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5-119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2月30日(星期三)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2月29日至2015年12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3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9日15:00至2015年12月30日15:00 期间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真陈路200号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丹先生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 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323,420,30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6.4231%。
公司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亦出席了会议。
(二) 现场会议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8人,代表股份总数为321,516,80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6.1498%。
(三) 网络投票的相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总数为1,903,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732%。
三、议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网络与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3,420,304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980,304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3,420,104股,反对2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980,104股,反对2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绿新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