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5-114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15年12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2015年12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8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7日下午15:00 至 2016年1月8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次股东大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31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2月31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3、《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1 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的调整
3.2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的调整
4、《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5、《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5.1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马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5.2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马少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5.3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廖岗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5.4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伍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6、《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1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许成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2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周世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3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王珈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7.1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柴海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7.2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黄小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分别经2015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同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12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5至议案7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将其拥有的相应类别表决票数等额或差额分别投给任意候选董事或者监事。
议案5选举4名董事候选人,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拥有的表决权股份数×4,即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可以合计投给一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董事候选人,但总数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表决权股份数与4的乘积。
议案6选举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拥有的表决权股份数×3,即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可以合计投给一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总数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表决权股份数与3的乘积。
议案7合计选举2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拥有的表决权股份数×2,即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可以合计投给一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但总数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表决权股份数与2的乘积。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因此,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审议议案3及至议案7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地点:2016年1月6日及2016年1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到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方式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投票代码:362503;投票简称:搜特投票
2、具体投票程序
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具体如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2503;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3中有多个需要表决的子议案,3.00元代表议案3中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3.01元代表议案3中子议案3.1,3.02元代表议案3中子议案3.2,依此类推。对于选举董事、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的议案,如议案5为选举董事,则5.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5.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4)对于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视为弃权。
(5)本次股东大会共需审议7项议案,具体如下表:
■
(6)“委托数量”填报
①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②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
(7)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互联网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16年1月6日下午15:00 至 2016年1月7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的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7项议案,如股东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2、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3、在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东莞市道滘镇昌平第二工业区第一栋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523170。
(2)联系电话:0769-81333505
(3)传真:0769-81333508
(4)联系人:廖岗岩
特此公告。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1日
附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8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委托指示:如果本人(本单位)对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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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下的“赞成”或“反对”或“弃权”或“回避”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选择“赞成”或“反对”或“弃权”或“回避”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签署日至2016年 月 日。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签署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