所实际收盘后提交的申赎类业务申请,根据代销机构是否于当日将此类业务申请上传给基金管理人,本公司将采取全部确认失败或作为下一开放日申请的不同处理方式,敬请投资者注意两种处理方式对申请确认和相关资金冻结/解冻的不同影响。

      5、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cbfund.cn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附件1:不受指数熔断影响的基金名单

      ■

      附件2:指数熔断所涉基金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