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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活动时间:
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若有变动,以哈尔滨银行相关公告为准。
三、活动内容:
优惠活动期间,个人投资者通过哈尔滨银行电子渠道申购上述适用基金,享有如下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司目前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加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2.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哈尔滨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日常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哈尔滨银行客服电话:95537,网址:http://jifufund.com.cn/HrbWebFund;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东莞银行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银行”)协商一致,自2016年1月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东莞银行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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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活动时间:
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若有变动,以东莞银行相关公告为准。
三、活动内容:
1.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东莞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上述适用基金,享有如下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2.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东莞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定期定额投资上述适用基金,享有如下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定期定额投资费率按6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6,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3.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东莞银行柜台定期定额投资上述适用基金,享有如下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定期定额投资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2. 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东莞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 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日常申购手续费或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优惠活动期间,通过东莞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仅享有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不同时享有申购费率优惠。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莞银行客户服务电话:40011-96228,网址:www.dongguanbank.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关于易方达安心回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
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裕如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并修订
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提升投资者的投资体验,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16 年1月1日起,降低旗下易方达安心回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费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降低管理费率方案
(一)易方达安心回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90%年费率计提”调整为“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2016年1月1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按2015年12月31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以后依此类推。
(二)易方达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年费率计提”调整为“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 2016年1月1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按2015年12月31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以后依此类推。
(三)易方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0%年费率计提”调整为“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 2016年1月1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按2015年12月31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以后依此类推。
二、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根据上述方案,基金管理人对三只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了必要的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一)对《易方达安心回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章节的修订
原表述为: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9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9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在次月初3个工作日内出具资金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2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调整为: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在次月初3个工作日内出具资金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2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对《易方达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章节的修订
原表述为: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在次月初3个工作日内出具资金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2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调整为: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在次月初3个工作日内出具资金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2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三)对《易方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章节的修订
原表述为: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调整为: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四)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对上述三只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订。
投资者也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查阅修订后三只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
(五)本公告构成《易方达安心回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易方达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易方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章节的补充,基金管理人将在届时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时一并更新以上内容。
三、重要提示
此次降低管理费率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属于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次修订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2016年1月1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12月30日起,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持有的“均胜电子(代码:600699)”、“奥飞动漫(代码:002292)”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深圳新兰德开通
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参加深圳新兰德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兰德”)协商一致,自2016年1月1日起在深圳新兰德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 同时,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深圳新兰德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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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关于本公司在深圳新兰德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深圳新兰德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1. 关于本公司在深圳新兰德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深圳新兰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100元。深圳新兰德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深圳新兰德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深圳新兰德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 T+1工作日(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基金、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基金人民币基金份额和易方达黄金主题基金(LOF)为T+2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2工作日(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基金、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基金人民币基金份额和易方达黄金主题基金(LOF)为T+3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深圳新兰德的有关规定。
2. 关于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深圳新兰德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费率优惠活动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展,暂不设截止日期。若有变动,以深圳新兰德相关公告为准。
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深圳新兰德定期定额投资上述适用基金,享有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三、 重要提示
1. 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深圳新兰德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深圳新兰德最新规定为准。
2.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深圳新兰德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法律文件。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日常申购及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3. 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4.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深圳新兰德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联系人:张燕
电话:010-83363099
传真:010-83363010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公司网站: http://8.jrj.com.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在指数熔断情况下调整旗下部分基金
开放时间的公告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指数熔断的相关规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公募基金行业相关配套工作安排的通知》等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对旗下基金在发生指数熔断情况下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的开放时间进行调整。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指数熔断当日恢复交易的情形
当发生指数熔断且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15:00前均恢复交易的,本公司旗下所有开放式基金的开放时间均不进行调整。
二、指数熔断至收盘的情形
当发生指数熔断且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指数熔断至当日15:00(以下简称“指数熔断至收盘”)的,本公司旗下相关基金将调整开放时间,包括:投资于境内市场的未上市交易的普通开放式基金(包括股票型、混合型以及投资范围涵盖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型基金)、股票型ETF、LOF(包括股票型、混合型以及投资范围涵盖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型基金)等。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具体基金名单请见后附列表。2015年12月31日后成立的相关基金也将适用开放时间调整,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提请投资者注意。
不同类型基金开放时间调整规则如下:
(一)未上市交易的普通开放式基金
在上交所、深交所发生指数熔断至收盘的情况下,相关基金当日办理申购、赎回或转换(含转换转入和转换转出,下同)业务截止时间将提前至上述指数熔断开始的时间。如指数熔断跨越14:57导致上交所、深交所收市时间不一致的,本公司将根据“孰早原则”确定当日相关基金办理申购、赎回或转换等业务的截止时间,即以上交所收市时间为当日开放截止时间。
当发生上交所、深交所于集合竞价期间触发熔断且从上午9:30分即开始实施指数熔断至收盘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当日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或转换等业务。
在上交所、深交所的正常交易日发生指数熔断至收盘的情况下,各基金销售机构应将在当日指数熔断开始时点前受理的有效业务申请发送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依据各基金销售机构提供的当日有效申请数据进行业务办理。各基金销售机构有权决定是否受理当日指数熔断开始时点至15:00间的业务申请。
投资者在开放时间以外通过基金销售机构申请办理申购、赎回或转换等业务的,根据各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投资者应主动查询、询问各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办理规则。
(二)上市交易的开放式基金(LOF)
LOF基金场外份额开放时间调整规则同未上市交易的普通开放式基金;场内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和分级基金的配对转换业务办理时间,将按照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上市交易所在的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三)股票型ETF
1.场内份额
根据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上市交易基金所在证券交易所的现行规定,上交所、深交所发生指数熔断的,股票型ETF场内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开放时间暂不调整,但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可能会受到指数熔断机制的影响,如基金管理人有权依据基金合同和相关规则,调整申购、赎回数量限制,调整现金替代比例以及临时暂停申购、赎回等。
上交所、深交所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场外份额
目前,投资者办理场外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开放截止时间为上交所、深交所正常交易日的14:00。在上交所、深交所于14:00前(含14:00)发生指数熔断至收盘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将暂停办理当日场外全部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若上交所、深交所在正常交易日14:00后至15:00前发生指数熔断的(含可恢复及不可恢复的指数熔断),受指数熔断影响基金管理人能否全部完成相关证券交易具有不确定性。依据基金合同,对于在开放时间内收到的申购申请,基金管理人可视证券交易的完成情况予以全部接受、或全部/部分拒绝办理,被拒绝部分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对于在开放时间内收到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视证券交易的完成情况予以全部接受、或全部/部分暂停办理,未获受理的赎回申请投资人可选择予以撤销或作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请。
发生指数熔断时,股票型ETF场外份额与本公司旗下货币市场基金之间的赎回转申购业务比照上述原则办理。
三、其他业务办理规则
1. 相关基金涉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各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基金开放截止时间调整时,扣款日是否顺延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 相关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的,开放期及调整规则以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为准。
3. 在基金收益分配的除息日发生指数熔断至收盘的情况时,投资者进行红利再投资的相关业务办理不受指数熔断影响。基金认购申请和分红方式变更等业务不受上述开放时间调整的影响。
4. 指数熔断情况下,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或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请以本公司网站公布的业务规则或业务表单规定为准。
四、风险提示
1. 因指数熔断导致基金的开放时间调整将影响到相关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可能对投资者的交易策略、交易习惯、交易结果等产生影响,可能会导致投资者提交的各项业务失败或延后处理,请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知悉交易所指数熔断机制及相关规则,并及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谨慎作出投资决策。
2. 指数熔断触发后,基金管理人在综合考虑跨品种、跨市场及跨境套利等因素的基础上,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自律规则的规定,暂停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
3. 发生指数熔断可能导致基金资产无法及时变现,从而使投资者赎回款的划出时间有所延迟,基金管理人还可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延缓支付赎回款。
4. 对于可上市交易的QDII基金,申购赎回业务暂不受指数熔断机制影响,但根据目前上交所、深交所交易规则,在指数熔断期间,可上市交易的QDII基金份额也将暂停交易,两类业务开放时间的差别,可能导致投资者相关策略、交易无法实施或达成的风险。
5. 根据目前上交所、深交所交易规则,在发生指数熔断期间,在上交所上市的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以及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将不实施指数熔断,而在深交所上市的前述基金品种将实施指数熔断。相关基金熔断机制的不同,可能增加投资者的操作风险。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指数熔断的时间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的时间为准。
2. 如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相关交易所规则、基金业协会自律准则等对上述事项有不同规定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3.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免长途话费),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附录: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具体基金名单:
一、未上市交易的普通开放式基金(包括股票型、混合型以及投资范围涵盖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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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票型E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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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LOF(包括股票型、混合型以及投资范围涵盖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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