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3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基金募集情况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js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616)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嘉实元
和直投的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召开首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公告
嘉实元和直投封闭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嘉实元和”)直投的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在北京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组建了首届董事会和首届监事会。同时,本次董事会会议选举了董事会下设的三个专门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与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与主席。
嘉实基金党委书记、总经理赵学军先生当选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董事,并当选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风险与战略委员会委员。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0日
关于新增嘉实成长收益混合
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3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关于新增嘉实增长混合
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3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关于嘉实定制账户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基金”)将自2016年1月1日起继续开展嘉实定制账户投资管理费优惠活动。
一、费率优惠
凡在2016年6月30日前开通定制账户“安逸理财”、“从容稳进”或“锐意进取”策略的客户,其账户投资管理费均按照年费率1%收取,不受资产总额的限制。
凡在2016年3月31日前通过嘉实“来钱”移动客户端开通定制账户“半自主”策略的客户,其持有的“半自主”账户在2016年3月31日前产生的账户投资管理费予以免收。
如到期后嘉实基金未对账户投资管理费优惠政策予以调整,则继续顺延,直至嘉实基金公告暂停优惠为止。
二、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免长途电话费)
客服邮箱:service@jsfund.cn
客服传真:(010)65182266
网址:www.jsfund.cn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关于参与中国农业银行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基金投资客户需求,经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协商,我司决定参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中国农业银行对开放式公募基金组合申购、定投费率优惠的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具体优惠费率规则
1、活动期间,通过中国农业银行任一渠道新签约办理任一基金定投(含智能定投)的客户,在定投(或智能定投)申购成功扣款一次后,从第二次申购开始享有申购费率5折优惠。基金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不享受此费率优惠。
2、通过个人网银申购基金组合产品的客户,其申购费率享有5折优惠。若组合内单只基金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则该产品不享受费率优惠。单独申购组合内任一产品的,不享受此费率优惠。
3、各基金费率及优惠以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各基金管理人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中国农业银行代销的开放式公募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的定投、组合购买交易。
2、开放式公募基金定投、组合购买交易产生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收取,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嘉实基金公司网址:www.jsfund.cn
2、中国农业银行网址:www.abchina.com
3、中国农业银行各营业网点
风险提示:中国农业银行承诺为广大用户提供安全、方便的网上银行基金服务,但不保证中国农业银行代销基金的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在指数熔断期间调整
开放时间的公告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指数熔断的相关规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公募基金行业相关配套工作安排的通知》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现对旗下基金在开放日发生指数熔断时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销售业务(以下简称“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时间进行如下调整:
一、当发生指数熔断且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15:00前均恢复交易的,我司旗下所有开放式基金的开放时间均不进行调整。
二、当发生指数熔断且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指数熔断至当日15:00的,我司旗下相关类别的基金(以下简称“相关基金”)的开放时间将依据基金的情况进行调整。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截至当日最后一次指数熔断发生时止。因指数熔断跨越14:57导致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间不一致的,相关基金的开放时间调整遵循孰早原则,即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时间调整开放时间。
各基金销售机构应将在当日指数熔断开始时点前受理的有效业务申请发送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依据各基金销售机构提供的当日有效申请数据进行业务办理。当日最后一次指数熔断开始时点至15:00期间受理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将无法按照当日业务申请处理,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公告。
三、相关基金是指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中包括指数熔断品种的开放式基金,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除外。截至本提示性公告公告日,本公司旗下的相关基金在附表一列示,公告日后成立的相关基金也将适用开放时间调整,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提请投资者注意。
四、当发生指数熔断且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指数熔断至当日15:00的,ETF的开放时间和业务办理将按上市交易所在证券交易所的规则执行。依据目前相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本公司旗下ETF基金在发生指数熔断时可以正常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五、定期开放运作的相关基金的开放时间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
重要提示:
1、开放时间调整将影响到相关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分级基金的配对转换等业务,可能会导致熔断期间提交的各项业务失败或延后处理,提请投资者注意,并就相关业务详询基金销售机构。
2、若未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指数熔断规则发生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我司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时间调整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信息。
风险提示:
当发生指数熔断时,基金管理人可能延缓支付基金赎回款。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附表一: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相关基金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