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 上海临港 编号:临2015-068号
900928 临港B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临港”)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为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近期,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投资”)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临港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临港支行”)借款用于日常经营周转等事项,为保障该笔借款顺利进行,上海临港全资子公司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高科”)将向工行临港支行为临港投资该笔借款提供担保。
根据临港投资与工行临港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合计金额为130,000,000.00元(大写:壹亿叁仟万元整),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采用LPR方式定价(执行人民银行同期限基准利率下浮5%),按季结息,该借款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等事项,
由于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累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也未超过70%,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担保事项,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法(2005)120号文)、《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即可执行。
鉴于上述担保企业和被担保企业均为上海临港全资子公司,该担保行为不属于对外担保。临港投资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到期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松高科向工行临港支行为临港投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此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 上海临港 编号:临2015-069号
900928 临港B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为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人民币130,000,000.00元
● 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2015年12月30日,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临港”)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为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投资管理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决议公告编号2015-068,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期,上海临港全资子公司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投资”)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临港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临港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用于日常经营周转等事项,为保障该笔借款顺利进行,现上海临港全资子公司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高科”)向工行临港支行为临港投资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由于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累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也未超过70%,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担保事项。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法(2005)120号文)、《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即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二、流动资金借款主合同和担保合同
一)流动资金借款主合同情况
根据临港投资与工行临港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临港投资拟向工行临港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借款合计金额为130,000,000.00元(大写:壹亿叁仟万元整),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采用LPR方式定价(执行人民银行同期限基准利率下浮5%),按季结息。该借款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等事项,其中,4000万元将用于归还全资子公司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新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的内部借款,9000万元将用于公司日常周转经营。
二)担保合同概述
根据松高科与工行临港支行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保障上述借款顺利进行,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将向工行临港支行为上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主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担保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上海临港100%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9,8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丁桂康;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2555号1幢1206室;经营授权范围为园区开发园区投资、开发和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建筑业,投资管理及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及服务(以上咨询均除经纪),资产管理,项目投资开发,兴办各类新兴产业,科技企业孵化,物业管理,仓储(除危险品)。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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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同为上海临港100%控股子公司,上海临港股权占比40%,临港投资股权占比60%。松高科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9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丁桂康;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518号;经营授权范围为在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科技园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信息咨询,仓储服务,餐饮业投资管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综合配套设施开发投资;提供科技产业化服务。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上述担保企业和被担保企业均为上海临港全资子公司,该担保行为不属于对外担保。临港投资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到期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松高科向工行临港支行为上海临港发展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担保具体内容以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临港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90亿元,均为上海临港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范围以外第三方公司提供担保,该类担保累计数为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担保协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