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15-082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18日以书面(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如期于12月29日上午9时在公司办公楼101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现有成员9名,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为子公司青海江仓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的人民币金额壹亿元整、期限叁年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临2015-083号”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上半年对外担保计划。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临2015-084号”公告。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已超过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临2015-085号”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15-083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青海江仓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额度:10,000万元,期限3年。
★ 公司累计同意对外担保198,0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145,235.83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3.87%;其中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115,235.83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2.74%。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宜。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江仓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仓能源公司”)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要,经本公司董事会研究,同意为江仓能源公司在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金融租赁”)申请的人民币金额壹亿元整、期限叁年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江仓能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注册资本2.4亿元,法定代表人:杨忠,住址: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110号,经营范围:煤炭销售;炼焦发电、售电;煤化工产品及副产品生产;焦炭、化工产品及副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电器设备、机械设备、备品备件,原燃材料、辅助材料、金属材料销售;来料加工;科技咨询、服务;普通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
截止2015年9月底,公司总资产 40.49亿元,负债总额31.9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8.93%;2015年1-9月营业总收入4.15亿元。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35%股权,系该公司实际控制股东。
三、融资租赁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江仓能源公司在河北金融租赁申请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3年。
2.担保协议有效期为叁年。
3.江仓能源公司应严格依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不得给本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4.凡因履行担保协议而产生的一切争议、纠纷,河北金融租赁与本公司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河北金融租赁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河北金融租赁因主张担保权利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评估费、公告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费)由本公司承担。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召开了六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与会董事一致认为:控股子公司江仓能源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不存在较大风险,将对其生产经营和借贷融资起到良好促进作用,同时亦可加快实现本公司战略目标,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提供担保累计总额度为198,00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145,235.83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3.87%。除此之外无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对外担保。
此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六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青海江仓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15-084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上半年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计划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本次计划对外担保额度:2016年上半年计划担保金额共计6.5亿元人民币;
★ 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计划涉及被担保单位共计2家,包括青海江仓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仓能源”)、肃北县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肃北博伦”);
★ 本次对外担保计划期间:2016年上半年,每项担保的期限以担保合同为准;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本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融资需求,确保其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经公司六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16年上半年对外提供担保65,000万元人民币。
2016年上半年公司计划对外担保额度为65,000万元,其中属于以往提供担保到期继续办理的额度为55,000万元,新增担保计划10,000万元。
据此,预计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208,000万元,但实际发生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借款事项是否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计划涉及被担保单位共计2家,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一)江仓能源
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注册资本2.4亿元,法定代表人:杨忠,住址: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110号,经营范围:煤炭销售;炼焦发电、售电;煤化工产品及副产品生产;焦炭、化工产品及副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电器设备、机械设备、备品备件,原燃材料、辅助材料、金属材料销售;来料加工;科技咨询、服务;普通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
截止2015年9月底,公司总资产 40.49亿元,负债总额31.9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8.93%;2015年1-9月营业总收入4.15亿元。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35%股权,为该公司实际控制股东。
(二)肃北博伦
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注册资本9,243万元,法定代表人:夏振宇,住址:肃北县七角井,经营范围:矿产资源采选冶炼、矿山技术服务、矿山产品经营、矿山设备、配件及机电产品经营(不包括小轿车)、来料加工、副产品出售、科技咨询服务。
截止2015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37.95 亿元,负债总额30.2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9.79%;2015年1-9月营业总收入3.05亿元。
本公司持有肃北县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该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拟对2016年上半年将要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作出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保证担保等。
(二)担保金额:6.5亿元(含担保到期续办的额度),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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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期限及相关授权
本次对外提供担保计划的期间为2016上半年,每项担保的具体期限以担保合同为准;
授权董事会或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并将根据担保的实施情况,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本次计划担保事项尚需银行和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担保文件。
在担保计划范围内,被担保方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控股子公司使用。
(四)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六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资产权属清晰,经营状况较好,偿债能力较强,且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及决策能够有效掌握,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对其提供担保有利于被担保方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具有充分的必要性。董事会同意公司2016年上半年对外担保计划。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2016年上半年对外担保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是为了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各被担保公司有完善的还款计划,且有能力偿还各自借款;
(二)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可控,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防范制度,对外担保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且公司内部由计划财务部、法律事务部、董事会秘书部三个部门相互监督,保证担保行为的规范。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授权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提供担保累计总额度为198,00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145,235.83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3.87%。
预计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208,000万元,实际发生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借款事项是否实施。
除此之外无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六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江仓能源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3.肃北博伦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17证券简称:西宁特钢公告编号:临2015-085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月15日15 点00 分
召开地点: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月15日
至2016年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司将在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刊登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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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于2016年1月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xntg.com)。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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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类别
2015年1月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部A股股东。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4.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参会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信函上注明“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并附有效联系方式。
(三)登记时间:2015年1月13日9:00—11:30、13:00—17:00。
(四)登记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柴达木西路52号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熊 俊:0971-5299673
徐吉强:0971-5295427
传真:0971-5218389
(三)联系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柴达木西路52号
邮政编码:810005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
授权委托书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